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索要37萬,村書記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扫黑除恶|索要37万,村书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普法君

聽說了嗎?最近有一場案子判的真是大快人心。

李小男

什麼案子讓你這麼激動,說來聽聽。

普法君

案子是這樣的:

張某在擔任沁源縣某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分三次索要陳某財物共計人民幣37萬元,為其謀取利益。

一是以辦理林地轉讓手續為由,索要25萬元。2000年左右,陳某在沁源縣某村承包林地1000餘畝,2007年8月,陳在該村又承包林地500畝。2009年8月,經林權登記申請,陳某於2013年6月25日取得該村1458.93畝林地產權證。2015年春節過後,陳某因個人身體原因,欲轉讓其所承包林地,找到張某商談辦理轉讓手續時,張向陳提出索要錢款的要求,陳為順利轉讓林地,於2015年7月9日通過其中國建設銀行賬戶轉到張某建行個人賬戶20萬元,8月3日,又轉入3萬元,並於當日支付給張2萬元現金。

二是以村委收取承包費為由,索要7萬元。2011年12月份,張某以村委的名義要求陳某在一個星期內交回村委承包費10萬元。陳為在該村順利經營承包林地,於2012年年初在張某經營的某耐火材料廠付給張5萬元現金,後在張的不斷催促下,陳再次到該廠給了張2萬元現金。

三是以延長林地承包期限為由,索要5萬元。2009年9月份,在國家林權制度改革過程中,該村委經研究決定延長承包林地的承包戶的承包期限,但需繳納延長費用。陳承包年限為70年,無需繳納該筆承包費用。但張某多次和陳催要,後陳在耐火材料廠支付張5萬元現金。

李小男

這個張某真是太囂張了!最後的判決結果是什麼?

普法君

沁源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張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張某退繳在案的犯罪所得37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後來張某不服,提起上訴,長治中院二審審理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準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李小男

真是太棒了,的確大快人心!

扫黑除恶|索要37万,村书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普法小貼士

一、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構成特徵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公司、企業以及非國有事業單位、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職務活動的管理制度。

《村民組織法》第十條規定:“村民委員會及其成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遵守並組織實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執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決議,辦事公道,廉潔奉公,熱情為村民服務,接受村民監督。” 因此,本案中張某所侵犯的客體為第十條中的規定對象。

2、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

張某在擔任沁源縣某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要他人財物37萬元,其行為符合該罪的客觀要件。

3、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明確指出:“‘其他單位’,既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等常設性的組織……”,因此,張某符合該罪的犯罪主體要求。

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人員故意利用其職務之便接受或索取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

本罪為行為犯,利益是否合法、是否已謀取到,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本案中,張某的行為符合該要求。

二、定罪量刑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條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的職務侵佔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於受賄罪、貪汙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

普法辣點評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保持反腐敗的高壓態勢,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反腐敗 “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這充分體現黨中央對於腐敗問題懲治的決心。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也明確指出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農村黨支部書記身在基層,事關基礎,是黨在農村基層的骨幹人才,是帶領群眾發家致富奔小康的“領頭雁”和“主心骨”。農村黨支部書記選不準,工作做不好,就會基礎不牢,地動山搖。

張某身為農村黨員幹部,背棄了黨的宗旨,喪失了理想信念,違反了黨的紀律,損害了群眾利益,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一場人民戰爭,我們必須重拳出擊、敢於亮劍,嚴懲黑惡勢力和發生在群眾身邊腐敗犯罪,用掃黑除惡實際戰果回應群眾期待,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舉報熱線

廣大人民群眾在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的作用至關重要。

歡迎大家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和“村霸”等突出問題,我們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

大家可通過電話、信函、網絡或其他方式,向有關部門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

山西省公安廳“掃黑辦”

1.舉報電話:0351-4034110

2.舉報材料郵寄地址:山西省公安廳“掃黑辦”

3.網絡舉報:山西公安便民服務在線“線索舉報”欄目(http://site.sxgabmfw.gov.cn/site/interaction/techshow.aspx?menuid=402015)

山西省司法廳“掃黑辦”

1.舉報電話:0351-2681017

2.舉報材料郵寄地址:山西省司法廳“掃黑辦”

3.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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