高校畢業生,有一個到事業單位實習的機會你可以pick一下!

日前,寧夏人社廳、財政廳印發通知,對2018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事業單位實習作出安排。實習對象為2018年應屆區外寧夏籍普通高校畢業生、寧夏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和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專業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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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 位

據悉,實習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水利、衛生、司法、民政、移民、扶貧開發、扶殘助殘、計劃生育、就業、社會保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部門。實習時間為1年(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實習期滿,畢業生自主擇業。

補 貼

高校畢業生實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補貼具體標準為: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大武口區、惠農區為一類區,每人每月1660元;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平羅縣、利通區、青銅峽市、沙坡頭區、中寧縣為二類區,每人每月1560元;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海原縣,同心縣、鹽池縣、紅寺堡區為三類區,每人每月1480元。

高校畢業生實習期間,統一購買商業意外傷害保險。對實習期滿6個月並按靈活就業人員形式已繳納當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高校畢業生到事業單位實習,採取網上發佈實習崗位需求信息、畢業生自願報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選派、實習單位管理、財政發放補貼的辦法進行。

報 名

按照計劃,7月下旬,通過互聯網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發佈實習需求信息,8月1日起組織報名,9月1日前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要全部實現到崗實習。對選派後因組織和個人原因退出實習,實習單位出現崗位空缺的,原則上可補充選派,補充選派截至時間為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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