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交警興隆台大隊「四強化」 全力推進酒駕常態化整治工作

盤錦市交警興隆臺大隊“四強化” 全力推進酒駕常態化整治工作

為進一步打擊酒駕醉駕毒駕違法犯罪行為,全力防範因酒駕毒駕醉駕導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堅決確保我市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按照市局“利劍”行動及支隊《全市交警部門集中整治酒駕醉駕毒駕違法犯罪行為週末夜查統一行動工作方案》要求,盤錦市交警興隆臺大隊緊密結合轄區的實際情況,以整治酒駕醉駕毒駕違法犯罪行為常態化治理為主線,採取四項措施全力推進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截至目前,在此次集中整治行動中,大隊共查處飲酒駕駛43起,醉酒駕駛23起,無證駕駛44起,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1起,使用偽造、變造駕駛證1起,使用偽造、變造行駛證1起,未懸掛機動車號牌55起,汙損機動車號牌5起,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3起,行政拘留26人。

一、強化組織領導,樹立工作目標。為確實加強此次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大隊成立了以黃曉東大隊長為組長,教導員張爽,副大隊長呂祥彬為副組長,各中隊長及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大隊領導實行包中隊制度,下路共同參與執勤,以整治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為重點,建立健全查處酒駕常態化工作機制,重點在夏季週末晚20時至次日2時等酒駕、醉駕、毒駕嚴重違法犯罪行為易發時段,特別是上合組織青島峰會、世界盃足球賽期間開展整治行動。

二、強化源頭管理,排查安全隱患。一是大隊要結合近年的整治酒駕行動,開展分析研判,針對酒駕交通違法行為的規律特點,突出對城市賓館、飯店、歌廳、酒吧、餐飲大排檔等周邊道路,事故易發、多發點段等重點部位的管控,突出對午後、夜間和週末、雙休日等重點時段的管控。二是成立執法小分隊,充分利用執法小分隊靈活機動的特點,在日常工作中採取錯時執勤、晝夜巡查、定點蹲守、分散設卡等靈活方式,及時發現車輛行駛軌跡異常,並對涉嫌超速、超員、超載,發生致人受傷以上的交通事故等重點情形嚴格落實“逢嫌必檢”。三是開展常態化夜查整治行動,按照支隊通知要求,大隊於5月25日至7月15日期間,平均每週開展四次夜查整治行動,根據轄區實際道路交通狀況,有針對性地選擇夜查臨時卡點,實現轄區酒駕整治範圍全覆蓋,不留死角。

三、強化執法規範,公正嚴格執法。一是從嚴查處。在整治行動中,發現酒後駕駛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依照法定程序對酒後駕駛違法事實進行認定,對確定是酒後駕駛的人員,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從嚴處罰。二是從嚴執法。大隊民警上路執勤應開啟執法記錄儀、開啟對講機、關閉手機。不辦關係案、不辦人情案,一視同仁,從嚴處罰,讓酒後駕駛成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壓線。同時,嚴格實行查處酒駕現場宣讀、報告制度,對當事人實施呼氣酒精含量測試後,民警應當場向當事人宣讀檢驗結果,並使用執法記錄儀記錄宣讀過程和酒精檢測儀顯示數據。對需要檢驗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的,立即送去醫院提取血樣、當場登記封裝,快速送檢、快速鑑定。三是從嚴管理。大隊要進行內部教育、警示、檢查,要嚴格執行“五條禁令”,對民警發生酒後駕車行為的按各項禁令規定從嚴處理。同時,大隊民警對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不處罰、從輕處罰或者為酒後駕駛違法人說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堅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因民警執法不嚴,放縱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導致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執勤民警贖職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氛圍。一是大隊要將嚴禁酒駕作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長期主題,持續保持宣傳力度,通過報紙、網絡、微博、微信等媒體不間斷宣傳酒駕的危害和法律的規定,營造全社會共同抵制酒駕的氛圍。二是大隊要在轄區主幹道護攔、天橋、停車場懸掛提示性、警示性橫幅、標語,擴大的宣傳教育聲勢。三是定期開展警示提示。在日常工作中,大隊車宣部門深入到酒店、娛樂場所等地,張貼警示貼和發放交通安全提示卡片,提醒廣大市民“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勿觸碰酒後駕駛的高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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