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有關通知,從8月1日起,國家將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等人員撫卹和生活補助標準。記者從貴州省民政廳瞭解到,這次提標,貴州23萬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等人員將受惠。
此次提標,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卹金標準、“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卹金標準、“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均提高10%。
此外,對在鄉老復員軍人、烈士老年子女等幾類人員生活補助標準也適當提高。
調整後,各類人員的撫卹或生活補助標準為:一級因戰、因公、因病傷殘人員(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等)撫卹金標準達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別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卹金標準,分別達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烈士老年子女(居住在城鄉無工作單位、18週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卹金且年滿60週歲的烈士子女),從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參戰參試退役軍人(即“兩參”人員,其中參戰是指1954年11月1日以後入伍、參加過14場局部戰役的人員;參試是指參加核試驗的人員)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達到每月35元。
本次提標是自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第25次提高殘疾軍人殘疾撫卹金標準,第28次提高“三屬”定期撫卹金標準和“三紅”生活補助標準。據悉,往年通常從10月1日起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等人員撫卹補助標準,今年把提標時間提前到8月1日,主要考慮到廣大軍人軍屬和退役軍人對“八一”建軍節的特殊情感,體現黨和政府對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關心和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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