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山城区委巡察组向山城路街道党工委等4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巡视巡察」山城区委巡察组向山城路街道党工委等4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7月3日—4日,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巡察山城路街道党工委、区市场发展中心、区人社局党组、区统计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在各被巡察单位召开。区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了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和区委书记常玉轩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区委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代表本单位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就接受巡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区委巡察组在对各被巡察单位反馈时,指出存在以下问题:

山城路街道党工委

山城路街道党工委:(一)党工委核心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二)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党员领导干部未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四)“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纪工委“三转”不到位。

山城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张保安表示,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将树牢“四个意识”,扛牢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促进办事处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区市场发展中心

区市场发展中心:(一)党支部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站位不高,创新意识不强,在正确引领市场中心发展上做的不够好。(二)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未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主题党日活动,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弱化,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四)财务管理不规范,作风纪律松弛。

区市场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肖俊杰表示,完全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将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本源、抓好整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推动市场发展中心整体工作的实际行动。

区人社局党组

区人社局党组:(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内设科室负责人交流轮岗有待加强。(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够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点。(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四)财务管理不规范。(五)公益性岗位人员监管不够到位。

区人社局党组书记李梅霞表示,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真正把巡察成果运用到推动全区人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上来,以实际行动接受社会监督。

区统计局党组

区统计局党组:(一)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二)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不健全。(三)机关党的建设缺失,党员教育不到位。(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五)财务管理不规范。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王爱兵表示,将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改进工作、学习思考的重要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严肃对待、立行立改,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落实。更加注重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

问题的查处

同时,对巡察了解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反映,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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