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会议

7月5日,全市法院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会议在市中院召开,贯彻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我市以审判为中心改革中扩大刑事法律援助的试行工作情况,研究、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具体措施。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敏龙主持会议,两级法院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省高院、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实施办法》将六盘水市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全区域覆盖”的地级市,并将指定辩护的范围由应当指定的案件范围扩大到法院阶段使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所有一审、二审案件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同时规定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会上,各基层法院就我市已主动先行先试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并研究讨论了落实《实施办法》的好方法、好措施。

听取汇报及讨论后,马敏龙充分肯定各基层法院在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中的工作,并介绍了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的相关背景。他指出,韩德洋院长在今年的第二十九次全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精神,虽然贵州不是全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八个试点省市之一,但是贵州法院要积极行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为该项工作积累贵州经验。

马敏龙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刻领会韩德洋院长重要讲话精神,要学习、学透《实施办法》的精神和具体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工作争取党委的支持。

马敏龙强调,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将在我市实现区域全覆盖,全市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法院和省司法厅的部署上来。《实施办法》对我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寄予了新希望、作出了新要求,全市法院应当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不断开创试点工作新局面,对在试点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沟通汇报、及时有效解决,在解决律师辩护“量”的同时不断摸索提升律师辩护“质”的方式方法,完善刑事辩护制度,确保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六盘水”试点经验和做法。

(肖祥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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