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高俊芳最終的結局會是怎樣的?爲什麼?

捏積派小兒推拿


丟了上市公司的未來,被判輕一點的刑法,保住兒子不受刑事處罰,應該是高俊芳要爭取的最大勝利了。

7月27日,上市公司涉及“重大違法”將被強制退市的新聞發佈,似乎是針對近期違法違規的長生生物而來。繼創下史上最快帶上“ST”帽子的上市公司之後,長生生物可能也將成為從疫苗之王、盈利頗豐、前景獨好的公司,迅速被強制退市的公司。

根據證監會官網7月27日消息,證監會發布了《關於修改的決定》,對2014年《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進行修改。

有這樣的文字描述:對有關重大違法公司,特別是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侵害群眾利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堅決依法實施強制退市。

逐句都可對應當下的長生生物。

給我們的聯想:

1、一家上市實際控制人,離監獄的距離居然這麼之短。

十幾年的風光,不敵一兩日的“討伐”,是因為產品出問題而引起的“討伐”,讓高俊芳面臨牢獄之災。

2、食品安全,醫藥安全,疫苗安全,是關係絕大多數人的身心安全領域,我們是要安全多一點,還是商業多一點。

很顯然,高的事件讓我們深刻認識到,是要安全多一點。

猶如之前的幼兒教育,藥品相關企業,不管是生產還是流通環境,都不能讓商業的利益凌駕於安全質量之上。

3、群眾輿論討伐和實際判罪,這中間的界限如何確定,我們的情緒一邊倒,有時會把傷害帶到另一端。

高受到的處罰,會是從嚴從重的處罰,但由此事件引發的思考,相信多數人只是仇恨、振奮、無奈。

不知道有沒有一丁點的憐憫。

再往下思考,長生的疫苗替代產品如何?各行政事業單位預算能跟上嗎,這些都是具體執行問題。

有地方直接用相關進口來替代,多長時間用國產?

這些後續的問題如何得到解決,可能對普通人來說,不懲處高更緊迫,更希望透明。


財經作家邱恆明


作為一家毛利率超過貴州茅臺的上市企業,長生生物風光無限的營收數據背後與其長期以來大肆造假、坑害公眾的卑劣行為密不可分!

這家疫苗界的巨頭走上造假之路恐怕與它的實際掌舵人高俊芳女士密不可分,在她的眼裡利益至上,並視公眾的生命健康如若無物。深諳行業潛規則的她相信早已打通了相關的利益環節,這成為她有恃無恐不斷造假的資本,正是通過這種不法的行為高俊芳與她的家族積累了鉅額的資產。這些用公眾的健康與血肉換來的財富成為了她和她的家人進行揮霍的資本。比如說她那位疑似小三上位的兒媳就曾在網上不斷地高調炫富,花著黑心錢卻心安理得實在是無恥之極!

如今長生造假東窗事發,當公眾將他們奢靡的生活深挖出來浮出水面之時,所有人內心的憤怒不言而喻!

“如果不讓高俊芳一家傾家蕩產,那麼天理何在?!”——我相信這是絕大多數人內心的真實想法。

高俊芳與她手下的心腹們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其所涉嫌的罪名應當是生產、銷售劣藥罪,作為長生生物的負責人高俊芳本人必將難逃法律的制裁,但是能否就此而讓高氏一家破產目前還很難說。因為針對於長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的調查取證工作才剛剛開始,高氏等人極有可能還會涉嫌其他犯罪行為,包括她那位炫富的兒媳和“車神”兒子也有很大的可能會牽涉其中,因此她們一家的最終結局需要由法律來裁決!

我們就單以生產、銷售劣藥罪來討論一下,看看高俊芳等人需要付出怎樣的法律代價。

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為了方便大家直觀地有所瞭解,我特意在裁判文書網上找到了一則與此次長生生物疫苗造假相似的案例。

如圖所示,本案中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候淑華是吉林省長中製藥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法人代表,這一點與高俊芳在長生生物中對應的職務與作用十分類似。該案中涉案的藥企用人工牛黃、膽紅素、膽酸替代體外培育牛黃生產的牛黃安宮丸和未按照批准處方投料和未按照批准生產的大活絡丸,最終這要藥品均以假藥論處。假藥雖然與劣藥有所區別,但法律上相應的處罰幅度相差並非很大。

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法院最終認定長中製藥在2012年至2015年期間所生產的劣藥價值為27464656.26元。

最終,法院判決吉林省長中製藥有限公司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罰金人民幣6000萬元。而作為主犯的侯淑華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800萬元。這裡的2800萬罰金基本上與長中製藥生產銷售的劣藥獲得的2746萬元非法所得相近。由此我們可以大致得出一個結論,如果高俊芳最終被法院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判刑,那麼法院對其決定的罰金數額應當不會低於長生生物多年來造假的非法所得。

長生生物製造的假疫苗肯定不止之前被查獲百白破疫苗與狂犬病疫苗所涉批次,這一點從媒體已經披露的該公司對內部監控錄像儲存卡、部分計算機硬盤進行了更換、處理,銷燬相關證據的行為便不難發現。

目前,公安機關用查獲的計算機還原了實際生產記錄和偽造的生產記錄,並已追回犯罪嫌疑人丟棄並意圖損毀的60塊電腦硬盤。

可以想象,長生生物製造的假疫苗其案值必定遠超長中製藥一案中的2746萬元,高俊芳與她的家族實際上所涉嫌的罪名除卻生產、銷售劣藥外,行賄恐怕也早已經板上釘釘,就算他們能夠僥倖逃脫一死,但是因造假行為而被法院罰到傾家蕩產也並非不無可能!



通城丹妹


高俊芳的最終結局會怎樣的?是大家非常關心話題,是無罪釋放,是判有期徒刑,還是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不是我們普通百姓說了算,近段時間假疫苗事件引起全國人民的憤慨,都要求嚴懲高俊芳,希望判個死刑或者無期徒刑,高俊芳是否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呢?

高俊芳作為長春長生集團董事長,是這次假疫苗事件始作俑者,她不是初犯,已是重犯,這是明知故犯。早在2017年10月下旬,長春長生公司就被查出25萬支百白破疫苗不合格,高俊芳不但不收手,反而今年大肆製造狂犬病假疫苗,高俊芳只顧從中牟取暴利,而把民眾的生命當兒戲,這樣的人能被從輕處罰嗎?雖然這起事件還沒有最嚴重的後果,但是那25萬假疫苗已經注射到25萬個人體內,現在這25萬人需要重新補種,這筆費用誰來承擔,這25萬人的傷害難道就重新補種就完事。特別是7月中旬查封的狂犬病假疫苗,那就是長生企業準備給狂犬病患者的毒藥,還是突擊檢查,立即查封,不然高俊芳就算被千刀萬剮也便宜她,高俊芳就是製造假疫苗的罪魁禍首,豈能輕易放過她。

髙俊芳的結局會怎樣?判刑是必然的,長生生物假疫苗雖然還沒有致人死亡的報道,但是25萬支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已被注射,已構成故意傷害廣大人民健康安全罪,不是初犯,而是重犯,沒有從輕處罰的條件,只有加重處罰,罰款也許就是傾家蕩產,判刑可能就是無期徒刑。2009年三鹿奶粉事件原董事長從無期到十八年徒刑,她倆的犯罪性質一樣,犯罪情節不一樣,三鹿原董事長屬於初犯,高俊芳重犯,但這個還是要看調查的結果而決定。



舞動人生124


現在案件真在加緊快速審理之中,一旦被查,不僅是查這次“假疫苗”事件,包括她創業以來發生過很多的違反犯罪行為,我從三個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目前已牽扯出已經退休的原長春市食藥監局長行賄受賄一案,包括賄賂醫院,疫苗防疫站等。最後一定是數罪併罰。

第二:這次假疫苗事件性質極其惡劣,影響面非常廣,他們無視法律,沒有汲取“三鹿奶粉”的教訓,更是罪加一等。

第三:包括查出的毀滅證據罪,包括偽造材料上市,等包括銷燬40多個電腦硬盤,說明她是知法犯法。最後極有可能無期。沒收全部財產用於賠償受害家庭。估計會在監獄裡養老送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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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哲學


毫無疑問,高俊芳的結局會很悲慘!


人生最痛苦的事,不是摸了一手爛牌,而是明明摸了一手好牌,卻打了稀爛。高俊芳就是這樣的人。從一個普通的員工,經過苦心謀劃,得到時任所長張嘉銘的歡心,從一干人等中“脫”穎而出,最後成功低價將企業改制到手中,實現了人生的逆襲。

2017年,長春長生銷售收入達到15個億,毛利率接近90%,高俊芳的財富也高達51億元,在胡潤的富豪排行榜上名列850位。十三億人口,財富名列前一千位,那絕對是人生的贏家,睡覺都可以在夢裡笑著醒來。



只要是可以用錢來解決的事情,在高俊芳眼裡都不是個事情,因為她有這個實力,而世界是靠實力說話的,只是這一次,在千夫所指下,她過去慣用的招數失靈了,她被刑事拘留了,公司面臨著退市的危險!

多行不義必自斃。這是老話,可是有些人偏偏被財富迷了眼睛,忘記了什麼是底線,什麼是帶電的高壓線,什麼是不可逾越的紅線。在事關人命的疫苗上都敢造價,這不是“玩火”嘛,而玩火者必自焚。



接下來,高俊芳有很大的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而且還會被並處罰金,幾千萬肯定是跑不掉的,長春長生也會被處以鉅額罰款,三鹿集團就是前車之鑑!

真是成也疫苗,敗也疫苗,財富來得容易,去的也容易!足為聞者戒!


打虎拍蠅


毋庸置疑,判刑是肯定的,就看量刑多少的問題了。不妨參見前三鹿奶粉掌門人田文華的案件:

在2009年,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田文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468.7411萬元。2011年11月,河北省高院裁定將田文華刑期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19年;2014年5月,石家莊中院裁定對其減去有期徒刑1年9個月。刑期由無期徒刑變為18年有期徒刑。



雖然田文華被減刑,但是1942年出生的她,到目前已經76歲,於2026年出獄後已經84歲。

按照田文華的判決,高俊芳最多也就是無期徒刑了,然後罰點錢。當然,高俊芳是1954年出生,現在已經64歲,即便像田文華一樣在牢裡面立功減刑,出獄後至少也得77歲(無期服刑至少13年)。

不過,我倒是覺得,判刑可以無期,但是最好加一條,不能減刑。或者你直接少判點,比如說10年,但是要判除全部資產,直接讓她分文都沒有。這樣,出獄後,她就不會依然過上富裕生活,讓她當一個徹底的無產者。畢竟,在牢裡面上了歲數,還不得浪費國家糧食養活她不是。



就是因為罰款太少,導致她們判刑後依然是億萬富翁,依然過的舒服。把錢給她罰完了,看她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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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D肖


針對這樣一個天理難容的案件,我們不應該只關心高俊芳的結局。而應該關注所有參與、製造、檢驗以及銷售等一系列人的結局,以及從中獲益的高俊芳的家庭的結局。

有人說這樣會不會太狠了,其實不然,一個疫苗最終能夠到受害人體內,其過程原本就堪比過五關斬六將,但是這麼多的關卡都沒有攔住,說明這整個的產業鏈都出了問題。如果我們只關心高俊芳,那麼,沒了高俊芳,仍然會有下一個人來接替她。所以說,應該查的是所有的人員,一個都不能少。

謝謝








燕子吃小魚


必須對這樣的人進行嚴懲,身敗名裂是毫無疑問的,高俊芳及其團伙註定會被釘上歷史的恥辱柱,從目前已經掌握的犯罪事實來看,這個團伙可謂罪大惡極,不僅僅存在製售劣藥、假藥的行為,還涉嫌存在行賄、非法侵吞國有資產以及違反上市企業相關法律法規等等違法犯罪情節,她名下的企業會退市並破產的可能性極大,我也非常希望她傾家蕩產!另外這一系列犯罪行為背後還有一系列民事的刑事的責任需要承擔,就這個團伙的核心主犯而言判處無期徒刑是至少的,非常有必要依法判處死刑並沒收全部財產!


她可能會受到的處理:分為刑事和民事兩個方面,我重點談談刑事的,這還不考慮行賄、非法侵吞國有資產等違法情況,如果這些情況得到核實無疑還會進一步從重處罰!民事方面她需要賠償的受害者很多,傾家蕩產是少不了的!

可能會受到的刑事處理:

她最終會受到什麼處理在於依法針對此事如何定性,最可能的是按照生產銷售劣藥或者假藥處理,實際上她這兩種情節都有!

1:按照生產銷售劣藥處理:

什麼是劣藥?我國《藥品管理法》第49條規定如下:

長春長生毫無疑問是構成這個情節的,她及其團伙至少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而且屬於後果特別嚴重的情況,依照刑法第142條規定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且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個人認為如果最終依照該罪定性,她的情節應該頂格處罰,至少判個無期並沒收全部財產!



2:按照生產銷售假藥處理:

什麼是假藥?我國《藥品管理法》第48條規定如下:

從目前後續透露的情況來看,她們也有很明顯的製售假藥的行為,她及其團伙也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而且屬於後果特別嚴重的情況,依照刑法第141條規定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且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個人認為如果最終能夠按照該罪定性她的情況也應該頂格處理,可以判處死刑並沒收全部財產!


心安理得君


有人說,長春長生製造假疫苗的事高俊芳不知情,說她雖然是董事長、總經理,但具體的生產細節她並不過問的。臥槽!這是具體生產細節嗎?疫苗的原料是怎麼個成本,生產是怎麼個成本,為什麼利潤高達91.56%等等,高俊芳這個董事長總經理兼財務總監能不知曉嗎?這種鬼話只能哄鬼去吧。

高俊芳是個極其典型的無德黑心藥品生產商。為了攫取財富,竟置無數兒童的生命健康於不顧。“只要能多賺錢,不管藥管不管用,只要要不了命就行。”這就是高俊芳一類奸商信奉的“經營理念”和“發財之道”。

現在高俊芳已被拘捕,大快人心。高俊芳能被判什麼刑呢?眾所關心。參照當年三鹿奶粉事件,高俊芳判處死刑的可能性不大。但如果她直接參與了生產製作假疫苗的決策並且組織銷售等,也不是不能判處死刑。即使死刑能免,活罪也難逃。估計高俊芳最少要在牢裡呆上15年。這是其一。其二,連帶經濟處罰。如果能把高俊芳及其家庭所有財產及所持股份全部罰沒用於兒童專項基金,這一點我覺得更中要害,更有意義。



誰憐一燈影


假疫苗事件的過程已經報道了非常多,裡面存在的問題也大部分被挖出來,涉事者也基本被控制住,至於其他有關聯的人員處理起來還需要一個時間過程,因為售假的環節關聯的人和事比造假更多更廣,收集資料和調查瞭解這些東西都需要一個時間的過程,畢竟涉及面太廣,不可能一步到位,更重要的是在調查的過程中肯定會遇到各種障礙和困難,解決這些障礙和困難當然是畢竟麻煩的。


而高俊芳這些造假人員製造假疫苗被實名舉報,已經是鐵定的事實,基本上已經逃脫不了干係,這些人主要的問題沒有弄清楚的是,不合格疫苗有多少批次,從什麼時候開始製假的,這些不合格疫苗都流向了那些地方,整個過程中有哪些人參與到了這件事中,對於造假公司的問題基本上都圍繞在這上面。

高俊芳做為這個公司的一把手,在假疫苗生產中擔當了怎麼樣的一個角色,這才是她要面對怎麼樣的處罰的關鍵,如果只是承認監管不到位那她的問題就不會很嚴重,但是整個事情正常的影響太大,她的公司做出了這種事情,她無論如何也脫不了干係,具體的問題就是公司製假她是否知情。



其實高俊芳從一個普通員工搖身一變收購了原有的國企變身成為自己的私人企業,整個過程非常的不可思議,想想一個普通員工哪裡來的幾千萬收購公司股權,如果說她家有錢的話怎麼會去做一個普通員工,所以在裡面有太多讓人想象的空間,整個變身的過程就可以看出事情的不簡單和高俊芳過人的手段,裡面當然少不了貴人的相助,或者說利益交換變身代理人。


這次造假事件使得高俊芳幾十年的努力灰飛煙滅,這當然不是她想要的結果,也不是幫助過她的貴人想要的結果,其實高俊芳被抓也一點都不意外,畢竟她的公司不是初犯這種事,被調查過好幾次,這樣的大事做為一把手的高俊芳怎麼可能會不知道,但是她還是一如既往的沒改變,足以說明她的膽大包天,也足以說明在這種事情的處理上她身後的貴人應該不知情,直到這件事揭露鬧得沸沸揚揚高俊芳壓不住了,自己也跟著進去了,可以說罪有應得。

這次事件誰也救不了高俊芳,畢竟出了這種事情總要有人出來承擔責任,高俊芳是第一責任人必定跑不了,至於是否還牽扯出來更特殊的人這個還不好說,但是可能性不太大,畢竟大人博弈一般沒有絕對的把握的情況下一般都會適可而止以免擴大,高俊芳的兒子和兒媳應該不會有事,有人會替她照顧好兒子兒媳,高俊芳自己肯定是要為這件事把責任扛在身上。至於受到什麼樣的處罰那就要看事情發展到哪一步了,也要看這個棋雙方誰的手段高明瞭。

高俊芳坐牢那是肯定的,時間長短不好說,至於這家公司的結局已經很明瞭,我個人覺得停業整頓只是開始,十有八九會整改完各種原因導致破產,或者被人收購重新開始,名字肯定不會是這個名字了,至於會被誰收購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司的名字會改變,就像我們大家在網上經常更換網名,網名後面的人還是那個人,只是網名改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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