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最低工資標準要上調!來看看濮陽最低能拿多少錢?

國慶起,河南最低工資標準要提高了!

7月30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省政府印發"關於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簡稱"通知"),鄭州等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元,新標準自10月1日起施行。

根據"通知",我省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物價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決定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後:

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元;

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7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7元;

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

此前,河南一、二、三類行政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720元、1570元和1420元。

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類行政區域怎麼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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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勞動法》規定的一項基本制度,與勞動法的適用範圍一樣。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包含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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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於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我省一、二、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至1900元、1700元、1500元,最新工資標準從2018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

濮陽市區屬於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將從現行的1570元調整為17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將從現行的14.5元調整為17元;

五縣屬於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將從現行的1420元調整為15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將從現行的13元調整為15元。

最低工資標準即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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