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阳光67081872
高俊芳从一个普通小职员到成为上市公司董事长,用了三十多年的时间,费尽了千辛万苦,而且作为一个女人,付出了很多,而从上市公司董事长到现在即将成为阶下囚,只用了短短七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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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到地狱,原本以为隔了千山万水,无路可通,谁知道二者之间只有一步之遥,从天堂跌落地狱,原来这么容易!可见创业难,败家容易,好时光时不懂珍惜,等到失去了,再想回头已是百年身!
高俊芳这种大起大落的人生,令人唏嘘感慨,也值得大家吸取教训,但是对于她,我们绝不会同情她的!
当面对打了过期疫苗儿童的家长时,高俊芳竟然说出了这种话“疫苗那么多,为什么别人家的孩子没有问题,偏偏是你家孩子出了问题,也许是你家孩子的体质有问题”,当家长不服提起诉讼时,高俊芳撂下狠话,“我一年挣好多亿,还摆不平你”,丑陋的嘴脸真是展露无遗!
这样的女人,她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她不判死刑,谁判死刑?从我的内心以及社会公众的内心来说,我们都希望她被判处死刑!如果她是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批捕,如果她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捕话,那么死刑还有可能,因为这两个罪名的最重量刑就是死刑,可现在她偏偏是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被批捕的,此罪最重是无期徒刑,所以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高俊芳最多也就是无期徒刑!
打虎拍蝇
必须死刑,药物造假不比食品造假,食品造假可以用药物冶疗,药物造假等于便向故意杀人,高俊芳这次假药品,给中国十三亿人造成精神伤害,生病吃药谁感相信这药是真的,假的,所以必须杀,给十三亿同胞一个交代。
手机用户22083304736
死刑,死刑,死刑。
对于第一责任人,必须死刑。如果国家有无期,不得假释和探监,直到老死监狱中骨灰撒和大海就支持无期。
让大家希望怎么判,大家都说每天给她打一针假疫苗哩。
需要的是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再罚的倾家荡产根本不为过。没了人性,怎么能对她仁慈。我原说不支持死刑不是想她得到什么好报,而是这样就死掉了真的难解心头之恨啊。
社会上有这样的人存在真的需要全社会进行反思,到底为什么,是什么让人如此疯狂,如此狠毒,放在过去这样的人一定会被诛灭九族的。当然诛灭九族是封建社会,这个做法实则没什么,如果不赶尽杀绝会带来后患。
希望看到高俊芳等人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大家怎么看?
艾莱福佑
必须死刑啊!她犯的这些事杀一千次一万次都不足以平民愤!她这种被利益熏心金钱至上,漠视生命的人,就该千刀万剐!制药厂本来是应该生产药物为人民治病,造福人类的。而它呢,为了一己私欲居然造假,完全不顾人民生命安全。而且那还是儿童啊,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每年那么多儿童注射疫苗,万一发生问题,那后果不堪设想,作为一个刚升级奶爸不久的我强烈建议判死刑!
当然,光死刑还远远不够。更应该没收其全部家产。把没收的家产部分用于之前注射过假疫苗的人群,特别是那些注射过发生不良反应的人。还有,他儿子至今还没听说怎么处理,我觉得他儿子肯定不会啥都不懂,绝对是参与了的。应该霸免其儿子和老公在长生公司的一切职务,以绝后患!
感谢大家观看,觉得我写的还行的欢迎点赞转发关注,谢谢!
邕城小龙
就在今天,举国震惊的长生生物疫苗造假案迎来了最新进展,长春市新区公安分局对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通报的信息中警方正式对外公布了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俊芳等人涉嫌的罪名——生产、销售劣药罪,而在此前的两次通报中警方仅以相关人员涉嫌犯罪一带而过。
作为一起被全国人民强烈关注的重大案件,警方极有可能在对本案定性的过程中提前邀请了当地检查机关介入指导,最终根据本案中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犯罪事实以及客观证据明确了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属于生产、销售劣药。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高俊芳作为长生生物的法人代表与实际控制者,其对该公司疫苗造假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可以说长生生物的疫苗造假行为很明显是在高俊芳的指使与授意之下进行的。
尽管目前长生生物被查出的问题只是国家药监局在飞行检查中查获的狂犬病疫苗造假问题,但是很明显长生生物的造假行为并不仅仅局限于此。这一点可以从东窗事发后该公司对内部监控录像储存卡、部分计算机硬盘进行了更换、处理等一系列销毁相关证据的行为中便不难发现,长生生物的造假行为是长期性且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的,因此其性质之恶劣实在罄竹难书。
从道德层面来说,高俊芳等人为了攫取利益置公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其所作所为泯灭人性、丧尽天良,即便对其千刀万剐亦难平息公众心中的怒火。然而道德不能代替法律,尤其当我们身处在这个法治社会,唯有法律的审判才能最终给坏人们定罪。从法律层面来看,高俊芳等人的行为虽然罪大恶极,但是其所面临的最严重惩罚也仅是无期徒刑。
不过,高俊芳等人虽然死罪可免,但是活罪难逃,她那些通过非法手段积累的财富恐将付诸东流,而舆论的谴责更将把她永远定格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永世遭人唾弃!
仅仅惩罚一个高俊芳和她长生生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通过立法增加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成本,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类似的假疫苗事件才不会再次重演!
通城丹妹
死刑,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震慑后人,如果当初三鹿奶粉事件使用极刑,就可能会少出现后来这样的事件。
道德的沦丧,良心的缺失,为什么这么伤天害理的事层出不穷?山西疫苗事件受害者影响还未结束,长生生物的疫苗造假事情又爆发。
我买一件假衣服,会让我对这个品牌失去信任,而国家强制打的疫苗都有假(没有打防疫针不能上学),会让人们对国家都失去信心,商人逐利可以理解,但是不能突破底线,不能危害国家安全。
拿出一些切实的行动,实实在在的来保护我们的孩子,祖国的未来吧。 为什么现在这种事件层出不穷?真的是没有办法吗?
如果一次造假就让他倾家荡产,牢底坐穿掉脑袋,你看还有谁还会来造假。大家好,我是秦山之巅,用事实说话,凭良心做事,欢迎关注留言,一起探讨。
秦山之巅
死有余辜!禍国殃民之人。且不说怎样禍害千万百姓,单说她禍国之罪。1,给国家添了大麻烦,损害了国家声誉,降低中国威信。运往非洲等地的狂犬役苗,我们既得赔钱,还需做大量的善后工作。2高替其,它国家打开了贸易缺口。假疫苗失去民心,国内民众转而打外国疫苗,给外国人打开了市场
3,如果外国人在疫苗上作手脚,害的是千万炎黄子孙,禍害无穷。
这决非危言耸听。2OO3年的那场病毒,来自何方?!
所以披着党员的外衣,拿着国家补贴的高某集团,不仅砸了自己,更重要的是毁我长城!
怎一个杀字了得。
玄子151430176
回答法盲提出的这个问题。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怎么能是大家希望法院怎么判呢?
关于近日长春疫苗案,我看还不至于触犯刑法,如果这样,按药品管理法处置就会结案,根本谈不上什么无期死刑。
怎样判罚更不是大家希望的,是法律决定的。
高宏2017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错杀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现在看来高俊芳好人当不上了,就要在监狱里闭门思过,当然过错很大,这是犯罪。敢冒天下大不违,居然敢牺牲亿万儿童的身心健康,其心可诛。
法律是公正的,当成千上万个儿童出现异常的情况后,每个家庭几乎痛不欲生。每个爸爸妈妈都希望将主要负责人绳之以法,现在犯罪分子已经在接受人民的审判,相信她们会在监狱里认真服法。
再穷不能穷孩子,再坑人你也不能坑孩子。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她们不是小白鼠,当一朵朵鲜花失掉了应有的颜色,相信每个家庭无不伤心欲绝。
罚她个倾家荡产,让她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全国老百姓的心声。把名字写入石头,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给人民当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
不要认为有钱就能摆平一切,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多有钱,要知道那些带血的钱,会淹没你丑恶的灵魂。
李治亚文史博客
不起哄,不造谣,
1.疫苗但扶着国民生命健康,她已够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2.为了自身利益,制售劣质产品《假疫苗》已经构成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3.明知假冒伪劣产品对人体危害与后果,置把别人安全生死度之之外,这种行为让她死上百次都不足以民愤,
4.为了利益她纯粹是故意的,这不是单纯的医疗事故,他明知道假疫苗后果,还要去做,作为一个企业法人,她应该知道法律法规,他知法犯法有什么区别
我国有句俗话,天理昭彰,报应不爽,希望关于民生医疗机构不要再造假了,
死刑可能性最大,希望她为她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支持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