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男子遛狗没牵绳吓哭四岁儿童,孩子父亲提刀找其理论发生冲突?

大小写的懵逼


99随便语:不当假道学,为这位父亲点赞。不想说什么“双方都有错”那种话。

【也许你会骂我不懂法,但我想说,一个当爹的人,为了保护自己老婆孩子,哪怕拿刀砍了人,只要不是故意欺负人,我觉得没啥,这就是我的观点。】

事发地:西安市,曲江万科东方传奇小区

(1)7月24日下午5点40分,张先生从幼儿园接女儿(4岁半)回到单元楼门口,张先生去停电动车,猛听到女儿一声尖叫。

有3只狗从楼道里冲出来,正围着女儿转,但狗主人还没出来。

(2)张先生将狗赶开,狗主人才慢慢从楼道里出来,而这时候,张先生女儿一直哭,吓得都吐了,也不敢动

此人是同一个单元的邻居,已经不是第一次吓到张先生女儿。

(3)张先生问对方,为啥遛狗总不拴绳,总是吓到小朋友,但对方只说一句‘知道了’就走了,也没有道歉。

(4)回家后,张先生妻子李女士得知情况,下楼找遛狗男子理论,并拍下男子照片。

我想发到业主群里,提醒带孩子的家长留意,保护好孩子。

李女士拍照时,遛狗男子的姐姐樊女士赶来,把狗带回家,而遛狗男子开始挑衅,一直说“来拍得再清晰些,咬到了吗,又没咬到你孩子。

这种态度惹毛了李女士。

(5)张先生闻讯,提着菜刀下楼“支援”妻子。

双方言语冲突激烈,遛狗男子说:“咬到再说,即便咬了打狂犬疫苗就行了。”随后双方发生厮打。

(6)这时候,物业工作人员和保安赶来拉架,李女士见丈夫拿着刀怕出事,就赶紧把刀抢走,抢刀过程中,一名保安受伤,张先生和遛狗男子也被分开。

(7)等李女士将女儿送到邻居家出来,张先生和遛狗男子又厮打在一起。

据华商报记者从物业调取的录像看,当时遛狗男子提着一袋垃圾扔进垃圾桶,指着张先生方向走过去,随后两人扭打在一起。

(8)事发后,张先生右手食指无名指受伤,缝了4针;遛狗男子眼部受伤;受伤保安左胳膊被刀划伤,缝了10针,肚子上被划了一点小伤口。

(9)李女士对保安表示道歉,称医疗费他们会负责。

但希望狗主人能真诚赔礼道歉,而不是糊弄我们,也希望万科物业给个说法。

李女士称,去年秋天在楼道口,“当时三只狗扑上来绕着我女儿转,我女儿当场就吓哭了,我喊了一声‘走开’,把狗赶走抱起女儿。狗主人冲我喊,‘你喊什么喊,狗妈妈是为了保护孩子才转悠呢,又没咬到你女儿。’

当时,李女士向物业反映,但狗主人一直没有道歉,而且遛狗一直不拴绳,于是就成了李女士的心结。

狗妈妈都知道护孩子,更何况人呢?

(10)经民警查实,三只狗都没有狗证,26日上午11时许,三只无证狗被抓狗人员带走。

警方称,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万科东方传奇小区属于重点限养区,每户仅能限养一只狗,会先要求狗主人将多余的狗送人,如果不送的话,会进行没收处置。

(11)26日,社区物业管理处和警方,兽医畜牧站等单位,在小区联合举行宣传活动,养狗业主获赠牵狗绳。

现场有20余户业主办理了养狗证,防疫部门给8只狗打了免费疫苗预防针。

第一,通常情况下,我们当然要做个好人。

比如说,你可以养狗,但你必须考虑到其他不养狗人家的感受,出门遛狗应当拴绳,吓到别人家孩子,你应当立刻道歉,并做好防范,争取下一次不再发生。

再比如说,都是一幢楼里的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遇事要讲道理,不能蛮横无理,更不能动不动就动刀子,那是野蛮行为。

第二,不当假道学,为保护老婆孩子,万不得已动刀,我觉得可以接受。

从事发过程看,遛狗男子是不讲道理的,如果这一次不能给其教训,同样的事情,下一次依旧会发生,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

对于这类事情,我是这样认为:

第一我们自己不能不讲道理,做事情蛮横野蛮;第二,遇到特别不讲道理的人,欺负了你的老婆孩子,你能打得过对方,就上去揍他;第三,实在打不过对方,就像张先生这样,提着菜刀上去,也是一种选择。

有人会说,你砍了人不是要坐牢?

坐牢就坐牢,男人为了保护自己老婆孩子而坐牢,不丢人。

第三,建议严格执行《养犬条例》,不要造成法不责众的结果。

实际上我们看到,虽然各地都有养犬条例,但违章养狗,遛狗不拴绳的人,哪里都有很多,已经严重危害到各地居民的安全。

这就叫法不责众,狗主人当然爱他的狗,如果没人管,当然希望自己的狗玩的欢快,至于别人怎么想,一部分自私的养狗人,他们是不管的。

难道我们能希望,所有狗主人的素质都很高吗?

事实证明,你把希望寄托在一个人的”道德水平高“,是很愚蠢的行为,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情况越来越糟糕。

结束语:违法养狗是违法行为,提刀打架也是违法行为,但在这两个行为当中,后者是被逼无奈,前者的错误更严重,才是罪魁祸首。

假如我们把两边各骂一通,就失去了评论的意义,所以我选择支持小女孩的父亲。


99随便


美国人爱狗众所周知,我让美国学生作自我介绍时,都会说到🐩,甚至介绍孩子或兄弟姐妹时,计入数量。遛狗总是带塑料袋装便便,公共场所,草坪、公园也有免费提供塑料袋的盒子,像小鸟窝一样。训狗师作为一个职业,也佷受欢迎。

然而,狗若咬了人,人狗皆严惩。

此类事件有多起,我们以加州的一例来说吧, 这是加州历史上因狗咬人获谋杀定罪的第一案。

查了一下当年的报道,事情是这样:

18年前,53岁的玛乔丽·克内勒家住旧金山,她和丈夫罗伯特·诺埃尔多年前开始帮服刑囚犯饲养一对加纳利犬。公狗名叫“贝恩”,重60多公斤;母狗“赫拉”40多公斤,其囚犯主人涉嫌为毒品贩子经营斗犬场。 加纳利犬性情凶猛、好斗,属危险犬种。

2001年1月,克内勒牵着“贝恩”在公寓楼楼顶散步后,返回她在6层的房间。到6层走廊时,“贝恩”突然挣脱链子,冲向正准备进家门的33岁女邻居,扑上去狂咬。母狗“赫拉”见状也冲出房门,上前也参与了撕咬,女邻居的衣服全部被扯下,身上留下77处伤口,最终死亡。

公狗很快被处死,主人被判了终身监禁,当然,还有一定的罚款。

有人觉得美国的法律处罚太重,我认为这才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敬畏,好好的一个人无端被狗咬死了,狗主人承当责任合情合理。

没有能力管束好你的狗,就不要养。既然选择养这种具有攻击性的宠物,就应该对狗造成的伤人事件承担后果。

在国内也发生过此类事件,狗咬伤了人,有的主人连医药费都不想出,有的顶多赔一点丧葬费。狗主人绝对不会坐牢,更不会判无期,连拘留都不会。

小的时候,爷爷房间有个狗皮褥子。听说家里也养过一只黄狗,非常忠诚、惹人喜爱。一天晚上邻居来串门,被黄狗咬伤,家人就杀了,褥子就是它的皮做的。

小时候听此逸事,觉得太残忍。

可是爷爷说,狗咬人后,尝到血腥味,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犯,不杀不行啊,家里人谁舍得。这可能是咬死人的狗不得不死的原因吧。


伊佳一79138851


首先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我们应该爱护它,但是爱它要有度,更不能建立在扰民的基础上,经常在小区里看到一堆堆狗屎,甚至狗吓到小区的邻居,养狗人自己没点良心不安吗?狗主人态度嚣张,没有一定自责,根本没有认识自己的失误或错误,白白长个人身体。吓的孩子都吐了,哪个家长不心疼?是我的话直接把狗剁了!不是不爱狗,我只是更疼爱自己的孩子而已,我想大多数人还没有爱狗爱的当自己祖宗养的地步,那些爱狗人士应该想想是人重要还是狗重要,当然有些人可能对自己的亲爹娘都没有对狗那么好,希望你们下辈子也变成狗!温馨提醒一下,远离玉林,不让你就是一盘菜!!!


种花的花农


说实话,我本人很喜欢小动物,尤其是狗!养过狗之后就更知道要保护它,让它遵守一些小规则,它才能更好的融入人类社会。比如,涮好狗绳,是让狗在很兴奋的时候,能适当的控制它的行为,狗再好,在懂事也是动物,人都会犯错,狗更是难免,你是狗主人有义务不让它犯错,是保护它也是保护人的安全。街上有的狗主人任意让狗疯跑,第一你的狗在你面前是小乖乖,在别人眼里也许就是威胁,你有什么权利要求别人面对一只没有人控制的畜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第二吓到别人抓紧时间改正错误,并真诚道歉,别口口声声说你的狗不伤人,这都是谁都不信的鬼话!还有小区里有许多狗主人不训练自己的狗,整天见人就追,见孩子就狂吠不止,你说孩子能受得了这么大的冲击吗?你爱你的狗,人家不爱人家孩子吗?一张嘴就是不是没咬你吗?废话,真咬了就晚了,现在都是假疫苗,真有个三长两短,你心里真过意的去!拍拍良心,换位思考吧!


Isles2


遛狗没牵绳子,吓哭4岁小女孩,女孩的爸爸,因狗主人不肯道歉,就回家提来了菜刀……

虽然,女孩的爸爸提把刀来找狗主人论理,这幕场景确实很恐怖很吓人,甚或会给人产生出血腥的联想,但我们是否应该换个角度来思考一下这件事呢——

为什么,有许多养狗的人,常常会把受到自家狗惊吓和伤害的人给逼到了与己大打出手甚至需要动刀的这一步恶劣事态之发生了呢?

为什么,爱狗人士往往更强势、更霸道、更不通情达理、甚或,更傲慢无礼呢?

这里,我们就简述一下这件事发生的始末:

7月24日下午5时40分,家住曲江万科东方传奇小区的张先生从幼儿园接4岁半的女儿回到小区,他把孩子放在单元门口,准备去停放电动车,刚转过身,就听见女儿一声尖叫。

张先生回头一看,只见3只狗从楼道里冲出来,围着女儿转,而狗主人并没有及时地出来。

而张先生吓得赶紧跑过去把狗赶开后,这时候,狗主人才慢慢从楼道里走了出来。

张先生见女儿一直在哭,吓得都吐了,也不敢动。便气愤地质问这个住在同一个单元楼上的狗主人,问他为啥遛狗总是不拴绳,总是吓到小朋友,而且,这还并不是第一次吓到自己的女儿了。

谁知,这个狗主人邻居,听到后,也只是轻描淡写若无其事地说了一句‘知道了’就走了,更也没有道歉。

回家后,张先生又气又怕地跟妻子李女士说了这件事,李女士听后,想想还是要下楼找遛狗男子理论理论这种事,并拍下该男子照片意欲发到业主群里,提醒带孩子的家长留意,保护好孩子。


李女士说,她拍照时,遛狗男子的姐姐樊女士赶来,先把3只狗送回家。而该男子则开始从言语上对李女士进行挑衅,说着“来拍得再清晰些,咬到了吗,又没咬到你孩子”这类的话,李女士被这种态度惹毛了,就和他争吵了起来。

本已带着孩子回了家的张先生,在看到了此幕情景后,这才更气愤难当,更怒不可遏地提着菜刀,下楼“支援“妻子来了……

其后的争吵打斗场景在此就不赘述了。

仅从以上便可知晓,女孩爸爸张先生提刀找狗主人论理,完全就是被狗主人的嚣张倨傲的言行举止而给逼得一时极度气愤的冲动之举。

老实说,换作任何人,在遇到这种厂情况时,也难以冷静理智了。我想,当面临这样一个冷漠而嚣张的,又养了3条狗“护身”的男人时,除非你有尽够的“文攻武卫”均可获胜之信心,否则,就是从人的本能上说,都也会"顺手”操上一种“家伙”找其论争的。

所以,就是不说父亲保护女儿是个天职,就是从保护自己出发,就是从万般无奈来讲,张先生提刀找这样的狗主人“论理”,也是情有可原的事。

我们当然,不应鼓吹暴力解决这种“狗事”纠纷,但我们要反思,狗,这个人类的好朋友,为什么现在却使人与人之间产生了这么多的烦恼纠纷与暴力冲突呢?

而究竟最根本的缘故,就是这些不能文明养狗,没有素质做人的狗主人才挑起与引起了这许多的冲突与纠纷的!


一句话,狗是无辜的!养狗的人,才是祸端的肇始者啊!

如果,我们每一个养狗爱狗的人,都能以人为本,都能坚守人权大于狗权的理念,都能照章养狗——能遛狗牵绳,能爱护旁人,能给狗打防疫针,能做一个合格的铲屎官,能尊重路人的感知,能知错就改,能对受到被自家狗惊吓的人心存愧疚;不那么洋洋得意,不那么傲慢无礼;不那么以为“我的狗从来都是不咬人的”,不那么坚称“狗是通人性的”,那么,原本就不会有这么多人与人之间的烦恼与冲突。

假如我们每一个养狗的人都能通情达理,都知人情世故,都能文明养狗,高素质爱狗,还会有这么多的人恨狗吗?

恨狗群体的情绪激昂,其实,也正是因为有些爱狗人士的极端自私行为才推波助澜的啊!

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理解了张先生为什么会提把刀来找狗主人“论理”了。

因为,有时候,和这种养狗的人讲理,就如同“鸡同鸭讲“。或许,操一把刀,或者是操一件有“威胁”的“家伙”,才是对付这种蛮不讲理狗主人的最有效的震慑性“武器”!

这就是我们要问的问题:为什么,有些狗主人,当自己的爱狗侵害了他人后,把受害者给逼到了能怒不可遏愤而提刀的这一步?!

养狗的人,自己想想吧!

到底是谁,才是使我们,感到更恐怖、更愤怒的那一个人呢?


偶来三径




西门观点:双方都有错。遛狗不栓绳吓哭四岁女童有错在先,吓到孩子不道歉更是错上加错。提刀理论肯定不对,造成他人受伤更是违反治安管理条例。

首先,题主的事件描述太过简单,而且漏掉关键环节。不知是无意疏漏还是有意为之?因此,首先还原事件原委:


住在单元楼上,却养了三只狗,究竟要干什么?再爱狗也不能这样吧?而且,三只狗均无栓绳,这就更可恨了。还有更可恨的是,据当地派出所事后调查,三只狗均无办证。

更为关键的是狗吓得四岁女童哇哇直哭,孩子家长质问狗主人为何不栓绳?而狗主人只是一句‘’知道了‘’就走,并无半句道歉之言。

再看事件发展:


受害孩子家长拍照发业主群,目的是为了提醒其他家长注意保护好自己孩子,并无不妥,而狗主人却恼羞成怒,出言不逊,因此惹怒了受害者家属,张先生才提刀下楼‘’理论‘’。而狗主人言语更加不妥,‘’咬了打狂犬疫苗就是了‘’,这话彻底惹怒张先生,因此发生撕打。

在接着往下看:

无论怎么样,拿刀去和别人‘’理论‘’就非常不对,是冲动的做法,如果不是有人将刀抢走,后果不堪设想,即便致人轻伤也会坐牢,如果重伤、死亡就更严重了。

后来的撕打,双方均有受伤,两败俱伤,实属不该。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首先狗主人有错在先,单元楼居住,养狗本来就不妥,还养了三只,而且还都是无证,已经是违法养狗,更不对的是遛狗不栓绳,吓到别人孩子,竟然不道歉不说,还出言不逊,这就是可恨了。狗是畜牲,不懂事可以理解,但狗主人也不懂事就遭人恨了。

受害者女孩的家长张先生的行为也非常错误,狗主人不懂事找他理论完全正确,但冲动(我相信是一时冲动)之下,提刀去‘’说理‘’,就已经不是‘’理论‘’,而是有意去打架了,结果误伤了保安,若不是刀被人抢走,后果的确不堪设想。冲动是魔鬼,做事切记不要冲动。所幸孩子没有被咬伤,提刀‘’理论‘’的确不妥。

总之,合法养狗,加强管理,绝不能影响和伤害他人,更不能成为极端‘’爱狗人士‘’!遇事不冲动,冲动是魔鬼。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养狗没错,但要管理好才是。

7月24日下午,曲江万科东方传奇小区真传奇。

一男子遛狗没牵绳,吓哭四岁儿童,儿童父母提刀与其理论发生冲突。

首先不反对养狗,但养狗人要把狗管理好,有的大形烈犬咬伤人,咬伤儿童的事缕缕发生。

很多悲剧不断上演,上面也三令五申,养狗要圈养或拴养,严禁伤害人类的安全。

男子即不圈养,又不拴养,吓哭孩子是不对的。

孩子父亲与真理论或报警,但不能提刀具凶器与之理论。

孩子父亲心情可以理解,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谁不疼孩子?

但提刀有些偏激,刀是行凶器具,一旦冲突失去理智,伤到人是会判刑坐牢的。

两人都有不对地方,应理智处理问题才是上策,实在处理不了,可报警,让警察处理。






zmj魅力舞者


先说说这父亲:

兄弟,爱子之心,护犊之意,人之皆有,作为父亲的我和你一样,决不会容许有人对下一代的一点伤害。但是你这样也太冲动了,持刀论理,是去论理吗?你这是去持械伤人。是不是一言不合,就白刀子红刀子出。害了自己,也伤害了别人。你想想,就是怕小孩受到伤害,你才会这样怒血贲张。但如果你出了事,对你的小孩,是不是更大的伤害,别人也有小孩,是不是对别人的小孩也是一种伤害。设身处地,好好想想。小孩被吓,不管后果如何,毕竟尚未显现,你身为人父,随即持刀。对你的小孩是何种范示,凡事冲动,以暴制暴,终有一日上得山多终遇虎,你是为小孩好,还是在害小孩。你看,这不出大事了。

兄弟,有些东西,是经历了才会明白。希望你今后凡事三思,切勿冲动,这是对你的小孩,对你的家人一种最大的保护。

至于狗主,看多了,不想评论。喂,一人个牵着狗,是在遛狗。一个人,狗都不牵,可能是两只狗在游荡。


泪水洗不了过去


应给爱好养狗者办个养狗证。第一:狗证上要写明狗主人详细信息,包括居民身份证号码也要写上。第二:狗出门时,必须将狗证挂在狗脖子上,若狗脖子不挂证或挂假证,应重罚狗主人(每次应不低于3000元,最高可罚一百万元)。第三:出门必须绳牵,且必须给狗嘴带上笼式囗罩。第四:需要定期(最低应月检,应收费)上检疫部门检疫。检疫不合格出门又不带检疫合格证者应处罚狗主人。第五:不管什么原因,狗咬人,狗主人负全责。情节严重者,应追究狗主人刑事责任。第六:狗咬死了人,不管什么原因,狗主人负全责,并且狗主人最低应判无期,并给死者高额赔尝。若不赔尝,应判死刑。第七:若狗圈养在家内,有小偷进入被狗咬伤或咬死。狗主人有证据证明家中无任何人在家,狗主人无任何责任。若有人在家,则应追究少量责任。第八:若不牵绳上路,出现的一切意外,狗主人负全责,由此引发交通事故者,追究狗主人责任。(即使牵绳上路,只要狗伤人,不管什么原因,狗主人负全部责任)。第九:对养狗人应适当征税费。公安部门可月征安全费。城管可月征卫生费。税务局可收养狗税。等等各部门都可适当收费。第十:具体执法,可由多个部门执行,多个部门都有处罚权,罚款一半上交国库,一半各单位自己留做经费。例如城管执行(若执行到位,这是城管最得人心的善政)罚款,城管可留一半罚款做自己单位经费。警察发款,可留一半做经费。检疫部门罚款可留一半作经费。工商,税物,环境,交警,等等部门都有罚款权。第十一:不管哪个部门罚款,最低罚款小型犬不低于300元,中型犬不低于500元,大型犬不低于1000元。第十二:以狗脊背到地算起不高于25厘米算小型犬。高于25厘米小于35厘米算中型犬。35厘米以上算大型犬。第十三:若狗上路,狗主人需自带垃圾袋,清洁狗的大小便,若不清洁,则城管等各部门可收大小便费,最低不应低于300元。第十四:若狗伤人,公安机关应及时介入!第十五:若不办狗证,一经发现应重罚,小型犬应不低于3000元。中型犬不低于5000元。大型犬不低于10000元。第十六:狗出门大小便由狗主人负责。如狗在街上随便大小便,应重罚狗主人!第十七:应强制性让狗主人买意外伤害险。险额不应低于一百万元。且每年必买。第十八:凡是办养狗证之人,必须规定禁止弃狗!禁止杀狗。狗得病须及时诊治!否则应重罚狗主人!第十九:鼓励人们对违法养狗的举报奖励。发现不牵绳,不办狗证,弃狗,狗病不治病者,给举报人不低于3000元奖励。第二十:对于偷狗者,若是偷的不合法狗(没办狗证,没检疫等)公安机关则不予立案,但偷狗者应被道德遣责。


儒行篇


不文明养狗固然不对,提刀找狗及狗主理论更不对!

首先,现行法律,狗咬人只是民事问题。然后,狗本无错,狗咬人又是狗主的管理错误。自然会形成一条定理:狗没咬到人,就不用负任何责任。狗咬了人,赔钱就行!

再者,不管狗咬没咬到人,你提刀找狗和狗主理论都会造成治安问题,不管结果如何,最低后果就是你得接受治安处罚(好像打架是拘留加三千罚款),划不来!

然后呢?有矛盾,总得有解决的办法!怕麻烦和醒悟的狗主就加强狗狗的管理。同样,认为被骚扰的人就只能道听途说,丢巧克力,用肺结核药,甚至火腿加鱼钩……(至今不知道管不管用,没有定论)

然后呢……

去求吧,我也不晓得,我也养狗(申明下我的狗从来都拴狗绳),我也被假爱狗人士的狗骚扰过,我也不晓得怎么和谐发展→_→

各位大神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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