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該爲自焚悲劇買單?

17年前,"法輪功"痴迷人員在天安門廣場點燃的那把“邪火”,造成劉春玲當場死亡,劉思影因燒傷面積過大不治身亡,郝惠君、陳果、王進東重傷,事件震驚全國。對於自焚者及其家庭而言,這場悲劇帶來的傷痛是永恆的。

多年來,"法輪功"一直試圖撇清自己與這一悲劇性事件的直接關係,試圖通過各種解說來為自己正名,試圖通過劃清界限來保證自己所謂的名聲。然而,事實就在事實,歷史就是歷史。“法輪功”教唆信仰者不勞而獲,修煉法術可以長生不老,通過玩火自焚可以得到永生。此類違反自然規律的教義,正是反人類的一種做法,應該受到各國人民的抵制和制裁。

多年來,誰該為這場自焚事件買單的呼喚一直難有回應。

唯物辯證法認為,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有什麼樣的思想,就會指導什麼樣的行動。自焚者正是信奉了“法輪功”自焚昇天的邪教理論,才最終導致了歷史性悲劇的發生。自焚組織者薛紅軍說,李洪志想推脫責任真是天理難容!

薛紅軍在文章《我的那段痴迷經歷》中承認自己當時受李洪志歪理邪說的蠱惑,參與組織、策劃了2001年1月23日在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據他披露,《走向圓滿》《去掉最後的執著》《忍無可忍》等多篇“經文”在2001年連續拋出,煽動痴迷弟子“頂著壓力走出來”,導致劉雲芳、王進東“悟到”去天安門廣場自焚是最高形式的護法,才能圓滿。而他也提出“要多組織一些人去天安門廣場自焚,人越多法輪功‘氣場’就越強。

據薛紅軍回憶,事件發生後,“法輪功”高層否認參與自焚的7人是“法輪功”弟子的行為。然而,這一說法卻遭到了眾多弟子的反對。多數參與法輪功的人員都表示認識這幾個人。當時的國際媒體報道,看到一名男子坐在位於廣場中心人民英雄紀念碑東北側的人行道上,將自己的衣服上潑撒汽油後點燃。數分鐘後又有四人將自己點燃”,並稱“自焚者是法輪功修煉者”。

事情已經過去了多年,但是留給我們的警惕仍然還在。在全面依法治國的今天,加快打擊各種邪教尤其是“法輪功”的存在,對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至關重要。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需要良好的精神文明來做支撐。以史為鑑,面向未來,或許是我們對歷史、對生命最好的敬畏。

李洪志承不承認天安門自焚事件與“法輪功”有關係不重要。重要的是,歷史已經記載下了事實,人們將永遠警醒修煉“法輪功”的危害。人們應當從歷史的血案中得到啟示,更好選擇今後的發展道路。

陳果的四姨崔麗在日內瓦的人權會議上說:“我就是要在聯合國人權會議這個莊嚴的講壇上揭露‘法輪功’踐踏人權、殘害生命的罪惡事實,讓善良的人們不要再聽信李洪志和‘法輪功’分子的胡言亂語、歪理邪說,不要上他們的當!”

美國學者、反邪教專家瑞克·艾倫·羅斯在採訪郝惠君母女後說:“在我看來,發生在天安門廣場的這起自焚悲劇是一種公然侵犯人權的行徑。我把它視作是一種破壞性邪教(展現)能量的可怕案例。邪教利用其脅迫性手段對人們施加不當影響的力量是多麼的強大。除此以外還有什麼合理的解釋嗎?法輪功所提出的異想天開的陰謀論實在是無法說服我。”

喬治亞州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託尼·史密斯在凱風訪談中說:“現在再去對此事做分析,很明顯,這些否認都是騙人的。”“操縱信任法輪功的人做出像自焚這樣的事,確實是對他們基本人權的侵犯。”

令人欣慰的是,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中,越來越多的國人和國際友人已經認識到了“法輪功”的邪性所在,並開始自覺地抵制和打壓“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打壓它們的生存空間,這就是對“天安門自焚事件”最好的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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