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勒警方查處一起非法排汙案

彌勒警方查處一起非法排汙案

近日,彌勒市公安局查處一起非法排放汙染物案件,依法行政拘留1人。

2018年7月26日,彌勒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接到彌勒市環境保護局移交案件,彌勒市廣達塑料經營部(法人,刁某)存在擅自排放汙染物、汙染環境的違法行為。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根據職責報局領導審批後,把案件交由彌勒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辦理。

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安排民警限期辦結。辦案民警於7月27日傳喚經營部負責人刁某(男,37歲,彌勒人)。

經查,違法嫌疑人刁某在彌勒高宗堡建成一條廢塑料加工生產線,註冊為廣達塑料經營部。

2017年9月12日,彌勒市環保局檢查中發現經營部在未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就擅自開工建成一條廢塑料加工生產線,對大氣排放汙染物,於是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停止排汙整改通知書。

彌勒警方查處一起非法排汙案

2018年7月4日,彌勒市環保局對該公司複檢時,發現該公司仍繼續非法使用廢塑料加工生產並直接對大氣排放汙染物。市環保局再次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違法嫌疑人刁某如實陳述了拒不執行環保行政停排決定的違法行為。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對刁某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汙許可證排放汙物被責令停止排汙,拒不執行的行為給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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