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工程13清單工程量計算規範解析

一、園林綠化工程

1、園林工程

在一定地域內運用工程及藝術的手段,通過改造地形、建造建築(構築)物、種植花草樹木、鋪設園路、設置小品和水景等,對園林各個施工要素進行工程處理,使目標園林達到一定的審美要求和藝術氛圍,這一工程的實施過程稱為園林工程。

2、綠化工程

樹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種植工程。

說明:綠地是為改善生態、保護環境、美化市容、供人休憩,以種植樹木花草為主的地塊。

園林綠地一般分為:公共綠地、專用綠地、防護綠地、道路綠地、其他綠地(國家公園、風景名勝區及各類保護區)

3、園路

園林中的道路。

說明:園林道路是園林的組成部分,分為主路、支路、小路。也可分為:主園路、次園路、人行步道。

其功能是組織空間、交通運輸、引導遊覽、休憩觀景;其本身也成為觀賞對象。

4、園橋

園林內供遊人通行的步橋。

說明:園橋是園林的組成部分。園橋的基本功能是聯繫園林水體兩岸上的道路。園橋是水面上聯繫交通的建築,既有聯繫景點交通、組織遊覽路線、變化觀賞視線的實用功能,又有美化、點綴山水景觀,增加水面空間層次等美學功能。

園橋的基本形式有:平橋、拱橋、亭橋、廊橋及汀步(步石、飛石),其他還有:吊橋、懸索橋、溜橋、天然橋等。

園林綠化工程13清單工程量計算規範解析

二、“13”規範與“08”規範相比的主要變化情況

1、將原來僅作為計價規範的專業附錄升級為獨立完整的專業工程工程量計算規範;

2、增補了措施項目,將部分專業措施項目按照分部分項項目形式表現

3、增加了一些新的分項工程清單項目

4、補充了部分清單項目特徵內容、計量單位種類及其工程量計算規則

園林綠化工程工程量計算規範項目變化增減表

園林綠化工程13清單工程量計算規範解析

三、附錄部分主要變化

附錄A 綠化工程

1、項目劃分

1)綠地整理;增加清除地被植物、屋面清理、種植土回(換)填、綠地起坡造型等項目。砍伐喬木、挖樹根(蔸)分拆成兩個項目。

2)栽植花木;增加垂直牆體綠化種植、花卉立體佈置、植草磚內植草、掛網、箱/缽栽植等項目。

栽植種類:喬木、灌木、竹類、棕櫚類、綠籬、攀緣植物、色帶、花卉、水生植物、草皮等。

3)綠地噴灌;將噴灌設施一項拆分成噴灌管線安裝和噴灌配件安裝兩項。

2、其他

1)胸徑應為地表面向上1.2m高處樹幹直徑。

2)冠徑又稱冠幅,應為苗木冠叢垂直投影面的最大直徑和最小直徑之間的平均值。

3)蓬徑應為灌木、灌叢垂直投影面的直徑。

4)地徑應為地表面向上0.1m高處樹幹直徑。

5)幹徑應為地表面向上0.3m高處樹幹直徑。

……

9)養護期應為招標文件中要求苗木種植結束後承包人負責養護的時間。

修改了以下內容:

1)幹徑與胸徑的高度位置不相同,故將幹徑的規定調整為“幹徑應為地表面向上0.3m高處樹幹直徑”。

2)種植施工期間的養護屬於正常的種植工序,如同混凝土澆水養護,《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82-99)對於綠化工程驗收時間是有明確規定的,如:栽植喬木、灌木、攀緣植物,應在一個年生長週期滿後方可驗收;秋季種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應在第二年春季發芽出土後驗收。目前很多業主實際要求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繼續負責一段時間的養護,故明確栽植花木項目的“養護期應為招標文件中要求苗木種植結束後承包人負責養護的時間”。

3)《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82-99)對於綠化項目的成活率是有明確要求的,如:喬、灌木的成活率應達到95%以上,花卉成活率應達到95%;作為承包人應按照上述規範要求施工移交,考慮到現實中發包人提出超出規範標準的成活率要求,故在注中明確“發包人如有成活率要求時,應在特徵描述中加以描述”。

附錄B 園路、園橋工程

1.項目劃分

分為:園路園橋工程、駁岸護岸兩節。

1)原E.2.2堆塑假山,本節整體移至附錄C.1節;

2)園路園橋工程,增加踏(蹬)道、石汀步(步石、飛石)、棧道;

3)駁岸、護岸,增加框格花木護岸、點(散)布大卵石;

4)原“拱旋石”和“石旋臉”調整為“拱劵石”及“石劵臉”;

5)將園橋工程“仰天石、地伏石、石望柱、欄杆、扶手、欄板、撐鼓”等與仿古建築工程重複的項目取消。

6)為增加適用性,將名稱“樹池圍牙、蓋板”改為“樹池圍牙、蓋板(篦子)”,“石橋基礎”改為“橋基礎”,“石砌駁岸”改為“石(卵石)砌駁岸”,“散鋪砂卵石護岸(自然護岸)”改為“滿(散)鋪砂卵石護岸(自然護岸)”

附錄C 園林景觀工程

1.項目劃分

分為:堆塑假山、原木竹構件、亭廊屋面、花架、園林桌椅、噴泉安裝、雜項七部分。

1)堆塑假山,由原E.2.2節整體移至本節;

2)亭廊屋面,增加“油氈瓦屋面”、“玻璃屋面”、“木(防腐木)屋面”項目,取消“混凝土斜、攢尖亭屋面板”等三個與仿古建築工程重複的項目;

3)花架,增加“竹花架柱、梁”項目;

4)園林桌椅,增加“水磨石飛來椅和水磨石石凳”兩個項目;取消木製飛來椅項目;“鋼筋混凝土飛來椅”修改為“預製鋼筋混凝土飛來椅”

5)噴泉安裝,增加“噴泉設備”項目;

6)雜項,增加“石球、塑料欄杆、鋼筋混凝土藝術圍欄、景牆、景窗、花飾、博古架、花盆(壇、箱)、擺花、花池、垃圾箱、其他景觀小擺設、柔性水池”等項目

本附錄系新增加項目,共分5節計28個清單項目,其中D.1~D.4節清單項目屬於單價措施項目,D.5節清單項目屬於總價措施項目。

D.1腳手架工程

1.項目劃分

本節由砌築腳手架、抹灰腳手架、亭腳手架、滿堂腳手架、堆砌(塑)假山腳手架、橋身腳手架、斜道等組成。

2.計量單位與工程量計算規則

根據取定計量單位和項目特點確定工程量計算規則,計量單位主要以“m2”為主,另有“座”等。注意與房建工程的區別;

D.3樹木支撐架、草繩繞樹幹、搭設遮陰(防寒)棚工程

1.本節由樹木支撐架、草繩繞樹幹、搭設遮陰(防寒)棚等項目組成。

2.樹木支撐架、草繩繞樹幹項目系由原E.1.2栽植花木中的“工作內容”移入。

3.計量單位以“株”為主,另有“平方米”。

4. 工程量計算規則

樹木支撐架、草繩繞樹幹項目按設計圖示數量計算;

搭設遮陰(防寒)棚,以平方米計量時,按遮陰(防寒)棚外圍覆蓋層的展開尺寸以面積計算;以株計量時,按設計圖示數量計算

D.5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項目

1.項目劃分

本節由安全文明施工、夜間施工、非夜間施工照明、二次搬運、冬雨季施工、反季節栽植影響措施、地上、地下設施的臨時保護設施、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等組成。

2.工作內容及包含範圍

本節項目屬於總價措施項目,故只按照清單項目分別列出各自的工作內容及包含範圍,計量單位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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