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风雨兼程 砥砺前行——新泰检察机关重建四十周年记(三)

「原创」风雨兼程 砥砺前行——新泰检察机关重建四十周年记(三)

风雨兼程 砥砺前行

——新泰检察机关重建四十周年记

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的建立

「原创」风雨兼程 砥砺前行——新泰检察机关重建四十周年记(三)

1984

年2月,新泰县、新汶市合并,建立新泰市。新泰县人民检察院与新汶市人民检察院合并,设立新泰市人民检察院。于1984年2月18日,两县市人民检察院合署办公。1984年5月,新泰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玉轩为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84年5月新泰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通过决议任命曹炳增、霍克侠、赵乾生为副检察长,机构设办公室、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政工科、工会,人员增至86人(其中新汶并入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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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01

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加强和发展,部门职能分工更加完善

自1984年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以来,随着形势和工作任务的需要,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越来越多,不断加强内部机构建设,逐步完善各业务部门的职能分工,使之职责更加细化、更加规范已成为必要。

1984年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之初,设内部科室8个,随着法律赋予业务工作的增多,到2016年,全院内设科室增加到17个,如“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等都是后来根据工作需要而设立的,而且都是一级单位。其中有5个科室局加挂1-2个牌子,负责2-3项业务工作。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内设机构的不断调整,使检察院工作的效率、质量、工作责任心也得到了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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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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