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唐家华报道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面对这条人人都知道的安全常识,偏偏有一些人选择铤而走险,认为自己“技术好”,照旧选择酒后开车。
7月30日晚上11点,衡阳市交警支队石鼓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船山路与环城北路交口处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银色轿车驾驶员在看到民警后躲躲闪闪,行为非常异常,遂将其拦停。交警令其摇下车窗,顿时一股酒气扑面而来,让其在酒精测试仪上一吹,直接显示“爆表”状态。测试仪的数值显示为550毫克/100毫升,是这款酒精测试仪能够显示的最高值。
衡阳市交警支队石鼓交警大队四中队队长文晓红告诉记者:“当事人罗某俊在我们把他拦下来时还很配合,身上很大酒味,但是他声称自己和朋友吃饭只是喝了两瓶啤酒,事后我们将在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出来后依法予以处理。”
据了解,当晚衡阳市交警支队石鼓交警大队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共查获一起酒驾、两起醉驾和16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查扣摩托车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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