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院:贯彻“四大活动”,整风肃纪、重振旗鼓、扬帆远航

平城区院:贯彻“四大活动”,整风肃纪、重振旗鼓、扬帆远航

贯彻“四大”活动,整风肃纪

平城区院重振旗鼓、扬帆远航

平城区院:贯彻“四大活动”,整风肃纪、重振旗鼓、扬帆远航

昨日下午,我院召开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动员会暨全院整风肃纪大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明哲作动员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云涵宣读《在全院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谷建平同志宣读市院对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中会风会纪问题的通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利民主持会议。

会议议程

1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云涵宣读《在全院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

2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谷建平同志宣读市院对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中会风会纪问题的通报

3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明哲作动员讲话

郭明哲检察长表示:贯彻落实“四大活动”是一个长期的规划,是对当前和以后将要开展的所有活动的概括和提炼,我们要认真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12字工作要求和省院“坚守底线、勇攀高线、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有计划地开展活动。

郭明哲检察长对“四大活动”的开展提出三点意见:

1

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开展“四大活动”的责任感

2

树立系统思维,深刻把握“四大活动”的整体联系

3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四大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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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风会纪的通报》,市院对我院在提出了处理意见,根据处理意见我院决定:

一、对两名副检察长进行诫勉谈话;

二、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3名干警进行诫勉谈话;

三、对同意本部门干警以事假不参加会议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对我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专项整顿,并组织全院干警,特别是应当参会的人员要不漏一人重新学习当天的会议精神。

五、在7月下旬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剖析问题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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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明哲检察长对今后我院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适应区划调整的新起点、新变化。

二、挺纪在前,作风建设常抓常新,做出改变。

三、在改革中强化队伍建设,在监督中树立廉洁之风。

四、业务工作向第一挺进。

同志们!我们要以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舍我其谁、知难而进的担当精神,水滴石穿、久久为功的钉钉子精神,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进取精神抓好此项工作,真抓实干,敢抓敢干,扎扎实实干出成绩,踏踏实实做出业绩,在新时代展现新形象,重振旗鼓,扬帆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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