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一醉漢酒駕肇事逃逸後 報警求助送回家

人民法治網河南訊(記者:王瑞平 胡培三 通訊員:周勇)

6月9日23時40分許,淅川縣公安局110接大石橋鄉劉某報警求助稱:自己因喝了酒,車輛無法駕駛,希望警察能夠送其回家。交警大隊值班民警迅速趕到了淅川縣金河鎮劉某的報警地點。

民警見到劉某,發現其渾身酒氣,其車輛是一輛無牌號三輪摩托車,且前風擋玻璃破碎。值班民警突然想起2個小時前接到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不明車輛撞傷一婦女後逃逸,現場遺留玻璃碎片和部分車輛附著物。經現場對劉某詢問,劉某辯稱車輛是撞上樹木所致。民警拿出肇事現場車輛遺留附著物與劉某三輪摩托車損壞部位進行比對,確認該車系肇事逃逸車輛。

民警迅速將劉某控制並送往醫院抽取血液,後經鑑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71.10mg/100ml,屬於醉酒。

目前,劉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淅川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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