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强制购物怎么办?及时取证很关键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刘宝 刘延春 实习记者 周维朕

去香港旅游,本是一件高兴事,不曾想,却遭遇强制购物。近日,李女士一行参加某公司组织的香港旅游就遇到上述不愉快经历。

据了解,前两年,香港游曾经因为多次被曝光“强制购物”而处于风口浪尖,由于这类事件太多严重影响香港的旅游形象,香港和内地相关部门联合处理了多家违规的旅游公司,为整顿混乱的旅游市场,政府还专门出台旅游相关法规。但是,“屡禁不止”仍旧是此类事件的标签。

强制购物又抬头

遭遇强制购物的李女士对记者说:“在抵港之前,作为负责内地相关事宜的旅行社就曾明确表示不会出现强制购物这类情况,但是结果令人失望。”

从旅行社发给游客的行程单上,李女士一行的行程有两天,同时行程单上明确写着“根据香港旅游协会规定:凡经旅行社安排到登记店铺购物的旅客,导游不得强迫旅客购物,也不得强留旅客在登记店铺之内。”

可到了香港之后,一切都变了。李女士说,当时在珠宝店和手表店都曾遭遇到了导游的强制购物,据李女士回忆,当时导游将门紧闭,拿出游客名单对所有人说:“每个人都必须买东西,我这有你们的名单,买了东西的来这登记,必须所有人都买了才能走。”无奈之下,大部分游客都买了一些店里的珠宝、手表。不只是在香港,后面在澳门珠海等地李女士一行也或多或少遭遇了强制购物。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行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旅游法》也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也就是说,法律明确禁止导游改变行程、强制购物的行为。此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10条中也有规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兰军,他认为这件事双方责任都很明确。“现在游客只需做一件事,就是取证。由于当事游客并未留下录音录像等证据,就需要去当事店铺调取监控录像,也需要一些同行游客的证明。”对于李女士被扣在店中购物,谢律师认为需要综合根据被扣留时间长短和该行为是否构成强制购物以及金额的大小才能判断是否涉及违法。

强制购物为何屡禁不止

李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自从2013年10月1日新《旅游法》正式实施以来,旅游公司再也不敢光明正大地强迫游客进行购物。但是,近两年,据记者了解,又有一些类似行为的苗头出现。只是从明目张胆的强制购物到打擦边球、虚假宣传等。

据悉,大部分旅行社以特价旅游团和相关赠品吸引游客参加所谓的“低价旅游”,比如,家住广州的许阿姨被所谓的“138元特价游,赠送酱料套装一套、3斤面、冰糖10斤和16寸落地扇等”吸引,参加了当地旅行社推出的清远一日游,但是,她们却被要求在3家购物店进行购物,只不过旅行社并未采取强制措施,所以许阿姨没有购买店里的东西。

从明转暗,由强制变为诱导。国内旅行社的手段变得让人难以预防,不过像李女士她们这样被锁在店铺,不买不许走的遭遇近两年已经很少见了。对于李女士遇到的困扰,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表示:“在这类事件中,取证一直是难题,要证明这次购物是被强迫的,那么相关录像录音是必不可少的。”

受访律师认为,庞大的旅游市场造成国内旅游监管的薄弱。现在很多的旅游行业的问题都是由那种“小作坊式”旅行社造成的,他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地方旅游监管部门很难对其进行处罚。加大对相关旅行社的惩罚力度,让其不能承受这种“违法成本”,才会有效提高相关规定的震慑力。对于消费者来说,应选择正规的旅游公司,保留好签订的合同以及文字材料,在遭遇到类似事件时,及时用录音录像取证,为之后的维权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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