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交警在人行道上“偷拍”违章行为是否合法

【货车宝导航】近日了解到,微博、微信中传播交警在人行便道上抓拍交通违法的视频和照片。经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表示,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符合规定,但民警所站点位不当,已责成纠正。

太原交警在人行道上“偷拍”违章行为是否合法

而这一抓拍现象给网民和司机造成了不好影响,不少网友评论表示:

观点一:这样的报道很多,但给司机和路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行为不够光明磊落。

观点二:如果路段违章严重,不应该是安装监控吗,抓拍有什么作用。

观点三:交警上路执法方式不当,容易让大众认为,交警有开罚单“任务”。

观点四:就是想让司机多交违章罚款,站哪里和拍什么不重要。

观点五:司机本来没有违章,就是因为有这样的交警,把司机往违章陷阱中带。

太原交警在人行道上“偷拍”违章行为是否合法

是什么原因让执法人员站在广告牌后面拍违章呢?如果是因为天气原因,倒是可以理解的。但这是否属于抓拍还是属于偷拍呢,【货车宝导航】认为不一样的性质,行为是否合法具有争议性。

据不少使用【货车宝导航】的货车司机反映,一年之中,5年驾驶经验以上的货车司机,违章次数其实并不多,但是因为有交警、路政、城管、农业、林业等20个执法部门需要财政收入,结果不言而喻。

再加上行驶地方不同,地方特色也可以在道路交通上得到展示(货车司机深有感触),货车在同一个地方被检查,也会遇到两个执法部门,为谁有开罚单权利争得不可开交。

【货车宝导航】在网上获悉,交警偷拍不合法。交警执法,应当当众进行,不得采取隐蔽等措施查处违法行为。但是,被拍摄人没有发现,并不代表偷拍。即只要是公开场合,公开身份的拍摄即是合法的。

太原交警在人行道上“偷拍”违章行为是否合法

路边偷拍是执法还是违法

目前,交警对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方式大致分为“现场”和“非现场”两种,现场处罚是交警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其到银行或指定执法站交纳罚款。

自2004年新交通法颁布实施以来,交通管理部门在路边或民用车辆内使用摄像机进行摄像作为车辆违章处罚依据的问题已经成为北京市民投诉的问题之一,“暗中执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警察的正面执法形象。

对“偷拍”人们的议论也不尽相同:部分人认为偷拍违章行为有利于道路的管理,能提高驾驶员自觉遵守秩序的自觉性,但绝大部分人却持反对态度。

其次,执法机关负有证据倒举的义务,但目前执法机关根本无法提供任何可信的证据证明路边偷拍证据的真实有效性,包括图像是否真实可靠、图像是否由具有执法资质的人员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等等。

而且,民用车内偷拍占用路边自行车道,本身就是一种引起交通拥堵的违章行为,在执法者与群众之间人为地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新交法赋予了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力,交警拥有执法权,暗中执法正是交警行使执法权、查处违法行为的一种方式。

一些法学界人士认为,法律赋予交警的执法权力,是要求交警注重“预防”,保护好道路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而不是“为了处罚而执法”:“暗中执法”不应该成为常态,“透明执法”、“阳光执法”才值得大力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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