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和儿媳妇结婚后还在给她父母还房贷,将来这房子算儿子和儿媳的共同财产吗?法律上有什么依据吗?

清茶


题主的问题描述得不是很清晰,容易引起反婆婆型媳妇人群的谩骂。但我相信,题主的出发点还是为了保证自己孩子的利益,说白点,谁都不想自己吃亏。就这一点而言,题主问这个问题,也就可以理解了。虽然我是女的,但说实话,男人在这些财产方面真的比女人迟钝很多。有个朋友的哥哥,离了两次婚,直接从市区别墅,换到了郊区老破小,可见男人在这些方面有多蠢。也难怪要这位婆婆出马来询问了。

回答题主的问题,需要我们做几个假设。

首先,假设题主媳妇是独生女或者不是独生女,但是产证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那对于女方还贷问题,根本不需要纠结。只要小夫妻两个感情好,双方父母都会帮衬,何必说这些话伤了感情!至于那些说什么你家吃亏了,以后房子只归媳妇这种话,根本别放心上。媳妇的,还不是将来你家孙子孙女的吗?

其次,房子借贷人是你媳妇。那问题很简单,只要注意女方还贷卡上的流水即可。如果到时候婚姻遇到问题,拉出流水账单,每月扣多少,都属于夫妻共同付出的。那么房产也会按照份额有你儿子的一份。这个不是女方说是婚前财产就可以了的,法律有明确规定。

再次,如果房子借贷人写的不是你媳妇,媳妇只是每月从自己卡上取出现金给父母还贷,那就比较麻烦。取证流程上比较难的。需要你儿子留意,在女方给父母钱时,录像,录音,取证。但这个就这么比较难做了。

再再次,假设媳妇不是独生子女且产证写的也不是媳妇。那就是最坏的情况。但媳妇自己也不傻啊,这种情况微乎其微吧。实在发生这种了,我只能说,你自求多福让儿子长点心眼。

我婚前,父母也给我首付买了房子,贷款是我自己还。我婆家从来不跟我说这些。夫妻若要长久,去计较这个,肯定会伤感情,特别是老人参与其中的话,更会闹得鸡犬不宁。媳妇家也不傻,你说是吗?


cy0046


让人咋舌,哪有这样不讲道理的,奇了怪了。这种所谓的儿媳妇还是算了吧,这明摆着是坑你们家啊。说实话,如果女儿孝顺爸妈,给父母还房贷也不是不可以,如果女方父母100年后,这个房子归你儿子和媳妇一家人,这个还可以理解,怎么还说什么婚前财产?但是婚后所有的花费是你儿子及其男方出的,难道女方白吃白喝还要白占有男方的婚后所有吗?


我看这个儿媳没有把你儿子及其家人当回事,尽然婚前都这么明说了,这不是明显的坑你们家吗?不仅女方家人是坑你儿子,还坑你们男方的爸妈,何必呢?这种女性及其家人这么会算计,赤裸裸的算计你们家,以后的矛盾肯定是一箩筐的,赶紧收手,到此为止,哪儿好玩到哪儿玩去。


俗话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儿子找媳妇最重要的是女方的人品,这女方和家人实在是贪得无厌

。就让这个所谓儿媳跟她爹妈过一辈子吧,不要出来祸害人家儿子了。要知道,人家爹妈养大儿子也不容易啊,都是一把屎一把尿捧大的啊。结婚后还要让人家父母倒贴(问题是还逼迫人家爸妈要倒贴),这也太可耻了吧。


总之,如此自私自利的女人还是别娶了吧!因为这是在给自己和自己的爸妈找堵啊。



好妈妈好女儿和好妻子


我看到这个问题,觉得有些情况题主是没有说清楚的,比如女方是不是独生子女。如果女方独生女,那么她父母的赡养全在自己,结婚后她仍然需要照料好父母的,所以帮父母一直还贷和还首府其实没有什么错。而女方父母百年,房子也是直接由她继承的,她没有要求男方一起替自己还父母这边的房贷说明她是恨有分寸的。

具体涉及财产分配的问题可以咨询法律人士的,按道理觉得只要女方婚后支付的部分才能算共同财产。

如果女方不是独生子女,那这里面会涉及很多复杂问题。女方婚前可以随意决定自己帮不帮助父母买房子,这是她对自己父母的感情问题。但是这种情况如果婚后还由女方独自承担还贷就不合理了,因为如果有其他赡养义务人的话,这样做对女方配偶的确是不公平的。

所以题主的这个问题要区分开来看。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我想需要给予对方一定的理解。

这里面涉及结婚财产问题,觉得如果有什么争议就去做个公证就好了,现在这种方式也并不被排斥,还能通过法律专业人士知道财产分配的更多细节,这样可以避免纠纷。


铁树妈妈


看到这个纠结的准婆婆,忍不住想说说自己。

跟老公相亲认识的,异地。我之前自己贷款买了个小房子。见面后也谈过房子,他说你就看看有合适就买吧。

第二次见面临走时,置业顾问打电话来说要交十万定金,他就把攒的十万块给我了。

他户口在外地,我名下有房贷,于是就把房子放我妈名下了。买房是我,签字是我,买房时他没来。连家在哪儿都不知道。反正信任我不会骗他,买房子也相信我眼光。

现在结婚几年了,现在也回来上班了,他名下无房无车,就每月还房贷车贷。

等结了婚再买,我们俩肯定买不起现在住的房子了。

夫妻间的忠诚和信任是有经济利益的。放在你的事例上,本来丈母娘家有机会也有能力恰巧买了房,放在丈母娘名下也不占女儿的首套房名额,小两口有地方住,等这里孩子结婚后还能再以首套房名义再买,这是多全其美的好事。

唯一的要求,就是夫妻俩对感情,有完全的信任和忠诚。两个家庭,都不把房子当成自己控制婚姻的武器和被控制的把柄。

假离婚也罢,安在某个人的名下当婚前财产也罢,如果两个家庭足够忠诚,这些就是信任和忠诚带来的奖赏。而提问的准婆婆,从一开始,就没有足够的信任。所以这事,肯定越掰扯矛盾越大。从理性来说,她们都是有道理的。而且很明显,她的抗风险能力太差。觉得如果以后离婚,儿子肯定买不起房子了。

而女方家庭文中没说。外人不好猜。但既然婆婆有了这个心,矛盾少不了。


紫杉的故事


这个问题很好解决。你拿一部分钱出来,至少是这套房首付那么多(30%-50%),直接给儿子和儿媳,就说我们想给你们小两口买套房,但是现在房价太高确实全款买不了,首付我们还是可以拿出来的,你们拿这些钱去付个首付吧,房子写你俩的名字。

如果买了新房,贷款小两口自己还,那么可以让儿子要求和儿媳一起还钱。如果没有不打算买新房,那么这笔钱就给他们提前还贷,儿子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改成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不打算出钱,还想房子加上儿子的名字,就别做梦了,女方家没有那么傻。换过来,你给儿子婚前买的房子,儿子婚后还钱,还得交给你一部分,儿媳要加名字,你愿意不?


柠檬宝儿716


婚姻本身就是建立在至少公平的基础上,光有爱情是不够的。准儿媳妇家既然事情那么稠,无理的前提条件那么多,难道就非要在她这棵歪脖子树上吊死?好和好散,省了许多麻烦。像这种情况要是遇上了骗婚的,弄不好你会倾家荡产。遇人不贤,不要急于求成。要相信有树总有鸟来落,会有适合你儿子那一款的。


老蒋闲言


应该享有部分权益吧。

首先房子首付是儿媳爸妈买的,产权证肯定是她爸妈的名字。这个房子首付部分包括增值部分都是属于女方父母的。

其次按揭还贷款,结婚之前女方替父母还得贷款是属于女方也就是女方的父母,结婚之后还得贷款来自于男女双方家庭,有一半的贷款属于你儿子的财产,所以婚后的按揭月贷一半属权益及增值部分于你儿子。

你媳妇说房子完全是婚前财产,这个事不完全对,只能说大部分属于女方家庭。也不能算你儿子儿媳共同财产。只能根据还贷款的金额确定你儿子占有的房子财产比列。


地产销售总监


你心里有点不舒服我能理解。但正如父母亲的钱想花在哪个孩子身上也是他们自己的事一样,没花到的子女心里肯定会不舒服。还是相信你儿媳妇一家吧,他们对老人好,以后老人也会对他们好,会给他们留的


夜雨寄北24


这件事情说的再多,儿子和儿媳妇的关系怎么样?

还是说本来关系都不太好,所以双方有心结解不开?

如果这是您个人的问题的话,那需要您跟儿子沟通,毕竟这是,您儿子和媳妇他们俩自己的事情需要自己解决

如果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你说的再多也没用

算不算共同财产?这需要有证据,如果你没有证据的话,那肯定算是他婚前的个人财产

本人觉得是这样,如果您有相关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师吗?

人老了,别掺和年轻人的事,他们自己会想办法解决的


里湖


管你婆婆屁事。有本事你也买房让你儿子还贷。你同意给媳妇加名字?媳妇到你家又不是卖给你家。不同意媳妇替娘家还贷你儿子可以不结婚啊。

我发觉现在的婆婆都不要脸,婚前让媳妇要懂事要讲感情爱情,不要彩礼不要加名字,婚后急不可待把媳妇的钱规划为你们家的财产。

怎么?现在的媳妇是你养活的?不是自己上班?不是生孩子姓你家的姓?不做家务不伺候你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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