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内,孩子被狗咬伤,家长将狗打死,家长与狗主之间的责任该如何处理?

撕吧看着就烦


我认为家长没有责任,原因如下:

咬伤孩子的狗如果没有牵绳,那家长真的没有责任,还要追究养狗人的责任。


如果养狗人士的狗牵绳咬了孩子,有没有以下情况发生,若有其下一种情况发生者,则家长打死狗其实不为过,没有责任。

  • 是否是大型犬,烈性犬,如果是,有没有戴口罩。另外,烈性犬大型犬应该圈养或栓养。
  • 是否妨碍了、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干扰了、影响了相邻居民的正常生活。
  • 有没有办理养犬证和犬只标识。
  • 有没有到动物防疫机构办理免疫证明。
  • 携犬出门时有没有避让他人,特别是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 因检疫、诊疗等出现特殊情况的犬,应该装在犬笼内养着,不得牵出来。



还有没有要补充的?请各位畅所欲言。

七蒙育儿


我曾经养过狗,对于有些人在狗面前做出的行为,在狗的视角是被认定是挑衅行为。比如抖钥匙,朝狗跺脚,用棍棒石子做击打动作。曾经的一个夏天,我楼上的邻居就向我家狗多次抖钥匙,狗认为是挑衅多次朝他大叫,每次我出去看都是那个邻居。有一次没看住,邻居向它抖钥匙,它就上去扑咬了一下,邻居小腿被蹭破表皮,没有红印,邻居只是坐在地上,当时我急忙带着邻居去医院打了针,赔了他1500元,前后花了3000元。还要陪理道歉,求人家原谅,我知道我也有错,我家狗是条母的小京巴,扑邻居的时候,它已经快14岁了,眼睛都有些看不清楚了,走路很慢,我很放心放它自己出门在家门口垃圾箱旁上厕所,我都是在家里看着它。没过多久,还是那年夏天,我那天正要出门仍垃圾,我眼看着那个邻居,朝我家狗使劲跺脚,我家狗被吓退几步又上去扑了他一下,我立马跑过去但还是晚了,它的牙齿已经划破了他的小腿,他猛踢了一脚,当时我家狗走了几步就动不了了。我知道邻居是故意的,很气愤,然后另一个邻居是个警察他告诉我,我的狗没上牌照。如果闹到法院去,我也不占理,让我赶快带他去医院,再给他点钱,争取他原谅,我当时太气了,想打他,被警察拉住了,说我这时要是再动手,就不是几千块钱就可以了事的了,我家里人听了,连忙赔理道歉,带着他去了医院,我抱着我家狗也去了宠物诊所。我的狗救活了,断了一条腿,接不上了,花了差不多2000。后来知道,家里人赔了邻居3000元精神损失费,医药费1500,一共4500,邻居说不去法院告我们。之后我的狗再也没有白天出过门。那一脚,肝脏踢坏了,最后小心照顾的活了17年,死的时候很痛苦。赔了他没多久,听楼上的警察邻居说,那个邻居又被前楼的松狮咬了,好像咬的不轻,狗主人还和他打了架,他把狗主告到法院,最后狗主赔了他9万,很显然松狮的主人也没有给狗上牌照,所以他付了全部责任。那个邻居从此也变成一个瘸子。事后他还被其它附近的好多狗咬过。前几年他已经搬走了。就在我家的小狗死的前一年,我在外面牵着绳子遛狗,有个三四岁小孩,用石头仍过它,我很生气过去警告了小孩,当时小孩的家长就在旁边看着,还笑嘻嘻的对着他孩子,嘴里嘟囔着,狗狗,狗狗,孩子拿起树枝就要过去打,被我拦住了。幸好我家狗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对小孩仍过来的石子毫无反应,要是我的狗再早几年,我估计又得扑上去。我警告过之后,这孩子家长还是一点防范意识都没有,还要教唆他的孩子去挑衅我的小狗。这是我最气愤也是最无奈的事。这都是我亲身经历。我说了这么多,是想告诉大家,狗咬人,有因有果。并不是狗看到谁就毫无征兆的就去咬人的。现在满大街都是监控。如果狗出来见人就咬,那直接打死,是应该的。狗主还要付全部责任。如果狗是受人挑衅咬人,那么是否能根据事故实情酌情处理?不要一杆子打死养狗人,同时我希望大家遇事,遇文章,不要那么偏激。在我心中的法律是公正的,是正义的,严明的,神圣的。


zzz小龙zzz


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复杂。狗咬了人,无非就是狗主散养,或者遛狗不栓绳,任由狗到处跑,追,嗅,咬陌生人,导致小孩受伤。

所以狗和狗主应该承担全责,不需要划分责任,因为,我们明文规定,城市养狗,不能养大型,烈性犬,同时,出门遛狗要牵引绳。显然,狗有机会咬了小孩,说明狗主违背了规定,属于管理,不顾及他人安慰,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精神和肉体上的遭受了双重打击。

虽然受害人家属打死了狗,属于自慰。不打死的后果,可能殃及更多的人,所以笔者赞同打死,而且狗主承担百分百责任,疫苗费,治疗费,精神损失费,陪护费等等,而且,还有一个更可怕的,万一此狗有狂犬病,小孩因此而死,那对整个家庭造成的伤害不可想象。

在我国,每年有很多人被狗咬,但是只要一出事,狗主就玩失踪,从来不会主动承担责任,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笔者就不列举了。

总之,希望爱狗人士文明养狗,出门遛狗栓绳,不要总说我家的狗不咬人,鬼知道你家狗不咬人啊!!


春天如丝


法律在形式上承认合法驯养依规管理的宠物是驯养人私有财产部分,不得他人无端侵害或不当占有。但驯养人对所养宠物具有监管责任和依规管理义务。小区管理人员对小区内豢养非法宠物及不合理的管理方式具有一定程度的进行规范和管理的责任,从而保障小区内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正常活动不受宠物的侵扰。在小区内发生宠物伤害小孩事件,驯养人应负主要责任。如因管理不当造成他人受到伤害应付全部责任,并负担受害当事人全部医疗和精神损失费用。如恶意驱使或放纵具有攻击性的宠物伤人,将构成故意伤害以及危害公共安全刑事犯罪。如果是违法豢养、违规管理及小区以外进入的宠物,小区管理人员发现后并未进行管理、驱赶、警示,也负有一定责任。小孩的家长(监护人)视监护情况也具有一定的责任。合法豢养(经有关部门登记并获得驯养许可)的宠物伤人后,对宠物的处理应由相应部门和宠物所有人做出决定,孩子家长打死合法依规驯养的宠物,其家长应给以适当经济赔偿。如果打死非法违规驯养和无主的宠物(包括未登记,无牌照,法律禁养的危害性宠物),一般不需要进行赔偿。在受到宠物侵害过程中,宠物主人(或不在现场)未能及时有效制止宠物对被害人的伤害,他人及受害人为了阻止伤害的继续,为保护受害人而将宠物打死,属于正当防卫,将不予任何赔偿。对此,受害人遭到的伤害和损失,宠物主人依旧进行赔偿。


太阳岛165567255


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孩子被狗养伤,狗主人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是因为狗主人的过失,比如自己遛狗不拴绳、狗突然暴躁伤人等这种情况,狗主人需要承担100%的责任,即使狗被打死,狗主人的责任也是不能免除的。这种情况至于孩子大人要不要承担打狗责任?那就是,管不了那么多,赔钱也要打!

如果是自己孩子招惹拴着绳子的狗造成的,狗主人如果尽到的告知义务,这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只是可以要求减免责任。如果没有尽到告知义务,那么无话可说,赔钱就是了。

因此,养狗的人一定提高自己的素质,做到文明养狗。孩子的监护人要尽到教育和看护责任,告诉孩子要远离危险,不要主动去逗弄、招惹狗。


牛城小巷


您好:您的问题将由在感冒发烧中的没颜值铲屎官进行回答,如果对回答满意,请给我给我点赞留言关注。您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谢谢!

既然是咬伤孩子我想应该有几种可能,第一:没给狗狗佩戴牵引,狗狗因为刺激而攻击,第二孩子逗狗狗,狗狗攻击,第三佩戴牵引狗狗挣脱而攻击。但不管是因为哪种,我觉得犬主和家长都是有一定的责任的下面来分析一下、

作为一个养狗人同时也作为一个家长,我觉得出于家长的本能,因为狗咬了孩子而出现过激的行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支持,因为我是一个孩子的家长,不管是谁或者什么动物上海了孩子我都不会允许。反抗是本能的。但是这种行为却不应该被提倡,因为狗虽然是动物,但它属于可以交易的商品。当被人饲养后就成了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如果上海了也属于侵害他人财产。是要追究责任的。

但是作为犬主我觉得责任更大,虽然我也养狗,但绝对不会为之辩护。遛狗不给狗狗佩戴牵引本身就是错误,是不文明的行为,如果因此伤人更是错上加错。不管狗狗是因为什么而攻击孩子。但事实已经造成是不可更改的。所以作为家长打死狗狗如果出于人性考虑是可以理解的,换位思考同样的事情如果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可能也会做出过激的行为。所以说不管自家狗狗如何听话出门也一定要佩戴牵引。尊重别人尊重自己。养成良好的文明养狗习惯。

但是说实话,有的家长也确实应该教会如何让孩子和动物和平相处,例如孩子喜欢狗狗,就应该让孩子雪狐意如何正确接触狗狗,或者不要搭理它,我们小区就有的孩子喜欢玩狗。看到狗狗经过,用石头扔狗,试问脾气不好的狗不反抗?能怪狗吗?如果孩子怕狗更要远离狗。但题主所阐述的问题。我觉得犬主责任大一些,不文明的饲养是最大的原因。应该处罚,但家长打死狗也应该赔偿。您说那?


没颜值铲屎官


被狗咬伤无疑于谋杀,狂犬病潜伏长达15年,疫苗又不能百分百预防(进口疫苗),国产疫苗不信任!

一旦病发,就一命呜呼了,这时候狗主人是找不到的!

小区被狗咬,狗主人责任,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打疫苗需要请假),交通费,疫苗费,然后预防15年内,狂犬病潜伏期的赔偿!

最后一个必须赔偿,狂犬病潜伏期医院检查不出来,去公证机构投放最少一百万,病发了,这钱就给你后代,过了潜伏期,可以返还狗主!

第二条,把狗打死,赔偿一条狗就得了,若对方狮子大开口,上述精神损失费可以着重多要,去做心理治疗,说对狗有心里阴影等等~羊毛出在羊身上!

爱狗人士,高速拦车救狗,不过是利益,推测为了利益,不然一车狗买下来就得了!


喵了二哈


看具体情况呗 如果是在犬类攻击孩子的同时为了保护孩子打死犬只 于情于理都说得通 家长不应该承担责任 犬主应该事情节严重程度赔偿受害人损失

如果孩子被咬后 家长出于报复心理打死或毒杀犬只 我觉得就不是简单的自我保护了 这和交通事故后伺机报复类似 绝对是触犯法律的 这两件事是要分开处理的 你受损害你有权利要求赔偿 但是不能用另一种形式的伤害来“出气” 不能肆意损害他人财物 那就属于越界了 反而陷入了“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死结 于情于理都不应该被支持


龙族ELL


本人也爱狗也怕狗也受狗其害,但我想说的是狗没错都是人之错。狗不是人,不能和它一般见识,但狗主人你就要负完全责任了。有牵绳的没牵绳的经常有狗伤人事件发生,甚至致人死亡,发生这种情况顶多让狗主人赔钱或把狗打死来处理,该遛狗的还遛狗,该放狗的还放狗,那么怎样才能引起狗主人的重视甚至不敢再放任自己的狗了呢,那就是立法,立严厉的法律。我建议第一,对每只狗要建立户口,在狗脖子上戴上不可摘掉的户口圈,没戴户口圈的的狗一律捕杀。

第二,只要你的狗伤了人,狗主人来负刑事责任,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该判刑的判刑,该抵命的抵命。就这两条肯定会遏制狗伤人的事件再次发生,让人们的幸福指数有一个很大的提高。


xhcj


如果按照责任划分的话,假如是狗没有拴狗链,造成小孩子被咬伤。这肯定是狗主人要负主要责任。所以要承担因为自己的疏忽给他人造成的伤害。所以,小孩子打疫苗的医药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则就需要狗主人承担了。

而家长把狗打死,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不会是全责。如果起诉到法院就要看法院是如何判定的了。比如这只狗的定价问题,有可能打死狗只占60%责任,这个时候如果这只狗的定价是1000元,那你只需要赔偿600元就可以了。

所以,当孩子被狗咬伤以后,即使你打死了对方的狗也不用担心,因为人命大于狗命。一定要让对方赔偿给孩子打疫苗的钱,一般需要打5针疫苗,家长一定要记好。

同时,需要提醒那些养狗人士,养狗没有错,你爱你自己的狗也没错,但是你在小区遛狗不拴狗绳那就是你的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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