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夏以來,某省的強制性殯葬改革一直是國人矚目的焦點,與當地官媒一面倒的正面報道不同的是,民間一面倒的質疑否定聲音!
土葬有沒有違法?可以肯定的是當地拿不出法律依據來!別告訴國人,當地的地方政府規章位階高於國家的《殯葬管理條例》,國家《殯葬管理條例》對土葬的要求是改革土葬,而不是禁止土葬。
自2012年周口平墳引起公眾的強烈反對後,《殯葬管理條例》的第二十條“應當火化的遺體土葬,或者 在公墓和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 埋葬遺體、建造墳墓的,由民政部門責令 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 強制執行。”悄悄於2012年11月份進行了重新修訂,已修改為““將應當火化的遺體土葬,或者在公墓和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遺體、建造墳墓的,由民政部門 責令限期改正。”
2013年1月1日起,違規土葬、亂建墳墓將不再允許民政部門強制平墳。
其實,火葬也好,土葬也好,最終都要到土裡去,總不可能把骨灰盒放在家裡,所以怎麼葬只是一個技術問題,關鍵是要釐清殯葬改革的目的是什麼,到底是為了保護土地,還是為了保護植被,禁止砍樹做棺木?《殯葬管理條例》並沒有明確的說法!
《殯葬管理條例》第二條是這麼說的:殯葬管理的方針是: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殯大概就是怎麼辦喪事的問題了,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是沒錯的,不過人家怎麼辦喪事也是人家自己的自由,有的人當天死當天埋,紅樓夢裡,燒火佬賈珍熱熱鬧鬧送媳婦,那也是六月裡穿棉衣——講的就是一個有字!只要沒法律做出明文規定不允許搞,否則人家大辦後事也沒違法,再說在實際生活中,人死了之後,家裡怎麼辦後事,又不用向政府機關登記的,(當然,拿財政工資的是有限制的,但是普通群眾沒有這種限制)。
葬,除了到底是土葬還是火葬外,還有一個墳墓問題,現在很多地方那種鋼筋水泥結構的公墓永遠是無法恢復自然了,還是隻有以前的那土堆墳墓才有恢復自然的可能,這也許是廟堂沒想到的一點,反正,對那種鋼筋水泥結構的公墓和豪華墳墓都應該嚴禁。
也許,《殯葬管理條例》到了應該要進行與進俱進的大修訂了,對於殯葬改革的目的應該要做出明確而符合實際的說法了。
閱讀更多 壺瓶山武德將軍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