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
一些利用互联网进行下注或者参赌的
网络赌博迅速蔓延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
沉溺其中的人们
最后血本无归乃至败尽家业
网络赌博
已成为社会公害之一
警钟长鸣
打击网络赌博
已迫在眉睫
![网络赌博也疯狂,这些行为将涉嫌犯罪!](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今年以来,我局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始终保持对赌博犯罪活动“零容忍”的严打态势,针对猖獗的网络赌博开展了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
利用网络直播间开设赌场
![网络赌博也疯狂,这些行为将涉嫌犯罪!](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近日,江背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打掉一个在网络上以租赁直播间开设赌场的方式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青、谭某波等6人,破获了一起开设赌场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青、谭某波等6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审讯深挖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利用六合彩赌博开设赌场
2018年6月28日,接群众举报,我局治安大队联合兴江派出所在兴国县兴江乡某超市查获一起利用六合彩赌博开设赌场案,当场控制犯罪嫌疑人韦某。
经查,自2016年6月以来,韦某、郭某非法利用六合彩写码开设赌场赌博,获利5万余元。韦某、郭某因涉嫌开设赌场被我局刑事拘留。
2018年2月份以来兴江乡杨某寿在家中利用手机APP“牛管家”建立“五毛五毛”微信群邀集他人在该软件内通过“斗牛”的方式进行赌博,从中抽水获利数万元。
2018年6月5日杨某寿被批准执行逮捕。
2018年3月起,方某利用“JJ”软件建立微信群“开房”供他人打兜趣麻将赌博,“房费”按照一盘16局5元至10元的数额从赢家手上收取,获利数额11万余元。
2018年6月29日方某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
网络赌博也犯罪?
让我们看看高法和高院的
权威解释
赌博罪量刑标准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高法、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5-13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5、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8、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9、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还有网友咨询
打麻将玩多大算赌博?
看看《江西省公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细化标准:参与赌博活动,个人赌资在200以上的,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轻微的,不予处罚;个人赌资数额500元以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具体表现为: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条件,或者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等行为。
以下情形之一属于“情节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公共场所或者营运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设赌局的,且多次或者在公共场所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二)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处罚的;
(三)诱骗、教唆未成年人赌博的;
(四)发行、销售“六合彩”等其他私彩的;
(五)组织、招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六)人均参赌金额在5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2000元以上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
文明娱乐 远离赌博
閱讀更多 興國公安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