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有個老人去銀行取錢的時候摔倒在地,有三個路人路過都沒扶這個老人,結果都判了刑。
理由是如果你看到有人處於危難之中,救助這個人也不會給你帶來任何危難,你不救助的話一旦發生嚴重後果,可以成立見危不救罪。
但是中國沒有這麼幹,也不會這麼幹,人太多了,法不責眾。
河南駐馬店去年發生的一起案件,大家應該有印象。一女子過馬路被出租車撞倒,出租車逃逸。女子在馬路上躺了一分多鐘,監控上女子艱難的抬起頭來,掙扎著起來,想爬起來,結果沒人去扶她,她也沒爬起來。結果一個女司機從她身上軋了過去,直接軋死了。
和以往不同,全國網民沒有統一批判監控裡的幾十上百個路人,而是在質疑反思這件事,是不是我們的道德出了問題?
自從彭宇案判下來之後,沒個上億的身價誰敢扶老太太?
敲詐勒索罪對訛人者再合適不過,期待有這麼個案子。
這個案子出現之前,對老太太是扶還是不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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