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KTV內與朋友打招呼 之後因這事掄酒瓶砸傷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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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KTV內與朋友打招呼 之後因這事掄酒瓶砸傷2人

網絡圖片

漢中男子王某與朋友在KTV聚會,推杯交盞中生口角,王某竟掄起啤酒瓶砸人頭部,導致2人不同程度受傷。王某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2016年12月25日1時許,漢中男子王某和朋友在漢中市漢臺區北大街歡樂迪唱歌。期間,王某路過該KTV“總統包間”時發現包間內有朋友朱某,遂進入打招呼。“總統包間”的彭某、林某等人不同程度酒醉,王某與彭某喝酒時,因彭某推辭,兩人遂發生口角並毆鬥,王某隨手用啤酒瓶朝彭某頭部砸,彭某頭部大量流血。林某醉倒在該包間內的沙發上,醒來發現腹部被飛濺的啤酒瓶玻璃碴劃傷。

經漢中市漢臺區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彭某頭面部損傷系他人鈍性物擊打所致,頭部屬輕微傷,面部屬輕傷二級。林某胸部及左下肢損傷系他人銳器所致,屬輕微傷。王某頭部損傷系鈍性外力所致,頭部損傷屬輕微傷。

案發後,王某主動向彭某賠償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等48000元,並取得書面諒解;向林某賠償醫藥費2000元。

漢臺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有自首情節。2017年11月3日,因被告人王某犯故意傷害罪,漢臺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宣告緩刑一年。

法官寄語:朋友聚會本是一件讓人高興的事,但要適量飲酒切勿讓酒精衝昏頭腦,否則不僅自己追悔莫及還傷害了朋友的身體,也損害了朋友與自己感情,更遑論還要受到法律的嚴懲。因此,為己為人都要有自制力,不要讓自己在酒精的控制下頭腦發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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