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鬥士 經濟秩序的維護者

经侦斗士 经济秩序的维护者

專題

經偵,一個與“錢”打“交道”的警察隊伍。

合同詐騙暗藏怎樣的陷阱惹人上鉤?評標現場裡的大量現金究竟藏有什麼陰謀?衣著樸素的農民為什麼會成為工廠的老闆?在複雜的金融網絡裡,不斷有暗流湧動,非法兌換外幣、傳銷、非法集資、假幣、假髮票……這分分鐘影響著國家經濟安全。

作為東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的一員,“高佬”程俊文用他的專業知識,和他的戰友們,用他們專業素養、敏銳的職業觀察力,時刻維護著市場經濟的秩序。

文、圖 黎慧瑩 管萱萱

與經濟犯罪分子來回“鬥智”

經濟犯罪,對於平民老百姓來說,似乎有些遙遠。其實,它和經濟生活一樣與我們息息相關,除非退隱山林,不然誰也不能獨善其身。

“比如製作假幣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甚至會判處死刑。這涉及國家經濟安全問題,它關係國家主權、前途和安危,與每個人息息相關。

電視劇《獵場》裡面,想要在北京買房的鄭秋冬在師哥的介紹下認識了一位傳銷老總,打著連鎖銷售的旗號進行傳銷活動。面對著金錢的誘惑,鄭秋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明知是犯法卻停不下來。他賺的錢都是來自進入傳銷組織的其他成員繳納的入會費,是赤裸裸的詐騙。傳銷活動往往披上一層“外衣”,利用人們“一夜暴富”的心理,拉下線入會,不勞而獲。在這互聯網時代,傳銷手段更是花樣百出,害人不淺”,程俊文表示,“還是那句老話,你看中的是人家的高息,而人家看中的是你的本金”。

港劇《使徒行者》裡有一幕製作假幣,在造假幣“車間”裡,堆滿了假幣的半成品,數十種顏料堆放在桌面上,專業的紙幣造假師傅十分挑剔,苦苦冥思力求以假亂真,其實這樣的人存在現實生活中。做假幣的人十分狡猾,隱藏在森林裡,停留時間短,基本兩個月就會撤退。“製作假幣有‘專業’的‘師傅’,也就是‘技術人員’,這樣的‘人才’十分稀缺,基本都是在一個圈子裡被大家所熟知,但他們可能今天在這裡停留一下,明天就到別處了,是十分難纏的傢伙。”程俊文表示。

除了打擊假幣、傳銷犯罪,合同詐騙、挪用資金及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受賄等,這些屬於經偵的打擊範疇,管得多且有點“雜”,用“白紙黑字”與犯罪分子來回“鬥智”。

“經偵屬於一線部門,跟刑偵、治安等都屬於一線的警種。我們的工作相對有些‘靜態’,但專業性要更強,比如你得熟知合同法等涉及經濟的法律法規,發現市場經濟過程中的每一處陷阱,甚至要咬文嚼字,用專業知識去將其一一攻破。”一個案子,程俊文經常要啃下堆疊如山的公文文件、書證等,生怕漏掉一個字,影響案件的定性和偵查進程。

偽造的房產證 糊塗的客戶經理

用房產證抵押,從而申請貸款,無可厚非。但是,一本小小的房產證,竟然申請了兩次鉅額貸款,其背後牽扯了怎樣的關係?

這個案件被告主要有兩個人,一個借款人是譚某,一個是經辦人鄒某。2008年年底,譚某為騙取銀行貸款,事先偽造了一本《房地產權證》,登記為惠州一處房產。2009年初,譚某利用上述《房地產權證》的房屋作為抵押物,以其經營的東莞市一汽車公司的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320萬元。

鄒某時任行信貸部的客戶經理,也是該筆貸款的經辦人,與譚某是同鄉關係。鄒某和譚某是同鄉,為譚某順利申請貸款提供了一定的幫助。殊不知,這個房產證是假的,譚某還有270萬元貸款拖欠不還,作為經辦人鄒某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鄒某有些擔憂了。

為了不讓鄒某“難做”,譚某起意繼續利用上述的虛假證明騙錢還貸,並將想法告訴鄒某。他們瞄準了東莞公司經營者鍾某,並向他借款,提供了相關證明,並將假房產證明抵押給鍾某。鄒某為了儘快收回貸款,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揭穿譚某的假證。鄒某以為錢收回來了,自己便能夠安然脫身,殊不知自己慢慢走上犯罪道路。

最終,譚某犯貸款詐騙罪和合同詐騙罪,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20萬元。由於鄒某作為合同詐騙罪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5000元。

“由於自己一時糊塗,工作丟了,還招來了牢獄之災。”程俊文感嘆。

“真老闆”和“假老闆”

2003年9月,東莞某鎮發生一起特大合同詐騙案,一工廠騙走了32家供應商總值294萬元的貨物,貨物不見了,貨款也收不回來。氣沖沖的供應商找到了該工廠的老闆葉某,但是,葉某卻聲稱自己毫不知情。於是,供應商報案。

來到現場後,程俊文發現,這個葉某衣著十分樸素,態度十分誠懇,看起來像是一名普通的農民,說他是工廠的老闆,簡直難以相信。“老闆另有其人?”程俊文猜想。經過對供應商以及葉某的細心盤問,程俊文發現該工廠的經理程某十分可疑,掌管著採購、出貨以及財務等全面事務,所有供應商只認得他,而不認得葉某。

“程某很有可能才是真正的老闆。”程俊文推測。

程俊文的懷疑並沒有錯。2003年4月,程某夥同他人以開廠生產電話機為名,僱請葉某滿出任責任人成立該廠,對外謊稱該廠老闆為香港人,為葉某表親。而程某則化名出任該廠經理,實際掌管採購、出貨及財務等全面事務。經營期間,該廠經營所需資金及生產的成品出廠均由程某負責。

開始時,先向供應商訂購少量組裝電話機所需的配件並及時支付貨款,贏得供應商信任。2003年7月起加大采購量,且付款方式改為月結,並以各種理由拖延支付供應商貨款,到最後無法拖延的情況下約定9月8日支付供應商貨款。9月7日晚,程某跟隨最後一批貨物出廠後潛逃,同時授意葉某逃離工廠,共詐騙32家供應商總值達294萬元貨物。

經過一年多的追逃工作,2005年6月3日,程某在中山市被抓獲歸案。最終,程某被判決犯合同詐騙罪。

警種介紹

東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成立於2002年4月,是全市公安機關經濟犯罪偵查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掌握、總結全市經偵工作情況,偵辦大要、涉外擾亂市場秩序案件、妨礙對公司企業管理秩序案件以及詐騙、職務侵佔、挪用資金、挪用特定款物案件;偵辦大要、涉外危害稅收徵管案件;偵辦大要、涉外侵犯知識產權案件經及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件;偵辦金融詐騙案件和破壞金融秩序案件以及假幣案件。

自成立以來,經偵支隊始終堅持以“打擊經濟犯罪、維護經濟秩序”為目標,重拳打擊各類經濟犯罪活動,為東莞經濟發展保駕護航,支隊近年來,湧現了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2010年至2017年,支隊先後榮獲 “全省公安機關‘亮劍’行動先進集體”、“獵狐行動”工作專班記集體三等功”、“廣東省2011年破獲重大外匯違法犯罪案件先進集體”等46項集體榮譽稱號。支隊民警108人次獲“六大專項”打擊整治破案尖兵”、“ “3+2+2”專項打擊整治行動破案尖兵”、“‘颶風2016’專項行動打擊金融領域犯罪破案尖兵”、“全國捲菸打假先進個人”、“全國打擊非法買賣外匯違法犯罪聯合行動先進個人”、“省優秀人民警察”、“個人二等功”、“個人三等功”、“個人嘉獎”等榮譽稱號和記功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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