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法宣工作结硕果 全市六个典型占其一

中院法宣工作结硕果 全市六个典型占其一

中院法宣工作结硕果 全市六个典型占其一

7月18日,在19个县区(开发区、管理区)和59个成员单位参加的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市中院专委李亚成作为全市六个法宣典型县区和单位代表之一作了典型发言,市中院典型事迹材料被会议印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亚军和副市长姚爱国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学习推广上述县区和单位的经验。

中院法宣工作结硕果 全市六个典型占其一

七五普法以来,市中院法宣工作立足法院职能特点,挖掘执法办案资源优势,在深度广度、特色创新、实际效果上不断跃升,走在全市前列。主要做法体现在五个方面:

1

把办案作为法宣第一课堂,正确引导群众公正认知

把案例当做第一教材,由法官充当第一教员,把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提示诉讼权利与风险、裁判释法、判后释疑、案例比较,把法律规定和法治精神演绎到个案上,带给当事人遵法用法获得感、违法犯罪代价感,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

2

开展定向普法活动,回应不同群体多元法律需求

坚持细分受众群体,区别需求层次,按需定产,围绕不同群体关注的热点问题,选派具有相应法律素养和实践经验的干警,开展订单式服务,集中法律宣讲与一对一咨询相结合,提高服务的精准性、实效性和人性化。

3

以“一乡一庭”为载体,将普法着力点放在乡村

针对乡村始终是普法的薄弱环节和依法治理的难点领域,积极依托“一乡一庭”建设,组织两级法院把普法工作着力点落在乡村,通过开展日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与纠纷疏导,把矛盾发现在萌芽,纠纷化解在基层,助力基层治理走向法治化、规范法。

4

深化普法后续服务,助力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对机关、学校、企业、部队、社会组织等具有涉法管理职能的单位,从单纯的法律宣讲咨询,逐步走向政策宣讲并行、司法建议跟进、法务培训保障的新阶段,从而在更广范围、更大程度上,解决涉法管理与群体性用法问题,使法院普法效果成倍放大;五是充分激活网络运用,不断延伸法宣前沿阵地。一方面全面深化司法过程和结果的网上公开,使之成为法宣新形态;另一方面则主动出击,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发布司法动态、案例,链接法律规范、司法政策,拓展法院法宣新前沿,让广大群众潜移默化感受法律公正到司法公正的转化过程,激发法治正能量。

事后,王靖院长批示:中院被市法宣工作领导小组选作全市法宣典型单位,可喜可贺,说明只要我们努力奋进,各项工作都可以争先创优,宣传部门和全院为此作出贡献的同志应予嘉勉。望再接再厉,取得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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