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又搞事?稳住,我们能赢

网贷又搞事?稳住,我们能赢

昨天29号监管文件疯传,本来不想蹭热点,但不少小伙伴冒粗来问我,简单唠唠。

全文洋洋洒洒几千字,看起来比较吓人。

其实大伙不必太激动,对绝大多数平台影响不大

文件对咱们投资人有关的,主要有两点:

玩p2p可以,想干资管业务,必须要有金融牌照。

资管业务,以前一直都是银行、券商、信托公司干的行当。后来互金加快跑马圈地的节奏,于是开始打银行的主意。

其实P2P的很多产品,都是传统金融玩的剩下的拿出来翻新一下,区别就是利息更高而已。

所以,如果自己买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不是P2P,那一定要看看是否有拍照。没有就是违规。

牌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牌照、信托牌照、金融租赁牌照、消费金融牌照、保险业务牌照、基金销售牌照······

如果没有,还敢卖资管产品,直接定义为非法集资。这个帽子就扣的大了。

可能你投的平台之前还能打打擦边球,转身就变成非法集资了。

比如X凰金融卖的定期理财,本质上就属于收益权转让。

如果平台申请不到牌照,必须要在6月份之前完成存量清理(提前还款)。

这个有点强人所难了,只剩2个月,留给平台的时间不多了。

02

再说第二点。

不让代销资管业务以前也有规定,这一次还提出一个新要求。

之前平台为了合规,将资管业务或交易所合作的产品剥离出去,成立新的公司。

这样把违规业务拆分出去之后,以便让原有的P2P业务可以顺利备案。

但这次要求剥离出去的资管业务,也要一并验收,这就又点狠了。

翻译一下,只要两个平台有血缘关系,也就是两个运营主体有相同的股东成分,只要一个平台不合规,那相关联的平台也会定义为违法经营。

有点像古代的连作制度,处理不好,连原来的P2P业务也备案不了。

所以,在新规要求下这个套路显然无效。

03

这次定义为违规的产品,本身是没问题的,就是不让没有资格的平台去卖。

监管部门严打,对投资人来说也是好事。否则稀里糊涂进了金融传销,买了高风险的产品,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最后交大家一招,怎么看自己买的产品是否合规。

很简单,只需要看看自己买的标和投资合同,是否是直接借给借款人,并且借款资金没有超过上限。

根据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联合四部委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个人和企业在同一平台借款上限分别为20万元和10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上限分别不超过100万元和500万元。

如果你的转账记录不是直接转给借款人,那这种平台都有点问题,要不整改要不被取缔。

其实,监管层对P2P的定义很明确,就是一个纯中介,撮合一下借款人和投资人,顺便向双方收取一点服务费、管理费。

银行这类金融机构是中央军,P2P这个地方军就不要抢中央军饭碗了,不听话,收编是不可能的,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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