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名臣——于成龙

清初名臣——于成龙

人生大概

于成龙(1617年—1684年) ,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1667年(清康熙六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有《于清端政书》八卷等著作传世。于成龙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

早年经历

于成龙远祖于伯达、于建中、于仕贤在1341年(元至正元年),迁至石州(今吕梁市离石区)白霜里村,在这里度过了150多年的漫长岁月。于仕贤生于渊,于渊生于坦等四子。于坦,明景泰庚午科举人,甲戌科进士,累官至巡抚。正德元年(1506年),其宗族一脉于素家族,迁居到石州北乡距城30公里的来堡村。于素生于恩等四子,于恩生于采等四子,于采生于时煌等四子。万历四十五年八月二十七日(1617年9月26日),于时煌原配田氏生次子于成龙。不久,田氏病逝,父亲继配李氏。于成龙和继母关系很融洽,家庭和睦。科举失意崇祯十二年(1639年),于成龙参加乡试,省城太原考场考官公然行贿受贿,徇私舞弊。于成龙在考卷上痛陈时弊,直抒胸臆。结果正榜无名,勉强考取了个副榜贡生。副榜贡生相当于备取生,不算中举,但可以直接参加会试。会试之后,于成龙以父亲年老为借口,辞去做官的机会,回到来堡村。


整顿吏治

1679年(清康熙十八年)夏,于成龙在按察使任上第三次举“卓异”后升任省布政使。福建巡抚吴光祚还专疏向朝廷举荐,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从此,于成龙得到清廷的赏识和破格招用。康熙十九年春,康熙帝“特简”于成龙为畿辅直隶巡抚,翌年春,又召见于成龙于紫禁城,当面褒赞他为“今时清官第一”,并“制诗一章”表赐白银、御马以“嘉其廉能”。未逾两年,又出任为总制两江总督。

人生评价

康熙:“清官第一,天下第一廉吏”。康熙破例亲自撰碑文并题写“高行清粹”匾额给予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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