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玉溪火車站衛生間噴塗非法小廣告,結果……

近日,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依法對一名在玉溪火車站候車室一層衛生間噴塗小廣告的違法行為人阮某某行政拘留十四日。

一男子在玉溪火車站衛生間噴塗非法小廣告,結果……

7月22日13時15分許,開遠鐵路公安處玉溪站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發現開遠鐵路公安處玉溪站候車室一層衛生間內被人故意用油墨在隔板上噴印宣傳小廣告,經過調查後民警在候車室內當場查獲違法嫌疑人阮某某,開遠鐵路公安處玉溪站派出所將該案移送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辦理。

一男子在玉溪火車站衛生間噴塗非法小廣告,結果……

經查,7月22日13時許,阮某某一個人來到玉溪市紅塔區開遠鐵路公安處玉溪站候車室一層衛生間內,利用油墨印章在衛生間隔板上噴塗宣傳小廣告19處,違法人員阮某某在被查獲後對其噴塗小廣告導致公共場所財物損毀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依法對阮某某故意損毀財物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處罰。

今年以來,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領導高度重視,由分局治安大隊提前安排部署,統一指揮調度,及時精準打擊,先後查獲並依法拘留7名張貼、噴塗小廣告的違法嫌疑人。

紅塔警方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凡在街頭巷尾、小區樓道等公共場所,粘貼、噴塗等製造“城市牛皮癬”的行為,均屬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可以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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