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婚姻观念在第几层次?——婚姻背叛情伤走出系列(四)

关于婚姻的观念,我大致归纳了几个层次。

第一层次:

结婚了,就应该一心一意,两口子白头偕老。出轨就是混蛋,没什么好说的。婚姻,从法律上讲,是一种契约;从情感上讲,是一种承诺,这都需要双方去遵守。无论男女,违反了这种承诺都是不道德的,是可耻的。这是大多数人的主流观点,政治正确,社会主旋律弘扬的。

第二层次,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一些关于婚姻制度的观点:

1、能够经营出幸福婚姻的人们,无疑是值得赞赏的;但婚姻制度本身并没有什么神圣和值得赞美的,因为它的出现和存在,不过是为了社会管理的方便,是人类文明没有达到更高级阶段之前的一种集体选择。

2、还有的人,喜欢说结婚是为了爱情。其实这是结婚的目的中最不靠谱的一条了。如果仅仅是为了爱情,根本不需要结婚。不结婚,爱情说不定还能更持久一些呢。婚姻只保证在它的存续期间的责任和义务,而从来不保证爱情。

3、人类文明发展到足够高级的阶段之后,婚姻制度自然而然会消亡。而在它真正消亡之前,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盲目追捧它,而游离于它的围墙之外。这些人,是两性关系走向更文明阶段的试水者、先行者。

4、我不赞美和追捧婚姻制度,我也不像有些人那样认为婚姻制度是丑陋、罪恶、反人性的。我只认为:幸福是一种能力,是自己为自己创造的,而不是婚姻制度带给你的。有能力让自己幸福的人,不管在婚姻内还是婚姻外,都能够幸福。

5、从来没有完美的制度,婚姻制度也不例外,但自婚姻制度产生以来,它一直在朝着文明和人性化的方向不断完善,其中,允许离婚,就是它最为人性化、最为文明的一个走向。而且,离婚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比如,由两方都同意,进化到一方提出即可

6、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人在痛苦的婚姻中挣扎,而不愿意选择放弃,他/她是没有资格归罪于婚姻制度的,因为你完全有离婚的自由。你之所以不选择离婚,不是因为制度在束缚你,而是你的利益权衡或者你的人性中的弱点在束缚你。

7、归纳起来,婚姻制度所起的作用,相对于人性和文化来说,其实是非常微不足道的。现有的婚姻制度,基本上是一种人为的供奉、一种习惯的延续,基本上只是社会管理方便的需要而已。当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它将自然而然的变为无所谓,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有无没有什么分别、没有什么关系。

婚姻制度对人的约束,将由人性与文化中自然存在的约束作用所替代。

第三层次:

古希腊神话有这样一则故事:有一妖怪名弥诺陶洛斯,每年必须供七男七女给这牛头人身之妖吃掉。故请建筑师代达罗斯为其造一座迷楼加以限制。弥诺陶洛斯一进去后就出不来,但建筑师代达罗斯自己进去后,也出不来。建筑师之子伊卡洛斯,聪明勇敢,与父同盖迷楼,皆不得出。伊卡洛斯对父亲说,唯飞出。于是找鹰的羽毛,以蜡合成,附身。终飞出。

木心评价:妖怪弥诺陶洛斯,象征贪婪的欲望。建筑师代达罗斯,即迷楼的制造者,象征制定伦理、制度、道德、条例者,即社会规范的创立者。建造好的迷楼,象征有形态的社会,如市场、政府、监狱、家庭、学校等等,一系列社会活动都要在社会规范的约束下进行。制造者建好了有形与无形的这一切形态,被困楼中,作法自毙――他也得遵守这一系列规范。

我们的肉身正是那欲望之妖,它确实需要社会规范和各类有形的社会形态来做限制,否则有失控的可能。说宽泛一点,我们每个人都身处社会迷楼之中,根本出不去。家庭、社会、责任、伦理、道德等等早已将我们牢牢地限制在迷楼之中。

一般人不要说飞,多年的观念早已认为迷楼是天经地义的存在,按迷楼的规范所制造的价值标准、道德标准活出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们根本不相信迷楼其实本不存在,更为严重的是,迷楼已经成为了大多数人的生活形态,不是飞出迷楼,是根本离不开迷楼——迷楼是他们生命的支撑。

只因身在迷楼的局中,如蝼蚁一般,可惜始终无法醒过来!真正自由的是看破这迷楼的人,他明白,婚姻制度、道德、法律、社会规则等等都是人类自己给自己盖的迷楼,你不一定要飞出去,但你要清醒的意识到这些正是带给你痛苦的迷楼。从而就实现了一种对社会规则的深层次领悟和超越,心灵实现了一种真正意义的畅通自由感,再也没有精神层面的痛苦可以将你轻易击倒!

这三个思维层次,你在哪一层呢?

人的行为是由其观念决定的,人的痛苦也是由其观念决定的,大多数人都在第一层次,所以遇到婚姻伤害,往往痛不欲生。但你让她/他改变自己的观念,接受一些新的想法,又非常困难。你让她/他了解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的想法,她/他会觉得歪理邪说,难以接受。

有时候,看着一些几年了,还在痛苦的人,你充满一种无可奈何感,多少时光在痛恨中流逝,多少生命欢愉被悲伤替代。人其实是不自由的,观念的迷楼把人层层包裹,不得解脱,甚至构成自我的一部分,坚决不允许其它的思想侵入。我心中时常泛起的一句话就是:你那么痛苦,想必不爱读书!读书,主要是让你的观念更开阔,更通透,更能理解人性,认知自己。

我们来看一下读书人的婚姻观:

聂圣哲先生1985年结婚时拟定的《夫妻守则(夫妻关系八条)》

夫妻双方在没有外力的胁迫下,自主恋爱,自愿结为夫妻,并愿意遵守以下规则:

1.总则。恋爱时是自由烂漫的,但结婚后主要任务是合作过日子。所以,婚后以朴实为本,相互关心、谦让,平等相处。遇到事情争执不休时,以“搁置、妥协”为原则与处理手法,让平安与幸福相伴人生。

2.夫妻虽然平等,但也要有分工。家庭事务分工的原则是:体力活,如扛煤气罐、修理家具电器、扛自行车等活,由丈夫完成;买菜、烧饭、洗衣、缝纫等活由妻子完成。但此类分工是指导性的,并不是绝对的。丈夫有保护全家生命安全的义务。

3.婚后财产共同拥有,双方都可自由支配,大的开支夫妻要共同商量。遇到经济困难捉襟见肘时,双方共同研究对策,以便渡过难关。但绝不可向亲戚朋友借钱;遇到突然得到的钱财,要再三思量,特别是对财物的来路要搞清楚,绝不能因贪财而留下后患。

4.夫妻相处,互敬为本。杜绝与别的家庭作任何攀比。夫妻一方更不得拿别人的配偶在自己的配偶面前说事,更不得以此来贬损自己的配偶。双方父母都必须得到尊重。但是,女婿要对丈人丈母娘更礼貌、更好一些;儿媳要对公公婆婆更礼貌、更好一些。

5.幸福美满的婚姻当然是最好的状态。但是过日子,双方的矛盾难免不会发生。双方无论发生多大的矛盾与争吵,绝不可以提“离婚”二字,也不可向对方动手。一旦一方提出“离婚”二字,就必须立即离婚,因为婚姻不是儿戏;如果一方因冲动动手,必须道歉,三次动手,视同单独提出离婚。

6.夫妻双方尊重对方的隐私是极为重要的。绝不可以偷看对方的信件、日记(注:现在要加上微信、短信)等个人隐私资料,发现对方口袋里有两张连座的电影票时不得查问另一位观看者是谁,因为有时很难说清楚

(注:现在貌似不存在那种老电影票了)。

7.虽然结婚时双方都很相爱,但是随着时光的推移社会的变迁,夫妻双方接触的朋友也会不断变化。如果有一方无论是外遇、地位悬殊、性格不投……想与另一方离婚时,应该坦率提出,另一方应该态度平和的听其陈述。能通过改正缺点弥补的,改正缺点……但是,只要有一方坚决离婚的,另一方必须同意离婚(建议再共同生活三个月,以验证离婚决定是否冲动)。切不可为了甩掉对方而悄悄在食品、饮料里投入氰化钾等毒药。因为,没有什么比生命更珍贵。即便离婚后,对待对方的父母要继续尊重,没有必要伤害长辈的心灵。

8.即便一方有外遇,另一方也不可以实施捉奸、殴打第三者的行为……因为这既会恶化事态,也会违反法律。谈判终归是最应该采取的办法。如果离婚,财产分配采取好说好商量的态度,毕竟双方相爱过。收入较好的一方应该照顾另一方的困难,因为,对方毕竟是另一方相爱过的人,如果对方过得悲惨,也有损另一方形象。一旦离婚后,不得将对方的生理、心理缺陷对外传播。也不得在外面贬损对方,因为对方是曾经的配偶,贬低一方就等于间接贬低自己。

以上八条,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希望夫妻双方共同遵守,共同渡过幸福时光。

这份《夫妻守则》在现在看,都挺超前。夫妻双方,如果在结婚时,都有这样一个精神面貌,共同订下这样一个彼此尊重的《夫妻守则》,即便有外遇的事情发生,处理起来也简单,精神上也不会那么痛苦。

可人们,什么时候才愿意松动自己那牢不可破的观念呢?

我总在想,大家能否看淡婚姻,婚姻就是两个人牵手走在了一起,繁衍后代,是两个人重要的一种人生体验,这体验最重大的意义在于抚养一个小孩,陪伴其长大。去体验创造、孕育、培养生命的乐趣,我们以小孩的视角长大,而养育孩子又让我们以大人的视角看小孩长大。自己成长过程中所有缺憾,我们都可以补偿给孩子,看着自己生命的延续以自己所能给的最理想状态成长,这是多么美妙的一种人生体验。

如果有一天,确实不爱了,那就彼此尊重,彼此照顾,我们有彼此相爱的自由,也有不再爱你的自由。我们都有能力承受这一切,我们依然可以相互照顾,依然可以关爱孩子。这样和平而温馨的分手,不也很美好。很可惜,能够做到这样的,是与一个人的精神发展层次有关,而大多数人,早就停止了在精神层面去发展自己。从而也成为生命布局中的棋子,任凭狭隘的观念支配自己而毫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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