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 熱點問題 你問我答

熱點問題 你問我答

1、問:對於已經由公證機構進行公證的小客車什麼時候可以登記上牌

答:自2018年8月1日起,海口交警支隊先行恢復辦理已由公證機構出具公證書的小客車註冊登記、轉移登記及遷入變更登記業務,在辦理業務時嚴格審查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公證證明文件及小客車指標證明文件,對經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核實屬於個人公證1輛小客車的,單位公證2輛小客車的,應予辦理相關登記業務。對屬於個人公證小客車2輛及以上的,單位公證小客車3輛及以上的,暫時不予辦理相關登記業務。對不屬於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公證目錄範圍的小客車,一律不予辦理相關登記業務。其他市縣交警支大隊於8月6日按上述事項恢復相關登記業務辦理。

2、問:已公證車輛登記上牌的程序和原車輛登記上牌程序有什麼不同?

答:比原登記上牌程序增加了提交指標證明文件和公證證明文件等材料,其他按原規定程序辦理。

3、如何領取小客車指標證明文件?

答、一是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通過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互聯網端(www.hnjdctk.gov.cn)中 “結果查詢”中“公證備案車指標查詢”功能,自行打印小客車指標證明文件。二是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選擇到轄區車輛管理所小客車調控服務窗口製作小客車指標證明文件。

4、存量二手車辦理轉移登記的方式是什麼?

答:機動車所有人應提交二手車銷售企業提供的存量二手車公證證明文件複印件及小客車指標證明文件,向轄區車管所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5、對於存量二手車如何申請撤銷備案?

答:對已登記的存量二手車,需申請撤銷備案的,不屬於二手車銷售企業名下的存量二手車,由機動車所有人和二手車銷售企業共同向轄區車輛管理所提出撤銷申請;對屬於二手車銷售企業名下的存量二手車,由二手車銷售企業向轄區車輛管理所提出撤銷申請。被撤銷後的存量二手車不得再次申請存量二手車備案登記。

6、對於存量二手車如何申請新增備案?

答:對於二手車銷售企業需新增其名下登記車輛作為存量二手車備案登記的,由該企業向轄區車輛管理所提出新增存量二手車備案登記申請,對同意新增存量二手車,由該企業憑《存量二手車新增/撤銷備案申請表》複印件自行到公證機構申請公證備案。

7、對於其他遺留業務的辦理事項

對2018年5月16日之前已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尚未辦理相關登記的車輛,以及在5月16日之前已在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受理遷出手續且在5月16日之後遷出的車輛,經車輛管理所審查後,確認符合上述條件的,由車輛管理所上報交警總隊進行備案並取得指標證明後,方可辦理相關登記業務。

8、如何領取存量二手車指標證明文件?

答:機動車所有人到轄區車輛管理所小客車調控服務窗口製作小客車指標證明文件。

9.這次出臺的調控措施為什麼主要針對小客車?

答:近年來,小客車增長速度迅猛,根據研判,未來機動車保有量的增長主要來自於小客車。小客車大量增加是交通擁堵的直接原因,而治理交通擁堵是全國乃至全世界各大城市共同面臨的難題。

據統計,小客車的道路負荷是公共交通的5到6倍。在承擔了相同出行量的情況下,小客車卻佔去了道路資源的70%,而公交車只佔10%,小客車的運輸效率不高。目前,機動車的尾氣和噪聲,已經成為城市的主要汙染源。而治理交通擁堵的過程本身就是對城市各類人群公共利益一個調節的過程。所以,為了城市的暢通和藍天,開車人應主動承擔更多的義務,盡更大的責任,作出更多的貢獻。

10.申請增量指標時,為什麼要增加“需要有駕駛證”這個條件?

申請指標需要駕駛證的理由:因為駕駛證與用車需求關聯程度高,設置駕駛證條件有利於指標資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有利於滿足購車者的剛性需求,也就有利於穩定社會預期。

如果不設置駕駛證條件,那麼相當於更多沒有用車需求的人會提前參與搖號,或者是幫助親友“佔位”搖號,這樣的話會降低搖號的中籤率,增加剛需者中籤的難度。同時,因為考取的駕照的限制條件(比如對未成年人、老年人的年齡要求;身體條件及健康要求等),更能夠保證獲取指標後的人身安全問題等。並且,參照其他限購城市,申請條件中均有駕駛證要求。

綜上,就是我們在申請指標時增加“具備駕駛證”的理由。

附:

申請小客車指標辦事指南

(個人)

一、哪些情況下應當申請小客車指標?

單位或個人申請辦理小客車註冊登記、轉移登記及遷入本省變更登記的,應按本辦法規定向當地調控管理機構申請取得指標。

小客車,是指符合國家公共行業標準《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802)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以及省人民政府公佈的其它需要實施調控的車型。

小客車指標包括增量指標、更新指標和其他指標。

增量指標是指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新增小客車,通過排號方式或搖號、競價方式取得的指標。

更新指標是指單位或個人名下在本省登記的小客車辦理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或者遷出本省的變更登記後,按本辦法規定申請直接取得的指標。

其他指標是指單位或個人在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特定情形下直接申請領取的指標。

二、個人申請小客車增量指標需具備哪些條件?

住所地在本省的個人,名下沒有本省登記的小客車且沒有應當報廢未辦理註銷登記的其他機動車,持我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可以向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調控管理機構申請指標。住所地在本省的個人包括:

(一)本省戶籍人員;

(二)駐瓊部隊現役軍官、文職人員及士官;

(三)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並在我省連續居住兩年以上的港澳臺居民及外籍人員;

(四)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證,且近8年內累計48個月(含)或近24個月(含)連續在本省繳納社會保險的非本省戶籍人員。(含非本人原因漏繳,經社會保險機構核定補繳的期限達到8年內累計48個月或連續24個月)。

(五)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證,且近24個月(含)連續在本省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非本省戶籍人員。

依法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申請指標,按照個人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如何申請小客車增量指標?

(一)網上申請

登錄指定網站(www.hnjdctk.gov.cn)註冊賬號後,填報申請信息,申請成功後獲得申請編碼。

(二)窗口申請

不能上網辦理或按照規定應當現場確認的,申請人應到當地調控服務窗口辦理,註冊賬號後獲得編碼。

申請成功後,可登錄指定網站查詢,也可憑個人身份證件到當地調控服務窗口辦理相關業務。

四、如何進行退出申請和變更申請

(一)退出申請

個人申請退出增量指標配置的,應當在增量指標配置當月20日之前登陸指定網站,或者攜帶個人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到當地調控服務窗口辦理退出增量指標配置業務。需要改變申請類型或者配置方式的,應當退出原申請後重新提出申請。

(二)變更申請信息

申請信息發生變化的,申請人應當及時登錄指定網站或到當地調控服務窗口進行變更。

五、小客車增量指標有多少種類型?數量如何分配?

增量指標納入配額管理。配額實行動態管理,每年的配置額度、配置比例、配置方式由調控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小客車需求量、環境承載能力、公共交通發展、道路通行狀況等因素制訂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准。

調控管理機構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社會公佈下一年度配置方案。

每年的配置額度按月度平均分配,當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增量指標,由調控管理機構按照原配置方式納入次月配置。增量指標不得跨年度進行配置。

六、通過窗口申請小客車增量指標需攜帶哪些材料?填寫哪些信息?

(一)本省戶籍人員:

1、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複印件;

2、本人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原件、複印件。

(二)非本省戶籍人員:

1、居民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2、本省有效的居住證原件、複印件;

3、本人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原件、複印件。

(三)駐瓊部隊現役軍官、文職人員及士官: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軍隊有關部門核發的《軍官證》、《文職幹部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有效軍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1份;

3、本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駐瓊現役證明原件1份;

4、本人有效的準駕車型為C類或以上的地方機動車駕駛證原件。

(四)港澳地區居民:

1、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原件、複印件;

3、近兩年在瓊連續居住2年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記證明(由居住地轄區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原件或複印件,並由轄區派出所加蓋公章)。

4、本人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原件、複印件。

(五)臺灣地區居民:

1、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公安機關核發的有效簽註或居留許可;

3、近兩年在瓊連續居住2年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記證明(由居住地轄區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原件或複印件,並由轄區派出所加蓋公章)。

4、本人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原件、複印件。

(六)外籍人員:

1、入境時所持有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的原件、複印件;

2、近兩年在瓊連續居住2年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記證明(由居住地轄區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原件或複印件,並由轄區派出所加蓋公章)。

3、本人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原件、複印件。

由他人代辦時還需提供委託書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七、何時可以查詢審核結果?

每月8日24時之前提出申請的,自當月22日起,申請人可在指定網站查詢審核結果。每月9日之後提出申請的,次月22日起可在指定網站(www.hnjdctk.gov.cn)查詢審核結果。

八、如何查詢搖號和競價結果?

調控管理機構將在搖號和競價結束後及時公佈搖號和競價結果、定期公佈排號結果。申請人可登陸指定網站(www.hnjdctk.gov.cn)或到服務窗口查詢。

九、個人有效編碼的有效期是如何規定的?

個人已經獲取的有效編碼的有效期為6個月。該有效編碼未獲得指標的,有效期內自動轉入下次配置。個人需要延長編碼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登錄指定網站或到服務窗口申請延期。編碼自資格再次審核通過起延長有效期6個月,未及時申請延期的,編碼自動失效。

十、審核未通過的如何辦理複核申請?

調控管理機構於每月22日在指定網站公佈資格審核結果。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公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調控管理機構提交複核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無異議。調控管理機構會同相關信息審核部門複核後,異議成立的,應反饋申請人,申請人申請編碼自動納入下一次配置;異議不成立的,應當說明理由。

十一、如何打印指標證明文件?指標的有效期是多長?

取得小客車指標的單位或個人,可以在指定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指標證明文件,或者到當地服務窗口領取指標證明文件。

指標有效期為12個月且不得轉讓。申請人應當在指標有效期內使用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視為放棄指標。

以排號或搖號方式取得的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屆滿次日起,三年內不得申請增量指標。

十二、如何申請更新指標?

申請人需要更新小客車的,應當自完成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或遷出本省之日起1年內提出更新指標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更新指標申請資格。

個人名下在本省已登記小客車少於3輛(含)的,按實際數量取得更新指標;超過3輛的,只有3輛可以取得更新指標。單位名下在本省已登記小客車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標。

十三、如何辦理指標證明文件信息變更?

個人需辦理小客車指標證明文件相關信息變更業務的,應由本人攜帶指標證明文件、身份證、戶口簿、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變更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到服務窗口辦理。

外國人護照號變更需提供指標證明文件、新舊護照原件和複印件。

駐瓊部隊現役軍官、文職人員及士官變更指標證明文件信息的,身份證不能變更為軍人證件;軍人證件號碼變更或變更為身份證的,需提供指標證明文件、居民身份證、部隊政治部證明(證明兩證件持有人為同一人)。

信息變更所需的辦理時間計入指標有效期。如有姓名或證件號碼信息變更,請及時申請辦理。

十四、小客車被盜搶的如何申請指標?

2018年5月16日0時起,單位或個人名下在本省正常登記的小客車被盜搶,公安機關立案滿3個月仍未追回,並已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登記被盜搶狀態,可在此後6個月內直接申領其他指標。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指標申請。

單位或者個人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被盜搶證明及攜帶有關材料,到調控機構服務窗口提出申請並簽署承諾書(承諾內容:追回被盜搶車輛後,可選擇放棄已經取得的指標,或者在使用指標新購置的車輛和被追回車輛中擇一辦理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或者遷出原登記地的變更登記,並承擔全部費用),可以直接申領取得其他指標。

十五、如何使用指標證明文件?

取得小客車指標的個人,可以在指定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指標證明文件,或者到當地服務窗口領取指標證明文件。

個人購買小客車後,持購置稅完稅證明、指標證明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本省公安交管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指標有效期為12個月。個人應當在指標有效期內使用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視為放棄指標。

以排號或搖號方式取得的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屆滿次日起,三年內不得申請增量指標。

申請人原使用新能源小客車的,只能取得新能源小客車更新指標。

十六、對辦理申請相關業務不清楚的,如何諮詢?

可以在指定網站“政策諮詢”欄目提出諮詢,為確保您提出的問題更有針對性,請您諮詢前仔細閱讀網站首頁“辦事指南”欄目中有關內容,也可撥打服務熱線0898-68835091、68835092、68835099。

十七、指定網站網址是什麼?服務窗口在哪裡?

個人申請小客車指標,應通過指定網站和服務窗口辦理。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信息管理系統為指定網站,網址:www.hnjdctk.gov.cn。

各市縣調控服務窗口地址及受理電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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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小客車指標辦事指南

(單位)

一、哪些情況下應取得小客車指標?

單位或個人申請辦理小客車註冊登記、轉移登記及遷入本省變更登記的,應按本辦法規定向當地調控管理機構申請取得指標。

小客車,是指符合國家公共行業標準《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802)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以及省人民政府公佈的其它需要實施調控的車型。

二、單位申請小客車增量指標需要具備何種條件?

登記在本省的單位,名下沒有應當報廢未辦理註銷登記的其他機動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指標:

(一)企業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有效營業執照,上一年度或者新註冊企業當年度在本省繳納稅款入庫總額1萬元(含)以上;

(二)企業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有效營業執照,企業上一年度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人數5人(含)以上;

(三)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有效登記證書。

三、單位申請編碼數量是如何確定的?

單位在每一年度內可以獲取的申請編碼數量按照以下規則之一確定:

(一)企業上一年度或者新註冊企業當年度,繳納稅款入庫總額1萬元(含)以上的當年可以獲得1個申請編碼,繳納稅款入庫總額每增加50萬元可以增加1個申請編碼。企業申請編碼數量累計達到4個後,繳納稅款入庫總額每增加200萬元可以再增加1個申請編碼。企業申請編碼數量累計達到8個後,繳納稅款入庫總額每增加500萬元可以再增加1個申請編碼。企業申請編碼數量累計達到12個後,繳納稅款入庫總額每增加2000萬元可以再增加1個申請編碼。

(二)企業上一年度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人數5人(含)以上的當年可以獲得1個申請編碼,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人數每增加20人可以增加1個申請編碼。企業申請編碼數量累計達到4個後,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人數每增加50人可以再增加1個申請編碼。企業申請編碼數量累計達到8個後,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人數每增加200人可以再增加1個申請編碼。企業申請編碼數量累計達到12個後,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人數每增加500人可以再增加1個申請編碼。

(三)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每年可獲得1個申請編碼。

單位取得指標後,相應核減當年度的申請編碼數量。

單位獲取的申請編碼數量,按照《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規定確定。1個申請編碼只能選擇一種指標配置方式。

四、如何申請小客車增量指標?

可登陸指定網站註冊賬號後進行申請,申請成功後獲得申請編碼。也可攜帶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及辦理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到服務窗口辦理。

注:企業填報時,“單位名稱”、“成立日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信息內容應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信息系統中的相應內容一致。

五、如何變更申請信息?

申請單位信息填報有誤,或者信息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的,可登陸指定網站,先取消申請,再重新填報相應信息。也可攜帶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及辦理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到服務窗口辦理。

六、如何退出增量指標申請?

單位申請退出增量指標配置的,應當在增量指標配置當月20日之前提出。可登陸指定網站辦理,也可攜帶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及辦理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到服務窗口辦理。

七、如何重新申請增量指標?

需要改變申請類型或者配置方式的,應當退出原申請後重新提出申請。取消增量指標申請後,可登陸指定網站辦理,也可攜帶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及辦理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到服務窗口辦理。

八、在窗口申請小客車增量指標需攜帶哪些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有效登記證書)複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辦理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及辦理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九、何時可以查詢審核結果?

每月8日24時之前提出申請的,自當月22日起,申請人可在指定網站查詢審核結果。每月9日之後提出申請的,次月22日起可在指定網站查詢審核結果。

十、如何查詢搖號和競價結果?

調控管理機構將在搖號和競價結束後及時公佈搖號和競價結果、定期公佈排號結果。申請人可登陸指定網站或到服務窗口查詢。

十一、單位有效編碼的有效期是如何規定的?

單位已獲取的有效編碼未取得指標的,有效期至當年12月31日,有效期內自動轉入下次配置。有效期滿後自動失效,單位應當重新提出申請。例如,2018年9月9日已經申請搖號,到2019年1月1日則該申請的狀態變為“申請已過期”,如繼續申請2019年搖號的,需重新申請編碼。

十二、審核未通過的如何辦理複核申請?

調控管理機構於每月22日在指定網站公佈資格審核結果。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公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調控管理機構提交複核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無異議。調控管理機構會同相關信息審核部門複核後,異議成立的,應反饋申請人,申請人申請編碼自動納入下一次配置;異議不成立的,應當說明理由。

十三、如何打印指標證明文件?指標的有效期是多長?

獲得指標配置的單位可登陸指定網站下載打印指標證明文件,也可憑有效證明文件到當地服務窗口領取指標證明文件。

指標有效期為12個月且不得轉讓。申請人應當在指標有效期內使用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視為放棄指標。

以排號或搖號方式取得的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屆滿次日起,三年內不得申請增量指標。

十四、如何申請小客車更新指標?

申請人需要更新小客車的,應當自完成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或遷出本省之日起1年內提出更新指標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更新指標申請資格。

單位名下已登記小客車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標。

申請更新指標可在指定網站或服務窗口辦理,經審核通過後,即可取得指標證明文件。

單位需要轉移、註銷、遷出在本省登記小客車的,如果單位名稱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先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信息變更手續,再辦理轉移、註銷、遷出手續。

十五、在窗口申請更新指標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有效登記證書)複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辦理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及辦理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十六、如何辦理指標證明文件信息變更?

需辦理小客車指標信息變更業務的,需攜帶以下材料到服務窗口辦理:

1、 指標證明文件;

2、 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有效營業執照/登記證書;

3、 相關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等材料

非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辦理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及辦理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信息變更所需的辦理時間計入指標有效期。如有單位名稱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信息發生變更的,請及時申請辦理。

十七、如何使用指標證明文件?

取得小客車指標的單位,可以在指定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指標證明文件,或者到當地服務窗口領取指標證明文件。

單位購買小客車後,持購置稅完稅證明、指標證明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本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註冊登記。

單位持指標證明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本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轉移登記、共同所有人之間的變更登記、遷入本省的變更登記、遷出本省後的回遷登記(回遷後當天立即改遷的情形除外)以及營運小客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專用小客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的業務。

十八、對辦理申請相關業務不清楚的,如何諮詢?

可以在指定網站“政策諮詢”欄目提出諮詢,為確保您提出的問題更有針對性,請您諮詢前仔細閱讀網站首頁“辦事指南”欄目中有關內容,也可撥打服務熱線0898-68835091、68835092、68835099。

十九、指定網站網址是什麼?指定窗口在哪裡?

單位申請小客車指標,應通過指定網站和服務窗口辦理。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信息管理系統為指定網站,網址:www.hnjdctk.gov.cn。

各服務窗口地址及受理電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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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小客車其他指標辦事指南

一、哪些情形可以申領其他指標?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納入定編管理的單位新增小客車;

2、我國駐外外交人員、人社部、教育部及其授權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和海外科技專家回國返瓊自帶小客車進口的;

3、單位申請辦理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專用小客車登記;

4、單位或個人需要辦理營運小客車登記;

5、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將名下在本省登記的小客車變更至名下無本省登記小客車的一方;

6、個人因離婚、繼承需進行轉移登記;

7、單位名下在本省登記的小客車因資產重組、資產整體買賣或者改制、國有資產無償劃轉需要辦理轉移登記;單位名下在本省登記的小客車被上級單位調回或者調撥到其他下屬單位需要辦理轉移登記;

8、2018年5月16日0時起,單位或個人名下在本省正常登記的小客車被盜搶,滿足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

9、小客車所有人的住所在本省區域內發生變更,擬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二、其他指標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一)申請。符合《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調控機構(調控服務窗口)申請。

(三)審核。窗口工作人員查驗所需證明文件原件並收取複印件,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審核或證明文件複印件應加蓋職能部門公章。省調控辦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申請人可登陸指定網站查詢審核結果。

(三)領取。通過審核的申請單位和個人,可到指定網站下載或到服務窗口領取指標證明文件。

三、申請其他指標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納入定編管理的單位新增小客車,申請其他指標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申請人登記證書(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複印件加蓋公章;

2、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到服務窗口辦理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原件)

3、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務車輛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原件。

(二)我國駐外外交人員回國返瓊自帶小客車,申請其他指標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2、我國駐外使領館人員身份證明材料或我國駐外使領館人員離任回國證明書複印件;

3、返瓊證明材料(海南戶籍或者居住證、臨時居住證);

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

(三)新增專用小客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 ,申請其他指標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申請人登記證書(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複印件加蓋公章;

2、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到服務窗口辦理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

3、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例如救護車由衛生局出具等等);

4、車輛一致性證書(進口車提供);

(四)單位或個人需要辦理營運小客車登記,申請其他指標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單位申請人營業執照(或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有關登記證書)複印件加蓋公章;個人申請人身份證明;

2、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章(非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辦或非個人本人經辦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原件);

3、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或其他有關材料(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不同類型的營運車輛,出具相應的材料,例如購置營運車輛審批表)。

(五)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將名下在本省登記的小客車變更至名下無本省登記小客車的一方,申請其他指標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材料;

(2)民政部門出具的結婚證;

(3)機動車登記證書或行駛證。

(六)個人因離婚、繼承需進行轉移登記的小客車,申請其他指標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離婚情形:

(1)離婚雙方的身份證明材料;

(2)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或民政部門出具的離婚證;

(3)財產分割證明(人民法院或公證機構出具的判決書、調解書、公證書等有效文書);

(4)機動車登記證書或行駛證。

2、繼承情形:

(1)法院、公證機構出具繼承類的有效文書;

(2)放棄聲明公證書(有法定繼承人作了自願放棄聲明的需要提供公證證明);

(3)贈予合同公證書(在法定繼承人員之間有贈予行為的,必須出具公證處出具的贈予合同);

(4)繼承遺囑(在法定繼承人員之間有作出遺囑行為的,必須出具公證處出具的遺囑公證證明);

(5)繼承人身份證明;

(6)被繼承人的車輛登記證或行駛證;

(7)死亡證明;

(8)戶口註銷證明(如果沒有,則可提交被繼承人的戶口本,並須加蓋公安部門的“註銷”章)。

(七)資產重組、資產整體買賣或者改制、國有資產無償劃轉需要辦理轉移登記,申請其他指標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申請人營業執照(或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有效登記證書);

2、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到服務窗口辦理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原件)

3、資產主管部門的批覆(重組、改制需要提供);

4、上級單位的調撥證明(調撥需提供);

5、單位上下級關係證明材料(調撥需提供)(企業必須是全資子公司才可申請辦理調撥);

6、單位重組小客車業務受理回執/車輛過戶小客車業務受理回執(定編單位須提供);

7、原公司車輛登記證書或行駛證;

8、車輛信息列表(兩臺車以上需提供,列表信息中包括車牌號碼、原車單位,轉入單位)。

(八)被盜搶小客車申請其他指標,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被盜搶(立案)證明;

2、本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開具的已登記為被盜搶狀態的證明(盜搶車輛信息查詢表);

3、單位申請人營業執照(或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有效登記證書);個人申請人身份證明;

4、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章(非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辦或非個人本人經辦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原件)

5、被盜搶機動車登記證書或行駛證。

(九)小客車所有人的住所在本省區域內發生變更,擬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申請其他指標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申請人身份證明;

2、擬遷入地的居住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書。

五、受理地點及諮詢電話是什麼?

為方便群眾辦理相關業務,省調控辦在各市縣車管部門開設服務窗口,各服務窗口均可受理其他指標申請,但其他指標的申請審核和證明文件的出具,均由省調控辦辦理。

各服務窗口地址及受理電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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