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郊区检察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辖区四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

7月19日下午,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统一执法尺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辖区实际,长治市郊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会签《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规定》,制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市郊区检察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辖区四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

参加会议的有:长治市公安局郊区分局、高新区分局、故县分局、长潞分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法制、刑警、治安部门负责人,长治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及刑检一部负责人。

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王进军主持会议,并对检察公安两部门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的提前介入、证据标准、协作配合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意见。

刑事检察一部负责人张斌宣读会签文件:《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规定》,通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案件侦办情况及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情况。

会议分析研究了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对策建议。会议还对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文物犯罪、涉枪涉爆犯罪、毒品犯罪四个专项行动开展对接工作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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