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男子「酒場」身亡,同桌人被索賠39萬!你還敢這樣聚會嗎?

新疆一男子“酒场”身亡,同桌人被索赔39万!你还敢这样聚会吗?

新疆一男子“酒场”身亡,同桌人被索赔39万!你还敢这样聚会吗?

聚會勸酒

每年的同學聚會都是一醉方休,一杯酒下肚,許多話已經到嘴邊想要說。但是這年的聚會卻讓大家心裡都很不好受,因為司機周某飲酒後身亡,14名老同學一起坐上了被告席。

周某38歲,是烏魯木齊一名大巴車司機。王某有10多位老同學,雖然大家都年過60歲,但同學情誼不減當年,每年都會舉辦同學聚會。前些日子,王某提出當年的聚會一起去阿勒泰地區遊玩,獲得大家的支持。

一群人出行需要一位司機,經朋友介紹,周某攬下了這個活兒,駕駛自己的大巴車為他們提供接送服務。周某載著14人到達阿勒泰,晚餐期間,大家紛紛向周某表示感謝。

新疆一男子“酒场”身亡,同桌人被索赔39万!你还敢这样聚会吗?
新疆一男子“酒场”身亡,同桌人被索赔39万!你还敢这样聚会吗?

飲酒身亡

“周師傅辛苦了!”“謝謝你把我們安全送達。”眾人熱情地敬酒,周某也高興地接受,隨後在賓館休息。凌晨3時許,周某感到身體不適,待醫生趕到時已無生命體徵。

“我們對不起周師傅,早知道大家別敬那麼多酒了。”事故發生後,14人都非常自責,均表示給予受害者家屬經濟補償。然而,只有同飲者王春華主動給周某家屬支付了1萬元經濟補償。

對此,周某妻子王霞表示不滿“司機的義務就是接送乘客,他們同學聚餐,卻頻頻向我丈夫敬酒,最後導致他猝死,14個人應該都對後果負責。”周某家屬將同桌14人一同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金、公證費等39萬餘元。

新疆一男子“酒场”身亡,同桌人被索赔39万!你还敢这样聚会吗?新疆一男子“酒场”身亡,同桌人被索赔39万!你还敢这样聚会吗?

審判調解

法官介紹:周某死亡後家屬沒有對其及時做屍檢,就周某患有心臟病也未能舉證,並且未提供有效證據來證實敬酒與猝死直接的必然聯繫。14人提供了餐廳的監控視頻,周某飲酒後平穩離開,同桌飲酒者並無明顯過錯。

近日,經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主持調解,當事人自願達成以上協議。同桌14人出於人道主義,每人向周某家屬支付補償款5000元,合計70000元。

法官提醒廣大市民: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駕駛途中,醫療條件不便,出現意外不能及時就醫,尤其是司機肩負全車乘客的安全責任,切不可飲酒。此外,日常生活中應提倡文明飲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的市民不宜飲酒。

新疆一男子“酒场”身亡,同桌人被索赔39万!你还敢这样聚会吗?
新疆一男子“酒场”身亡,同桌人被索赔39万!你还敢这样聚会吗?

酒桌文化

中國酒文化始於古代,屬於餐飲文化部分之一,由於中國的釀酒技術不斷進步發展,飲酒文化也伴隨成長,酒文化深入中國人的血脈深處。

酒桌是一個舞臺,酒桌上的行為常常被看做禮儀和個人性情的體現,這本來沒有什麼問題。但有的人擺酒喝酒動機不良,敬酒勸酒目的不純,讓中國酒桌呈現出世俗化、功利化的傾向。酒文化裡存在一些糟粕。

調查顯示,朋友聚會是受訪者最常喝酒的場合40.8%,其他依次是:家庭聚餐12.7%、公務接待12.6%、託人辦事11.0%和商務洽談8.6%。

新疆一男子“酒场”身亡,同桌人被索赔39万!你还敢这样聚会吗?

在喝酒的頻率上,20.1%的受訪者每月要參加一到兩個酒局,35.7%的受訪者每月要參加三個及三個以上酒局,幾乎不參加酒局的受訪者佔26.8%。從不喝酒的受訪者僅佔11.0%。

37.4%的受訪者喝酒的原因是身不由己;29.9%的受訪者認為喝酒是為了活躍氣氛,打開話題;13.7%的受訪者認為喝酒是為了聯絡感情;10.5%的受訪者認為喝酒是為不好啟齒的目的做鋪墊;5.7%的受訪者認為喝酒是為了表達誠意。

80%以上的人都表示討厭這種酒桌文化。酒桌文化和酒文化不能劃等號。中國歷史上很多文人墨客也喝愛酒,並藉著醉意寫下了千古佳句,所以喝酒不是原罪。主要是酒風要正,不可貪杯。

新疆一男子“酒场”身亡,同桌人被索赔39万!你还敢这样聚会吗?新疆一男子“酒场”身亡,同桌人被索赔39万!你还敢这样聚会吗?

貪杯危害

北京安貞醫院心血管科喬巖博士說道,酒精進入人的身體後,首先要變成乙醛,然後再變成乙酸,最後,乙酸參與代謝變成二氧化碳和水,才能排出體外。

研究發現喝酒臉紅的人是因為身體中缺乏將乙醛變為乙酸的酶。而乙醛在身體內蓄積危害比乙酸更大。所以喝酒臉紅是身體對不能飲酒者的一種警告。研究還發現,喝酒與早老性痴呆也有密切的聯繫,一些癌症的發生也與經常酗酒有關。

從不飲酒的人最好不要飲酒,經常喝酒的人,一定要注意適量。男性每天飲酒量不超過2份飲酒量女性每天飲酒量不超過1份飲酒量(1份飲酒量相當於355ml啤酒,150ml葡萄酒或是45ml40度烈酒)。

新疆一男子“酒场”身亡,同桌人被索赔39万!你还敢这样聚会吗?

不喝傷感情,喝了傷身體,在這個無酒不成席的時代,喝酒總是聚會上永恆不變的主題,但如果因為勸酒導致身邊人發生意外,不止是友情破滅還讓一個家庭承受天大的痛苦。

都說小酌怡情,但飲酒過量,輕則傷身,重則害命。這並不是危言聳聽,就在前不久,河南少年15歲考上大學,開學第一天同學聚會時喝酒猝死;南陽一男子飲酒過量猝死街頭,同飲者被判賠償10萬多元,這樣的案例並不鮮見。

太多血淋淋的例子告誡我們,喝酒雖能帶動氣氛,千萬不能貪杯,身邊的人更不能強行勸酒,一旦發生意外,大家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新疆一男子“酒场”身亡,同桌人被索赔39万!你还敢这样聚会吗?

要想驅逐酒桌上的世俗、功利之風,就要在酒桌上認識到過多飲酒的危害,拾起文明、禮儀和理智。少喝酒,不勸酒,不酒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