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崔永元起诉黄毅清诽谤正式立案这件事?你觉得黄毅清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吗?

李钦宇


诽谤罪如若成立,黄毅清是有可能坐牢的!

崔永元曝光范冰冰、冯小刚等人偷税、漏税案以来,遭受了各方面的压力,但崔永元所曝光的事情是有事实依据的,昨日国家税务部门已经披露了相关情况。却没想到,突然冒出来黄毅清称要曝光崔永元的情妇,让人一时摸不着头脑......

从前,老罗从来不知道黄毅清这个人是谁,在黄毅清微博曝光马苏等人之后,他才开始逐渐进入视野。纵观黄毅清曝光的这些人,大多是娱乐圈的人,很多圈内的人因为行业特殊,可能确实是有一些他所曝光的事情存在而没有回应,也可能只是不想因为这些负面消息而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而不想回应。

只可惜,黄毅清这次选错了人!出风头是要付出代价的。本来老罗刚看见崔永元的微博时,还以为只是针对黄毅清的诽谤行为提出的民事纠纷,没想到细看之下,竟然是诽谤罪,这可是涉嫌刑事犯罪的事情了。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采用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那黄毅清的诽谤罪名是否成立呢?老罗认为,应该从其是否是捏造事实的角度出发,如黄毅清根本拿不出他所谓的事实证据,最终法院查明确实捏造事实的,那么黄毅清接下来就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了。

同时,法律规定诽谤、侮辱等罪名除非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之外,是刑事自诉案件。自诉,是相对于公诉而言。一般的刑事案件中,都是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移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案件,因为情节轻微或者是公安机关不受理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审查过程之中同样可以请求公安机关配合调查。故,才有了崔永元于本案中提出的刑事自诉。

娱乐圈太乱,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侵害他人权益的,同样应该受到法律的惩戒!


罗召均律师


前有马苏因黄毅清说她吸毒、卖淫,而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判决黄毅清构成诽谤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现有崔永元因黄毅清多次称他包养小三却有拿不出证据,故愤怒而起诉,同样是要求黄毅清承担诽谤罪的刑事责任,我在想,就黄毅清这样的人,一年要吃多少官司呢,法院都可以帮他办张年卡,欢迎他随时光临了....

何为刑事自诉?黄毅清是否可能构成诽谤罪?

这样的新闻对于我们法律人而言,是最好的普法机会了。首先来解释一下“刑事自诉”的概念,可能有人会有疑问,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是都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吗?没错,一般情况下是这样,但是也有例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被害人也是可以自己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这就叫刑事自诉,下面来介绍一下可以刑事自诉的几种情形: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又称之为“亲告罪”。就是要被害人自己亲自去告诉法院,法院才会处理,不然国家公权力机关一般是不介入的,这种案件包括诽谤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占罪以及虐待罪;

2、轻微的刑事案件,而且被害人要有证据证明。比如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人身权或者财产权已经被侵犯,而且被告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只要符合以上的三种情形,被害人就可以自己过去法院起诉立案,而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检察院这道程序,就可以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黄毅清是否可能构成诽谤罪?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何为诽谤罪,诽谤罪就是指被告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个量刑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本案黄毅清多次发表言论称崔永元包养小三,这个事实已经足以贬损崔永元的人格,破坏崔永元的名誉,而且黄毅清发布的信息被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已经达到五千次以上,被转发次数也达到五百次以上的,符合情节严重的构成条件,现在法院要审理的就是黄毅清所散布的“崔永元包养小三”的事实是否是虚假的,如果是虚假的,那他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真实的,那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最多就是民事侵权,侵犯了崔永言的个人隐私。

因此,对于吃瓜群众的我们来说,要判断崔永元是否有包养情妇的行为,就看法院怎么判决了,不过一般这样涉及个人隐私事项的判决,法院有可能不公开,但是我个人还是相信小崔的,他确实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人。


李钦宇


起诉别人诽谤,肯定是每个人的权力。

这个没什么值得奇怪,崔永元终于知道“起诉”了!说明这才是真的疼了,所谓《手机》的影射相对于这个貌似“实锤”的东西,倒显得不那么“困扰十五年”的痛苦了,水是泼到脸上了,究竟是“冷水”还是“脏水”,崔永元看样子是真的“不起诉无法面对”。

将心比心,这几个月崔永元在网络掀起的对包括范冰冰,冯小刚,刘震云,以及华谊兄弟和冯小刚的妻子,刘震云的女儿的谩骂,崔永元是不是也要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个有基本底线的人呢?起诉别人没问题,扪心自问一下如何?

感到被诽谤,心里很痛吧?但是为什么?

自诉案件立案了,这也很正常,至于是不是真的诽谤,也许有结果,也许没有。

我不评论崔永元是不是真的像黄毅清说的那样的不堪,但是,我想好几个相关的人的名字,以及名声,究竟是坏在谁的手里?

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任何主观的猜测都是毫无意义的,这一点,崔永元仍然需要习惯,其实,如果能等到判决黄毅清诽谤罪成立的判决书出来后,再拿出来晒到网上,那样才是真的有底气,目前仍然摆脱不了心里没底的虚脱,事先摆出了“或许人家不管”这样的甩锅节奏,还是心眼太多。

崔永元应该清楚,仅仅在网上煽动仇恨,带动某种节奏,还不如认真配合相关部门把自己知道的一切说出来,不管是娱乐圈还是红通施建祥,这才是最好的心态,也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理智态度。

还是拭目以待吧!


步武堂


我支持崔永元。支持崔永元之精神。

从实话实说中的崔永元,到转基因时的崔永元再到手机2时的崔永元,无不让人尊重让人怜悯。

实话实说时的崔永元比起冯小刚,刘震云之流,名气可响得多了,可崔却阴差阳错和这二人交了朋友。俗话说:成功是因为睬在了巨人的肩膀上。是的,冯刘二人做到了,小崔被睬成抑郁症,而冯刘因手机成功开心的开着庆功酒。

转基因,是因崔方争斗才走了大众的眼帘,如果没有崔,转基因知情权就会剥夺,黄金大米事件也会不了了之。25个小白鼠将得不到任何赔偿,而利益集团却还在疯狂的攻击着崔。从用国内小学生作转基因试验来看,那些转基因学术中的权威人士对转基因的安全性也是不敢确认的。这才是大家反转的真正原因。

手机的继集2继续开拍,彻底激怒崔。泥人尚有三分火气。况崔乎!崔在一次采访时说:对待流氓,你得比他更流氓,你才能斗得过他。所以小崔用近乎最没底线的方式开始反击。但也得到了大多数明眼人的支持。其实大众都明白,大众真正的诉求是解决娱乐圈阴阳合同,洗钱等问题,而小崔恰巧提出了这个问题,初期黄毅清对彻查娱乐圈的阴阳合合表示支持后,得到了多少人的支持,这就证明了支持小崔的人是很理智的,反而那些反崔的人却毫无底线,为反而反,为反而黑,为黑而毫无做人底线。

崔的起诉结果是什么不知道,但至少从黄的举动可以看出:黄怕了。

无论结果怎样,支持正义,哪怕用流氓的方式!


宝爸社评


大圣认为,既然是以诽谤罪立案,那就综合考察犯罪构成的各种主、客观要件,特别是黄的微博散布的有关崔“婚外情惯犯、有私生子、全家移民国外”等等是否属实。并且结合微博等散布的广度和深度,由此可能对崔人格和名誉造成的负面影响及后果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来综合判断被告黄毅清是否构成对原告崔永元的诽谤罪。


具体分析如下:

一、何为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诽谤罪属于“告诉的才处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因此崔永元自己或者委托律师起诉立案。 通俗地说,就是需要自诉原告(被害人)自己到法院起诉。



因为一般的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立案,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但是由三类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

刑事自诉的受案范围 :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罪;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罪;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一个行为构成犯罪,需要考察四个构成要件:主体、主观要件、客体、客观要件。

主体要求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黄应该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除非他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符合减、免刑事责任的条件,比如属于未成年人、或者有精神问题(需要司法鉴定)。

主观上有诽谤他人的故意。黄在一段时间通过微博等平台持续发布有关崔的言论和微博,这些言论和微博,主观上是否属于故意的,请大家自己评判。法庭也会做出认定。

客体即侵犯了法律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有具体实施的诽谤行为。比如黄具有包括发布一系列微博等的行为;而且通过互联网扩散的广度和深度来看其影响力;最终考量对崔人格尊严和名誉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进而判断是否达到“诽谤”罪的客观要求

综合起来看,总体来说需要满足诽谤罪的四个犯罪构成要件。焦点在于黄的微博所散布的有关崔的内容经过法庭调查审理,确认是否属于事实。进而判断是否构成诽谤。

四、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五、最后大圣截取几个黄的微博供大家参考,相信这也是崔起诉的重要基本证据。

微博截图1:


微博截图2:

微博截图3:

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大圣释法


黄会不会负刑事责任,这要看双方质证,是名誉侵权还是诽谤,这要由法院判决。

从崔永元公布的受理文书看,这是个"自诉"案,还不能说就是个刑事案件,因为"诽谤罪"只是崔的"自诉"



但崔芬们则己经狂欢:黄毅清已被刑事立案,应负刑责。 法制社会中,在法 院 判决之前,任何人不可以加罪于人!!现代法律的原则是"疑罪从无"→崔应该给翠粉们好好地普法一下子。

我象翠芬对名人不爽一样,对黄亦很不感冒,取消了对他的关注 →他指证崔有外遇的说法,在结论上言之凿凿,也象"一抽屉合同"一样,在实锤上也是草旗飘飘,被追罪也是活该。

黄的犯傻 之处在于:他是实指,是点射,还信誓旦旦地说要负法律责任,实际是人 傻 钱多!!



而崔的聪明之处在于,他那一抽屉合同是虚指,是 乱 扫,扫到谁是谁,他那500个有偷税漏税嫌疑名单也是这样l!

实际上,两人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谁赢谁输都是神仙打架,小鬼看热闹罢了。

但从大众效果来看,在民粹上,黄毅清只是个小混,而崔永元则是大 MO 头!!


月亮TA爹爹


讲真的,很多人都在支持小崔,我也不理我,只想支持他,但是我的理由主要是在两个方面

第一个理由就是从私人角度来看

小崔他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自己的形象可以说是自己的声誉,一个人如果不爱惜自己的羽毛就是不可想象的,尤其像他们这种公知人物,有头有脸的,谁不爱惜自己的名声,形象面子

就拿他们拍戏来说,把小崔给惹毛了对吧,大家都在江湖上混,都是称兄道弟的,不管是否虚假,但是面子上的事情大家都会相互给的,我认为某个导演做的有点过分了,他明明知道对自己的兄弟和朋友,有伤害,但他依然这么做了,并且还矢口否认,对某导演的认知,如果他真的非常有道理,肯定会立马反咬一口,绝对不会沉默

沉默了几个月之后才发了一篇文章来进行反驳,我觉得很没力度,我当时在微博上看他的反驳文章,好像是有十条吧,觉得很多都牵强附会,就相当于泼妇骂街,蛮不讲理一样,各种歪曲和有趣概念

那么小崔出于私心搞别人,我认为这非常棒,没什么一个人们维护自己的形象,面对没错

第二个方面就是公共角度来看

他在维护自己思想方面的事情,同时也做到了与公众利益相结合,两者相结合,而且都是充满正能量,我觉得这没什么不好,小崔说白了,他是一个记者,一个主持人,一个文化人,他骨子里有那种传统文人的清高

虽然他已经是人情面吧,但是她的这种清高是在骨子里的,是中国文人几千年的一种文化传统,它并没有消失

刚才说了,既维护了私人,也做到了公利。

我只想说,小崔这次干得很棒,就把他搅个底,朝天闹他个天翻地覆把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全部公之于众,让大家都开开眼界,众人膛目结舌,纵然不敢想象,纵然万劫不复,纵然刀山火海来吧,让我们在这个时代,在这个开放的时代,见证和看到所有的阴暗没关系都可以接受

如果人们一直都是做沉默的大多数,我想这并不是好事情,总需要一头野猪!

很多朋友私信问我有什么投资的书籍可以推荐?在这里统一回复,私信我“书籍推荐”4个字,给你一份靠谱的,投资清单。


再次统一回复一下:

很多朋友在评论中说这图片是广告,其实大家要相互理解。很多朋友都把头条号开通了,都成了一个自媒体,那么作为运营自媒体的个人,我们必须把自己当成产品,用心的包装和运营,我是在每一个回答都会贴上这样的图片来推广和宣传自己。

这是一种以市场用户为向导的思维模式。

希望大家相互理解,用心的回答很重要,但同时相应的套路和手段也不能少。就如同这个答案一样,既要为四在同时也能有他用。

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金成财


我感觉“铁锨”头终于碰到“硬茬”上了!黄毅清这两年,哪里有热闹就往哪里挖上两下,愣是把自己当成了娱乐圈“挖掘机”。

又没有王思聪哲学专业的思想觉悟,非得“生搬硬套”;没有周立波那样的口才,偏偏要“鹦鹉学舌”;没有卓伟那样的魄力偏偏要“东施效颦”。人家崔永元忙着说事,他一下子窜出来“助攻”,比崔永元都积极。看人家不搭茬,直接挠人家一把,人家能不起诉吗?

有些娱乐圈明星一听卓伟要发话,心里先一哆嗦!那是因为卓伟只点“死穴”不废话,人家搞曝光有着拼命的觉悟!人家讲证据!这一次黄毅清说崔永元“包养小三”,请拿出切实的证据来,否则难以服众!

想出名太心切了!黄毅清啥都敢说,遭官司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惹了马苏、李小璐、范冰冰、潘石屹,你又惹崔永元,让人惊掉下巴!惹了这个,惹那个,自己变“苍蝇”就别怪别人喊打!


有人说娱乐圈开开玩笑不要紧,娱乐大众嘛!但是黄毅清常把“玩笑”开大!不止一次开玩笑开到对簿公堂的程度,说明他本身有些做法欠妥!

黄毅清说崔永元“包养小三”!这话说出来,全国人民有几个信的?难道这哥们练“娱乐神功”走火入魔了?“包养”是个能让人身败名裂的罪名,话虽不多但用心恶毒!我要是崔永元我也起诉他,还得让他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次马苏风波未尽,这一次永元巴掌来袭!黄毅清有何感想?“祸从口出”真是个教训,还是收敛点好!


红色雄起


99随便语:崔永元敢起诉,说明他心里没鬼;黄毅清你应当明白,有的热度可以蹭,有的热度不应当蹭!

黄毅清为啥要针对崔永元呢?

从去年底的李某璐夜宿事件之后,黄毅清真的成了“网红”了,反正网上什么事情热度最高,什么人的事儿火了,黄毅清都跑去凑一脚。

要么宣称自己有“内幕消息”,要么对准事件主角,没头没脑一通喷。

如此的结果,黄毅清的“AndyHYQ”微博号彻底火了,很多人有事没事去看一眼,有没有自己感兴趣的消息。

这一次崔永元起诉黄毅清,当然不是第一个。

早在年初的时候,李某璐事件中,有传闻说要起诉黄,结果据说他立刻跑到了国外,后来发现虚惊一场,又悄悄跑回来了。

估计也就是那一次,让黄毅清的胆量再次膨胀,后面做的越来越过火。

后来马苏是起诉了黄毅清的,认为黄毅清公然捏造事实,诽谤她本人,且情节严重,已构成诽谤罪,这件事曾被新京报,新浪等各大媒体报道,但最后的结果不清楚,估计是不了了之。

黄毅清你本就是名人,成天蹭别人热度,要脸不?

要我说,黄毅清你去掺和李某璐等明星的事儿,我们欢迎,但你跑来掺和崔永元的事,而且跑来乱喷,诋毁崔永元的名誉,间接帮助某些明星,就有点过了。


谁对谁不对,你真当我们观众是傻子,不明白吗?

有的热度能蹭,有的热度不能蹭!

话说,崔永元针对的是一帮明星人物,至于这帮明星到底有没有干过缺德的事,人人心里有杆秤,你只要去看看相关事件的评论区,就明白。

人家崔永元抨击的是偷税漏税,就凭这一点,他就该得到广大网民支持。

反之,往崔永元身上泼脏水,试图把水搅浑,让那帮明星悄悄全身而退的人,都不会得到网民的喜欢。

从这一点说,黄毅清跑出来喷崔永元,非常不明智。

这一次,黄毅清两天连续收到两个起诉。

有些人可能不清楚,这几天黄毅清忙得很,就在7月25日,“天使阻击队队长”何柯(真名何柯柯)也把黄毅清给告了,起诉案由是“名誉权纠纷”。

然后就是崔永元,在7月26日以“诽谤罪”起诉黄毅清。

但根据黄毅清微博显示,对于这起诽谤案,黄毅清倒是嘴里显得很不在乎,甚至在微博上称:“崔教授起诉我,我觉得是一件好事。

黄毅清对此是什么态度呢?

从目前情况看,黄毅清并没有“退缩”,而是摆出一副,要与崔永元斗到底的模样,甚至公开把所谓的“同居女友”的姓名爆了出来。

黄毅清你这是要弄那样,难道嫌自己事情不够多,不够大,想再多一个人起诉你?

结束语:反正我是觉得,这一回黄毅清给人的感觉,是有点“中邪”了,我们坚决支持崔永元,坚决与之斗争,给黄毅清一次教训!

判他几个月拘役,或者赔偿一大笔钱,都很好。


99随便


网上不是法外之地,乱喷必须付出代价,虽然现在疫苗安全性不高,但疯狗也不能太猖狂。

要说现在网上最大的喷子,我感觉非黄毅清不可,他怼王思陪、怼崔永元、怼周立波、怼唐爽、怼前妻、怼潘石屹爷俩儿等等,没有他不敢喷的人,也没有他不敢喷的事儿,每到有了热闹的网络热点事件,他总是像疯狗见了屎一样,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就怕赶不上热乎的。

黄毅清有点不识抬举,他怼过的人不回应,他总认为人家是害怕,其实他完全错了,人家只是不配合他而已,你一个跳梁小丑,不管怎么回复都是输,反而让小人得志更加得瑟。

黄毅清除了今年初因为李小璐马苏那事儿得点民心之外,其余做的任何一件事都招致骂声,为了蹭热度已经到了没皮没脸的地步。天天儿自诩也是混圈子的人,说实话,要不是黄奕瞎了眼跟你有了段夫妻之实,你哪有机会在娱乐圈现脸啊,现在和黄奕离婚了,不但欠着人家的扶养费,而且还隔三差五消费人家,来保持自己的热度,一个大老爷们还好意思在那叨叨叨。

黄毅清怼名人,其实就是想引起人家的关注,因为不痛不痒的人家不会注意,所以就越来越离谱。他先后多次恶意攻周崔永元,在网上许诺公布证据,可到头来又拿其它事儿来搪塞。

小崔人家一直不回应不是因为心虚,而是人家要忙重要的事儿,不会配合你在这里瞎胡闹的,等他有了空不会放过你的,这不,直接法院起诉了。

崔永元起诉他,如果诽谤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是可以构成诽谤罪的。而且还可以申请精神赔偿费,黄毅清不是天天喊着不差钱儿嘛。

是时候给黄毅清点教训了,而且还要深刻一点,让他好好长个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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