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周刊山西讯:(蔺福平,徐崇广)
套牌车?假牌车?脱审车?
报废车?盗抢车?
肇事逃逸车?
缉查布控系统,让你无处遁形!
带有缉查布控系统的高清卡口摄像头,会对每一辆过往的机动车进行拍照并识别车辆号牌,同时,会将识别到的车牌发送至全国机动车数据库进行核查,检验车辆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属于盗抢车辆,再通过对车辆的外观颜色、型号、品牌进行比对后得知是否系假牌、套牌车辆,并发出预警。
案例1.
2018年7月17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六大队民警在西口收费站利用缉查布控系统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下午16时50分许,民警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一辆红色半挂车需要民警拦截检查。当民警将该车拦下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于是民警让驾驶人下车到执法站接受处罚。
经查,驾驶人驾驶证信息显示驾驶人是1969年出生,而驾驶人本人却不像50岁的人,于是民警询问其出生日期,此时驾驶人所说的出生日期与驾驶本核对不上。民警问其原因时,驾驶人谎称是驾驶本信息打错了,再民警的再三询问下,该驾驶人交代,他本人姓王,1959年出生,驾驶本是套用邢某的驾驶本。随后民警将王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为了进一步核实驾驶人身份信息,于是民警询问王某身份证号,王某称不记得自己的身份证号,通过查看手机照片后,王某向民警提供了个一代身份证号码,民警通过查询后发现从网上根本查不到王某的个人信息,只能查到驾驶本信息在2011年时就已经被注销。随后民警通过王某提供的户籍所在地与现住址的信息,先后联系到了河北警方与现住址的村委会后才确定了王某的身份。而王某曾经因个人原因成了“黑户”,所以网上才查询不到王某的身份信息。
王某身份确定后,民警就王某的违法行为继续询问,询问后得知,王某通过微信群花200元购买到该驾驶本,随后王某将自己的照片替换到该驾驶本上,并使用变造后的驾驶本继续驾驶车辆。
身份确定,证据确凿,王某因驾驶证注销不可恢复驾驶车辆构成无证驾驶,被处以2000元罚款,拘留2天的处罚;因使用变造后的驾驶证构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元,拘留3天的处罚。
案例2.
7月25日下午16:17,高速二支队六大队指挥中心智能交通缉查布控系统自动报警显示:一辆白色大众小车涉嫌故意遮挡号牌,接到预警后,民警立即对车辆可能行径路段进行巡逻盘查,最终在西口收费站查获嫌疑车辆。
该驾驶员对其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称自己抱有侥幸心理,想要通过遮挡号牌的行为躲避监控抓拍,但没想到还是被咱们高速交警逮个正着。
民警对驾驶员这种耍小聪明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蜀黍科普时间
1什么是缉查布控系统
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主要针对假牌、套牌、肇事逃逸、逾期未检、已经强制报废的车辆等多项车辆违法信息都能够精确发现,帮助路面执勤民警精准查处。当一辆违法车辆通过某路口时,系统会自动报警,违法行为也会在电脑上精准显示,并指令路面执勤交警把车辆拦下来进行详细检查。实现对重点车辆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精准布控、精准预警、精准拦截。
精确制导,精准打击!
缉查布控系统以监控探头的形式存在
全天候24小时运转
不受天气限制,监控着各个车道
他们的作用就像精确制导导弹,精确打击
让违法犯罪无处遁形
快速识别,快速分析!
就算车道内同一时间有10辆车通过
系统也会第一时间对所有机动车进行挨个核查
并第一时间发出预警,并告知预警种类
交警蜀黍进行甄别后迅速出击
2使用假证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机动车一定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千万不可铤而走险,企图伪造证件来瞒过检查!
3遮挡车牌后果
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
最后,蜀黍想说的是
大部分抱着侥幸心理开车的人
大多都是驾驶技术不过关
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人
如果让这种人开车上路
其后果可想而知
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一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供稿: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二支队(张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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