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 5K=一套房 1300=28W

“套路貸”團伙覆滅:借款1300元 不到三個月竟要還28萬

3w.huanqiu.com 2018-08-04 17:14

不久前,河南洛陽的黃女士通過某網絡平臺借款1300元,但是讓她萬萬沒想到,不到三個月的時間,這些欠款竟然滾到了28萬元,到了讓她無力償還的地步。隨之而來的威逼恐嚇更是鋪天蓋地,驚慌失措的她趕緊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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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 黃女士:響一聲掛了響一聲掛了,還有短信、驗證碼,各個平臺的短信上百條,你的手機都屬於那種癱瘓狀態,然後更噁心的是有那種公司P圖,給你P那種淫穢的圖,把你照片放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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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今年2月份,黃女士接到推銷電話,對方聲稱可以幫她辦理“額度大、免擔保,並且低利率”的高額貸款。推銷的次數多了,一直想創業的她就有些心動,開始按照對方的要求提交各種資料進行審核。但是黃女士渾然不覺,從她提供照片和手機通訊錄開始,她就走向了對方布好的陷阱。

通過審核後,她並沒有拿到對方之前宣稱的三十萬貸款,首次放款只有1300元,按照對方要求,還款週期5天,利息30%。但是扣去首期利息最後黃女士到手的只有900元。考慮到五天還400元錢不是難事,後續還能提升額度,黃女士同意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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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 江鵬鵬:她輕信了嫌疑人提檔降息的承諾,就是說她借越多,最後就可以給她提升額度降低利息,但是其實提檔降息的承諾是不存在的,嫌疑人只是為了讓她去借更多的錢去償還更多的利息,最終造成利息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多。

為拿到大額貸款,黃女士在對方的引導下一次次延期,償還這400元利息的次數達17次之多。期間對方還介紹新的放款人給黃女士,以快速“提高額度”,只是息沒降下來,欠的利息卻越來越多。中間黃女士曾經試圖一次償還清這1300元的本金了結全部債務,但是對方卻故意不收最終造成她違約。

受害人 黃女士:然後他都會說,那你這都有逾期費,不然的話你就再使用,再用再續借,逾期費給你免了,就迫使你繼續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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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越來越多,為了償還舊債,黃女士隨後借款的人數竟達52人之多。期間,一旦無力償還,逾期費、平臺費、人工費、審核費、服務費等等就會迅速疊加,欠款竟呈幾何倍數迅速增長。

受害人 黃女士:雪球越滾越大,已經還不了了,那時候相當於一天我都得還1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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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3個月時間,當初的1300元就已經滾成了28萬元之多,黃女士最後再已無力償還。借款人通過各種軟暴力手段威逼恐嚇,再也無法忍受的黃女士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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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中隊長 關要強:黃某一次借款1300元,到手900元,在短短三個月之內負債竟能達到28萬多,明明借款只有1300元,但是在借貸寶平臺上她的借條是2200元,這是一個陰陽合同虛假合同。並且在這借款期間,陸陸續續有52個不同放款人連續登場,結合這三個方面,我們確定它就是一個典型的套路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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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同時收網 警方端掉多個窩點

案情特殊並且作案手法惡劣,如果不及時剷除這個“套路貸”團伙,就會有更多的人上當受騙。河南洛陽警方隨即成立了專案小組展開調查。

警方發現,嫌疑人引導黃女士在借貸平臺簽訂的虛假借條上,落款均是閆某。結合受害人提到,嫌疑人之前曾多次提到一個名為“中聚”的公司,警方查證,這家公司位於西安,法人代表正是閆某。

隨即,專案組民警趕到西安,可閆某實際公司的地址根本不是註冊所在地。在西安警方的配合下,專案組民警有了新的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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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 江鵬鵬:當地派出所給我們提供消息,說這個公司在未央區的萬達廣場有一個辦公場所,在摸排過程中,有一個保安向我們提供一些消息,這個公司在萬達廣場其它兩棟樓裡也有辦公場所,等於說他在三個辦公樓裡有三個辦公場所,老闆姓代,安徽池州人。

經查,保安口中的這個代某正是他們要找的嫌疑公司實際控制人代某飛,也就是隱藏在閆某背後的幕後主使。圍繞這些主要嫌疑人,民警順藤摸瓜,進一步鎖定了該團伙其他三位主要嫌疑人代某和周某情、周某豔,至此案件有了重要突破。但是嫌疑人代某飛非常狡猾,為了逃避警方打擊,不光是這三個窩點,在城區甚至其他城市還分佈著多個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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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打草驚蛇,專案組連夜調集了近兩百名民警分赴三地實施抓捕。7月6日,在西安、安徽、上海同時收網。其中,西安一舉端掉了七個窩點,抓獲涉案人員111人,繳獲電腦180餘臺,凍結涉案資金400餘萬元。在上海,共抓獲涉案人員2人,在安徽抓獲了團伙首要份子代某飛。7月13日,團伙骨幹成員周某情、周某豔在湖南永州歸案。經過兩個多月的偵查,至此,“5⋅30敲詐勒索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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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層設套 數字遊戲中壘高債務

在隨後的調查取證中,其他14名涉案嫌疑人陸續到案。警方發現,這起案件的受害人涉及江蘇、浙江、廣東等全國多個城市,涉案金額達4000餘萬。通過對128名在押嫌疑人的提審,警方基本掌握了犯罪集團組織架構和作案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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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主要犯罪嫌疑人代某飛和代某系兄弟,而周某情和周某豔則系姐妹。該團伙分工明確,分別設有話務、審核、財務、催收等工作部門,而所謂話務部,就是蒐羅目標專挑熟悉互聯網操作的年輕人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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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 江鵬鵬:主要是年齡在20歲到30歲之間的年輕人,因為這些人社會經驗比較少,法律意識比較淡薄,主要利用受害人急於用錢的心理,瞄準的是受害人自己的錢,還有父母親戚朋友的錢,目的就是把受害人榨乾榨淨。

具體實施詐騙的過程中,為了讓更多的人放鬆警惕進而上鉤,嫌疑人借款的錢數普遍都在千元以內,按照30%的周息,利息也都在幾百元左右,這樣一來借款人普遍會認為自己有能力償還。殊不知,這些看似不多的小錢接下來卻會在嫌疑人的數字遊戲中越欠越多。

洛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 江鵬鵬:隨著時間推移,受害人還款能力越來越差,他就還不起這個利息了。這個時候嫌疑人就會給他推薦其他人借款,這種模式隨著時間推移,可能放款人達到幾十個,這樣利息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最終到達無力償還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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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嫌疑人會不斷向受害人推薦下一手同夥,用於償還上一手高息借款,在這個過程中,越滾越多的利息,加上續期費、延期費、逾期費、手續費等等,受害人的債務會被不停壘高。最終年息會翻到2000%。直到將受害人財產壓榨一空仍不罷休,再讓催收部門登場催要欠款。一套房

洛陽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中隊長 關要強:如果被害人還不起錢,這些嫌疑人就通過轟炸通訊錄,威脅謾罵被害人親朋好友,更甚者威脅送花圈,修淫穢圖片發朋友圈,通過這下三濫手段來逼迫受害人還錢。

在目前已確認的82名受害人中,有1人最終因不堪暴力催收而產生過自殺行為,所幸搶救及時。目前,洛陽警方已對涉案的110人提請檢察院批捕。

洛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 江鵬鵬:首先提醒廣大年輕人,一定要理性消費,不要貪慕虛榮;第二不要輕信網絡貸款公司的虛假宣傳,提高警惕性,避免上當受騙;第三需要貸款的話,一定要找正規的銀行或者有資質的金融機構去辦理。

借貸5000元房子被騙過戶

只借5000元卻損失一套房,“套路貸”這樣一步步展開套路……

南方都市報 2017-08-28 18:56

(原標題:只借5000元卻損失一套房,“套路貸”這樣一步步展開套路……)

今日(8月28日),上海寶山、靜安、奉賢法院分別對4起涉“套路貸”案集中宣判,共判處17名被告2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4萬至34萬元不等的罰金,責令被告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其中3起由院庭長擔任審判長。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當日舉行新聞發佈會指出,“套路貸”本質上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護,在法律上嚴懲,在經濟上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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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山法院審理的瞿某等詐騙案是比較典型的一例“套路貸”。

該案被害人之一杭某,原本只想借款3000元,在誘騙下借了4萬元,之後被告人“空放”高利貸16萬元給杭某,杭當場取現12萬元還款,餘下3.5萬元交了中介費,實際只拿到5000元。

沒想到,7個月後,被告人以上述16萬元借款已“利滾利”達90萬元為由,向杭某索要欠款,轉而又讓其抵押名下房產“借新貸還舊貸”,誘騙杭某從家中偷出房產證,到房產中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160萬元將價值194萬元的房產過戶給馬某。

在此期間,被告人瞿某先後轉賬22萬元、42萬元給杭某進行資金走賬,以對應其讓杭某寫的90萬元借條數額,後杭某均全部取現交還給瞿某。收到房款後,杭某先後匯款5.2萬元、90萬元“還清欠款”。該房產後來被馬某以182.5萬元全款銷售。

今天,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瞿某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6萬元;判處作為中間人、同夥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至3年6個月不等,並處罰金12萬至7萬不等,責令被告人退賠被害人杭某經濟損失。

勒索被害人開口就要數十萬

上海靜安法院審理了陳某等8名被告人敲詐勒索、詐騙、非法拘禁案。

2016年3月,被告人陳某等人成立公司從事高利貸業務。4月25日,陳某等人為向被害人許某討要借款20萬元,將其強行帶至靜安區一酒店房間看管、毆打、威脅,至次日凌晨,被害人通過家人籌集錢款歸還陳某等人20.5萬元。

隨後,被告人陳某等將被害人許某押送至其父親居住的小區門口,向許父強行索要60萬元。許某被迫籌集60萬元並以現金和轉賬方式支付給陳某等人。5月,陳某等人赴泰國旅遊期間,因對被害人許某上月為他們訂購的泰國旅遊行程不滿,以留存的一張本應歸還許某的20萬元借條為由,通過電話再次向其勒索錢款,迫使其最終支付7萬元。

被告人陳某等人還對多名其他被害人實施了毆打等行為。

2017年8與28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判處被告陳某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34萬元,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14年不等,並責令退賠違法所得發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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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貸”五大“套路”揭秘

上海市高院副院長黃祥青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此次集中宣判的4起案件,共涉及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3個罪名,反映出當前“套路貸”犯罪的5大基本特徵:

一是製造民間借貸假象,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製造民間借貸假象,並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製造銀行流水痕跡,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經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

三是單方面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並要求被害人立即償還“虛高借款”。

四是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被害人無力支付的情況下,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與被害人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

五是軟硬兼施“索債”,或提起虛假訴訟,通過勝訴判決實現侵佔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財產的目的。

“套路貸”與高利貸有何不同?

據上海高院刑二庭庭長段守亮介紹,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行為,“套路貸”與高利貸不同,在行為目的、手段方法和侵害客體上有所不同。

段守亮介紹,“套路貸”是以“借款”為名行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之實,而高利貸的目的是為獲取高額利息。其次,在手段方法上,二者虛增數額的名目不同,“套路貸”中虛增數額一般是以擔保或類似名目出現,高利貸中本金之外的數額往往以利息名義設定。

“套路貸”中,借款人往往在簽訂借款合同時被告知如正常還款,虛增數額不需歸還,主觀上認為對虛增部分不必償還,此外出借人對“違約”的態度也不同,“套路貸”中犯罪人為達到佔有虛增款項的目的,往往採取“失蹤”等方式讓被害人在約定期限內無法還款而“違約”,高利貸的出借方則希望借款人儘早還本付息。

段守亮提到,“套路貸”侵害客體多、社會危害大,從誘騙或強迫被害人簽訂合同到暴力討債、虛假訴訟,不僅侵害被害人財產權、人身權,還危害公共秩序,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甚至挑戰司法權威,嚴重妨害司法公正,而高利貸主要是破壞金融管理秩序。

在法律後果上,“套路貸”本質上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護,而高利貸體現了雙方意思自治,借款行為本身及一定幅度內的利息受法律保護: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上海法院將嚴懲“套路貸”

黃祥青表示,上海法院將在4個方面“從嚴”懲治“套路貸”。

首先,在定罪上從嚴,“套路貸”一般以詐騙罪定罪處罰,如被告人“索債”時採用毆打、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或以對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實施暴力相威脅,符合搶劫罪或敲詐勒索罪行為特徵的,以相關罪名定罪處罰,多種犯罪並罰或以較重的罪名定罪。

其次,犯罪數額認定上從嚴,將“套路貸”與民間借貸區別開來,從整體上對其予以否定性評價,被告人在借貸過程中以“違約金”“保證金”“中介費”“服務費”等各種名義收取的費用,均納入犯罪數額予以認定,雙方約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計入犯罪數額。

再次,犯罪組織認定上從嚴,對共同犯罪,確有證據證明已經形成犯罪集團,有預謀、有計劃地實施“套路貸”犯罪,應當認定為犯罪集團。

最後,量刑上從嚴,對首要分子或犯罪團伙中的主犯依法從重處罰,加大財產刑的判罰力度,對一般參與的從犯,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區別於首要分子和主犯,從輕處罰。

採寫:南都記者 商西 通訊員高遠發自上海

(原標題:只借5000元卻損失一套房,“套路貸”這樣一步步展開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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