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案”背后我们该怎样维权?

近日网上爆出的疫苗事件牵动亿万群众的心,虽然长春长生生物科技公司已被国家药监局立案调查,但其带给群众的焦虑并没有丝毫的减弱。在“疫苗案”中,我们除了焦虑之外,更应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对于侵害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国家已有相关的法律诉讼救济——公益诉讼。

“疫苗案”背后我们该怎样维权?

一、谁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从这一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对于疫苗侵权案件,消费者协会是有资格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疫苗案”背后我们该怎样维权?

二、公益诉讼的提起有什么法律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5年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下文简称《解释》),《解释》的第284条中提到了对于提起公益诉讼的诉讼条件,主要有: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3、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公益诉讼案件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现阶段我们需要做好对于疫苗基本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工作,为自身维权做好准备。

“疫苗案”背后我们该怎样维权?

三、提了公益诉讼,我们还能诉讼维权吗?

在有关组织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提起了公益诉讼后,作为事件当事人还能再提起诉讼吗?对此,《解释》第28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提起诉讼。这就意味着,在我们收集和保存有关证据后,事件的受害人也可以自行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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