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证,两个人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

在我国有关的婚姻法律上,确实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的法律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是指未婚男女未经合法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别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事实状态的类似于婚姻的关系。那么,应该怎样处理事实婚姻呢?事实婚姻的财产怎么分割?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分配?

没有领证,两个人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

我国对事实婚姻的处理原则主要体现在:

⑴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不承认其婚姻的法律效力,按无效婚姻处理;

⑵ 由于事实婚姻的形成有着比较复杂的历史原因,并涉及到一系列亲属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对有关纠纷应区别情况、妥善处理;

⑶ 结婚登记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事实婚姻不具有合法地位,只有补行登记后才能取得法律承认和保护;

⑷ 一切事实婚姻,不论是仅欠缺形式要件,还是既欠缺形式要件又欠缺实质要件,应一律确认为非法婚姻。

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

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知识产权的收益;

(3)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4)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5)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