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停车被损坏,物业有责任吗?

现时代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太过僵化,矛盾持续不断,纠纷难平。物业的服务不到位,业主们享受不到应有的权益等问题此起彼伏。比如停车管理,业主缴纳了高昂的物业费,物业却不能尽到最基本的财产保障义务,车辆屡屡被损坏,如果业主财产遭受损害的,有权请求物业赔偿吗?

小区内停车被损坏,物业有责任吗?

小区停车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2007修订)》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由此看出,物业是否能赔偿业主的核心在于是否有违约行业,比如物业公司没有按与业主签订合同的规定内容或违反内容要求向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当业主受到人身及财产损害时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而存在的违约行为等。“未能履行”,包括根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根本不履行合同义务和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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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情况是大部分物业务的内容都没有精细化,所涉及的面太广,有被认定的违约行为相对复杂。在一些相对封闭式管理的住宅小区,某业主存放在车库中的车辆被盗;小偷进入业主家中盗窃或伤人等,从而发生的纠纷很多。对此类问题的认定,在实践中认识不一致。

在物业服务中,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的责任,除了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外,还来自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完全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则即使业主人身、财产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受到损害,物业服务企业也不一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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