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千金」:高管偷改卷宗證據 加了十個字被罰1萬元

黃某是某企業的法務高管,然而他竟知法犯法,在向如皋法院申請調閱案件卷宗過程中,偷偷摸摸的篡改卷宗裡的證據,不過,他的行為被細心的工作人員當場識破。

黃某是2017年如皋法院審理的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的被告,後來該案以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結案。當時,原告公司曾向法院提交一份收條,庭審中經黃某確認是由其本人書寫。

這次,黃某篡改的就是這張收條。那麼,黃某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原來,他與原涉案公司還有一起還款糾紛,此案由安徽省某中級法院審理後,判決黃某要歸還欠付公司的購車款。

黃某在閱卷時篡改原始證據,構成妨礙民事訴訟,鑑於其悔過態度較好,法院依法作出罰款一萬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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