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在手,申報無憂」2018年科技項目申報「一本通」第四期

「一本在手,申报无忧」2018年科技项目申报“一本通”第四期

「一本在手,申报无忧」2018年科技项目申报“一本通”第四期

創新似乎是個永恆不變的話題,從古到今,推進人類文明進步,無一離不開創新。今天,我們要給大家科普一個和創新有關的名詞,叫做協調創新。

協同創新是指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服務平臺或者行業協會等創新主體或者創新組織,圍繞我市經濟社會創新發展的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或者共性需求,整合優勢資源,協作開展產業技術研發、科技成果產業化和公共服務等創新活動的行為。

下面讓我們一起了解下關於協同創新專項資金項目如何申報吧。

1

市級協同創新中心認定資助

支持對象

獲得認定的市級協同創新中心。

支持內容

支持圍繞我市經濟社會創新發展的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或產業共性需求,整合互補性資源的多方參與、多資源集成的創新組織開展協同合作。

協同創新中心按其功能定位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面向戰略新興產業培育的研發型協同創新中心。指由企業、高校院所等創新主體牽頭或政府主導,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設,面向前沿技術開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目標,為促進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帶動產業結構調整,提供創新服務和產業技術引領的公共創新平臺或組織。

2. 面向特色優勢產業創新的服務型協同創新中心。指高校、科研院所、行業組織、公共創新服務平臺等創新主體,為助力產業轉型升級,面向我市專業鎮、產業集群中小微企業的科技服務共性需求,助力產業轉型升級,協同開展研發設計、成果轉化、檢驗檢測、技術諮詢、人才培養、信息服務等產業創新服務的公共創新平臺或組織。

3. 面向產業核心力提升的企業協同創新中心。指由行業骨幹企業牽頭,圍繞產業共性技術、關鍵核心技術需求,為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整合產業鏈創新資源,深度協同高校、科研院所和研發機構建設的高水平協同創新平臺。

支持強度

對獲得認定的市級協同創新中心一次性安排 50 萬元資助,用於協同創新中心起步建設。

申報條件

申請認定的協同創新中心應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按申報類型分別具備以下條件:

1. 研發型協同創新中心

(1)由在我市註冊的獨立法人單位牽頭申報,必須有高校院所或科研機構參與,圍繞特定的研究目標和內容,整合各方優勢資源,面向前沿技術開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目標,提供創新服務和產業技術引領的公共創新平臺。

(2)制定了總體建設方案,建設目標定位清晰,建設內容明確,具備資金、科研和協同機制等資源保障。

(3)配備了與建設內容相匹配的專業人才隊伍,且協同創新中心技術負責人需具備副高級技術職稱或博士以上學歷(有特定職業資格

要求的,具有相應職業資格的人員應占機構人員總數的 30%以上)。

(4)具有固定場地和開展協同創新所需的儀器、設備等基礎條件,其中,申請重點建設資助的協同創新中心新增自籌資金投入不低於 300萬元,場地面積不少於 500 平方米。(入駐市級(或以上)創新創業園區或服務基地的項目除外。)

2. 服務型協同創新中心

(1)由在我市註冊的獨立法人單位聯合 2 家(含)以上創新主體或機構共同申報,面向我市專業鎮、產業集群中小微企業的科技服務共性需求,協同開展研發設計、成果轉化、檢驗檢測、技術諮詢、人才培養、信息服務等產業創新服務的公共創新平臺。

(2)制定了總體建設方案,建設目標定位清晰,建設內容明確,具備建設資金、科技服務和協同機制等資源保障。

(3)配備了與建設內容相匹配的專業人才隊伍,其中,申請重點建設資助的協同創新中心負責人應具備科研或平臺管理經驗(有特定職業資格要求的,具有相應職業資格的人員應占機構人員總數的 30% 以上)。

(4)具有固定場地和開展協同創新所需的儀器、設備等基礎條件,其中,申請重點建設資助的協同創新中心新增自籌資金投入不低於 200 萬元,場地面積不少於 500 平方米。(入駐市級(或以上)創新創業園區或服務基地的項目除外。)

(5)優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參與共建。

3. 企業型協同創新中心

(1)由我市企業牽頭,聯合 2 家(含)以上國內外高校院所、科研機構共同申報。

(2)主申報單位為我市行業骨幹企業,具有良好的創新能力和行業影響力,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其中授權發明專利或軟件著作權 3 件(含)以上。

(3)主申報單位運營狀況良好,上一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於 3%或者超過 1000 萬元。

(4)主申報單位具有紮實的產學研合作基礎,曾與 2 家(或以上)高校院所開展合作並取得良好的合作成效,聯合實施各類科技項目 5 項(含)以上。

(5)擬建設的協同創新中心具備良好的科研基礎條件,場地面積500 平方米以上。

(6)擬建設的協同創新中心配備了保障建設目標實現的專業技術隊伍,其中,中高級技術職稱或研究生以上學歷人數的比例不低於 50%。

(7)優先支持省部產學研創新聯盟(含籌建)、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和企業科技特派員參與項目。

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1)《中山市協同創新中心認定(資助)申報書》;

(2)法人資格證明(主申報單位提供);

(3)上年度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主申報單位或主要出資單位提供: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申報單位提供 2017 年 5 月的財務狀況憑證);

(4)協同創新中心建設方案(提綱見申報書附件);

(5)協同創新中心多方共建協議;

(6)現有科研儀器設備清單(含名稱、型號、原價、數量、購置年份);

(7)場地面積證明;

(8)已投入經費臺賬及單筆支出 5 萬元以上的大額憑證;

(9)協同創新中心技術負責人學歷或職稱證書複印件(申報研發型協同創新中心提供);

(10)上年度企業研發費投入、近 5 年開展的產學研合作成效佐證材料,協同創新中心人員名單及學歷證書複印件(申報企業協同創新中心提供);

(11)申報材料真實性及自籌資金到位承諾函(格式見申報書附件);

(12)其他與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相關的佐證材料。

申報流程

註冊賬號→網上申報→網上提交→鎮區科技主管部門進行審核推薦→市科技局受理→提交紙質版申報材料。

2

市級協同創新中心重點建設資助

支持對象

當年獲得認定的市、鎮(區)與高校院所、科研或科技服務機構共建、具備明顯公共服務屬性的研發型或服務型協同創新中心。

支持強度和支持內容

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不含土地成本等)50%的比例擇優給予支持,其中,研發型協同創新中心最高資助 1000 萬元;服務型協同創新中心最高資助 500 萬元,用於場地租賃、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人力資源成本、項目研發、公共服務、交流合作和產業資源規劃等與協同創新相關的費用開支。

申報條件

當年獲得認定的、市(鎮)共建且對所在區域或產業創新發展有較大推動作用的研發型或服務型市級協同創新中心:

(3)配備了與建設內容相匹配的專業人才隊伍,且協同創新中心技術負責人需具備副高級技術職稱或博士以上學歷(有特定職業資格要求的具有相應職業資格的人員應占機構人員總數的 30%以上)。

(4)具有固定場地和開展協同創新所需的儀器、設備等基礎條件,協同創新中心新增自籌資金投入不低於 300 萬元,場地面積不少於 500 平方米。(入駐市級(或以上)創新創業園區或服務基地的項目除外。)

(3)配備了與建設內容相匹配的專業人才隊伍,其中,申請重點建設資助的協同創新中心負責人應具備科研或平臺管理經驗(有特定職業資格要求的,具有相應職業資格的人員應占機構人員總數的 30%以上)。

(4)具有固定場地和開展協同創新所需的儀器、設備等基礎條件,協同創新中心新增自籌資金投入不低於 200 萬元,場地面積不少於 500 平方米。(入駐市級(或以上)創新創業園區或服務基地的項目除外。)

註冊賬號→網上申報→網上提交→鎮區科技管理部門或市直有關部門審核推薦→市科技局網上受理→提交紙質版申報材料。

3

市級協同創新中心運營補助

支持對象

非重點建設資助的市協同創新中心或通過驗收的重點建設資助協同創新中心。

支持內容

對符合條件的市級協同創新中心用於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人力資源成本、項目研發、公共服務、交流合作和產業資源規劃等與協同創新相關的費用開支給予運營補貼。

支持強度

按實際支出額的 30%擇優支持,單個項目年度最高資助 100 萬元。

申報條件

非重點建設資助的市協同創新中心或通過驗收的重點建設資助協同創新中心,並取得階段建設成效。

申報材料

(1)《中山市協同創新專項申報書(事後補助)》;

(2)法人資格證明;

(3)協同創新中心建設工作總結(提綱見申報書附件);

(4)協同創新中心用於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人力資源成本、項目研發、公共服務、交流合作和產業資源規劃等與協同創新相關的實際支出臺賬及憑證;

(5)相關支出費用專項審計報告(獲得擬立項資格後補充提交);

(6)專項審計報告承諾函(格式見申報書附件);

(7)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

(8)與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相關的佐證材料。

4

協同創新業務拓展

支持對象

未獲得市級協同創新中心認定的各類創新主體或者機構。

支持內容

非市級協同創新中心的各類創新主體或者機構在我市開展的產業鏈協作、區域間合作和跨領域融合等協同創新活動,包括:

1. 產業鏈協作。支持基於關聯產業鏈和創新鏈的各類創新主體或機構,通過組建產業創新聯盟等合作方式,聯合開展項目研發、成果轉化與推廣、人才培養等協同創新關聯活動。

2. 區域間合作。支持不同行政區域內的各類創新主體或機構,面向區域產業競爭力提升或中小微企業公共創新服務需求,聯合開展跨區域的技術研發、資源共建共享、共性技術推廣、檢驗檢測、技能培訓等協同創新服務。

3. 跨領域融合。支持各類創新主體或者機構,面向區域產業升級,運用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智能技術等現代技術手段開展的協同研發、協同製造、協同服務等創新合作。

優先支持開展安全生產領域、食品安全領域、消防領域、環境保護領域的技術協同研發和成果轉化運用。

支持強度

按項目用於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人力資源成本、項目研發、公共服務、交流合作和產業資源規劃等與協同創新相關的實際支出額的30%擇優支持,最高資助 100 萬元。

申報條件

(1)項目由 2 家(含)以上單位聯合完成(存在隸屬或關聯關係的合作方之間開展的項目不在本專題支持範圍);

(2)項目各方協同定位明確,目標清晰,技術路線合理,具有創新特色;

(3)項目已取得階段成果(如:已形成樣機、完成中試或實現產業化、已投入運營或其他標誌性成果等)且應用前景良好;

(4)優先支持省部產學研創新聯盟(含籌建)、企業科技特派員參與項目及深中協同合作項目。

(2)主申報單位法人資格證明;

(3)項目實施工作總結(提綱見申報書附件);

(4)項目合作協議;

(5)項目用於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人力資源成本、項目研發、公共服務、交流合作和產業資源規劃等與協同創新相關的實際支出經費臺賬及憑證複印件;

(6)相關支出經費專項審計報告(獲得擬立項資格後補充提交);

(7)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

(8)與項目實施成效相關的佐證材料。

5

協同創新課題研究

支持對象

我市各類創新主體或創新服務機構。

支持內容

支持我市各類創新主體或創新服務機構獨立或聯合高校院所、專業機構,圍繞產業創新資源協同或產業創新發展等課題開展的產業協同創新策略研究、資源調研分析、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發展規劃等與協同創新業務相關的專題研究。

支持強度

擇優支持,單個項目最高資助 20 萬元。

申報條件

(1)課題應圍繞我市創新發展需求,瞄準某一行業或區域,摸清資源現狀,找準定位,提出應對措施和發展建議,突出可行性、創新性和前瞻性。

(2)研究目標清晰,方案合理,具有創新特色;

(3)企業申報的課題項目,財政資助最高不超過項目預算總經費的 50%。

申報材料

(1)《中山市協同創新專項申報書(軟課題類)》;

(2)法人資格證明;

(3)項目合作協議(有合作單位的提供)

(4)課題研究實施方案;

(5)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

(6)課題研究的現有基礎等與課題相關的支撐材料。

6

境外(含港澳臺)研發機構建設補助

支持對象

我市企業。

支持內容

支持我市企業在境外設立研發中心或分支機構開展協同創新活動。

支持強度

單個項目資助 50 萬元,用於主申報單位對境外機構建設投入後補助。

申報條件

(1)主申報單位為在我市依法註冊的獨立法人單位;

(2)研發中心或分支機構必須已在境外依法註冊並取得獨立法人資格;

(3)研發中心或分支機構建設目標明確,運營狀況良好;

(4)主申報單位已投入不低於 150 萬元用於研發中心或分支機構建設。

申報材料

(1)《中山市協同創新專項申報書(境外研發機構建設補助)》;

(2)主申報單位及境外機構的法人資格證明;

(3)研發中心或分支機構建設工作總結(提綱見申報書附件);

(4)已投入經費臺賬及總額不低於 150 萬元的財務憑證;

(5)不低於 150 萬元的已投入經費專項審計報告(獲得擬立項資格後補充提交);

(6)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

(7)與研發中心或分支機構建設相關的佐證材料。

如有意向申報,還可通過電話諮詢更多詳細信息哦。

負責科室:產學研結合科

聯繫電話:8831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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