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倒電動車,司機的句話,不擔責反獲賠!

說起馬路“黑勢力”電動車,

有的司機就會想到,

逆行!橫衝直撞!闖紅燈!亂加塞!

等等諸多“惡行”,

不少車主對於電動車十分無奈,

但也只能忍氣吞聲,

默默地遠離他們。

而現在車主翻身的機會來了!

碰倒電動車,司機的句話,不擔責反獲賠!

在汽車與電動車的事故中,電動車一般占主導地位,大部分情況下不管車主有沒有理,多多少少要賠錢給電動車司機,也因此,很多司機調侃自己才是真正的弱勢群體。

不過就在前不久,發生了這樣一起事故,女司機一句話就讓電動車負了全責,還賠了自己的車損。

碰倒電動車,司機的句話,不擔責反獲賠!

事情是這樣的:某女士駕車撞倒一輛闖紅燈的電動車,電動車上共兩人,其中一人受傷。電動車車主見狀,理直氣壯對她說:我們是電動車,而且還有人受傷,你得賠錢!

重點來了!

這位女士並沒有被電動車車主唬住,而是申請對其電動車進行鑑定,看是否超標,另外拿行車記錄儀的畫面證明自己在事故中是無責一方。

最終,電動車因超標和違章,被判事故的全部責任,並且還要賠償汽車司機車損。怎麼樣?大家看明白此次機動車能判無責的核心原因了嗎?

碰倒電動車,司機的句話,不擔責反獲賠!

簡單來說,兩點:

1、確定你所看到的電動車,是不是非機動車

2、證明電動車違章導致事故,自己完全無過錯

如何鑑別機動車&非機動車?

相關法規對“非機動車”的尺寸有明確要求:整車高度不超過1.1米,車體寬度(除車把、腳蹬部分外)不超過0.45米。在車架本體不可分隔的醒目部位表面,應當永久性地標上每輛電動自行車的唯一性整車編碼。

碰倒電動車,司機的句話,不擔責反獲賠!

並且在動力方面,“非機動車”最高車速為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不大於55kg,電機功率不能超過400W,並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制性規定。

碰倒電動車,司機的句話,不擔責反獲賠!

另外,相關法規特別強調,超過標準的任何一個條件,就不!屬!於!“非機動車”。一旦發生事故時,將按機動車處理,那麼事故性質就完全變了!這些電動車的護身符就沒有了!

碰倒電動車,司機的句話,不擔責反獲賠!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如果鑑定結果電動車屬於超標車,那麼電動車主就需要持有準駕車型為摩托車(E)或輕便摩托車(F)的駕駛證。

碰倒電動車,司機的句話,不擔責反獲賠!

如果沒有摩托車駕駛證的話,只有機動車駕駛證,就是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會被扣12分,處以最高2000元罰款,同時還可處15日拘留。

如何證明自己無過錯&電動車違章?

發生碰撞事故,機動車和電動車之間就像是“冤家”。這時候行車記錄儀就必不可少了!它可以幫機動車司機還原事情經過,為自己提供有效的證據。

如果開車與電動車相撞,肯定自己沒有任何過錯,一定要據理力爭,必要時要求交警對電動車做鑑定,看是否為機動車,不要被對方唬住。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弱者不能永遠以“弱”來為所欲為。

碰倒電動車,司機的句話,不擔責反獲賠!

大家是否有遇到過此類事故,

又是如何機智處理的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