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八旬老人散步被恶犬重伤,左手被咬十多口无奈截肢,对此你怎么看?

自知冷暖心声


八旬老人被烈犬咬成重伤,其情其景令人触目惊心。虽然事后老人转危为安,但却因此而留下了永久的伤痛,甚至再也不可能恢复到原有的模样了。

显然这是一起狗咬人,狗伤人事件,而事件的背后却跟狗主人有直接的关联,由于主人一时的疏忽和大意,而未对烈犬事先进行过必要的看管和监护,故而引发出了清早将老人咬伤一事,从而造成了本应不该造成的伤人事件,让老人倍受其害。同时还要去承担法律责任与赔偿一事,值得狗主人深思。

由此可见,家庭养狗一定要慎重起见,尤其是大型犬种,因其攻击力较强,加之大部份性子较烈,有时经常会出现一些咬人和伤人的事件,一旦出现这样的事件,对主人而言十分不利,既要承担受伤者的医药费用,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后果。

因此家庭养犬,最好以小型为好,一般不会对人造成危害。而大型犬尽量少养或不养为好。及使自己喜欢大型,也要矫正过来为宜,免得有时因狗咬人伤人而使自己于心不安,于心不忍,甚至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而无法言对,无法面对。需要从新审视,需要从新选种。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狗虽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但也不能对它过余信任,过于娇惯,尤其是那些个带有烈性性质的狗,更要严加看管,严加防范,不然这样的狗让人见了就害怕,甚至因为咬人和伤人而让人恨之入骨。当然也有一些温顺的,但毕竟大部份不太受人欢迎。

因此从安全的角度来讲,家庭还是养一些小型犬比较适合一些,而且对人不会构成威胁,是理想的选择之一,值得采用。

在此希望那些个爱狗人土,既要为自己想想,也要替他人想想。不能好坏狗不分。如能养一些小型犬,而且比较善良,比较温柔的一些品种,那么到也不失为一种乐趣。但要杜绝部份烈犬为好,做到安全起见。

总之爱惜动物和保护动物,仍要分清一些品种和类型,恶者弃之,善者养之,才能彰显保护的意义,而不是让它们随便去咬人,随便去伤人。那样是危险的,更是不可取的。需要冷静对待,需要认真看待。

最后希望所有的爱狗人土以及所有的养狗家庭,都能去正确对待,好好善养吧。

同时提醒那些个至今仍在养着烈犬的家庭,尽快改变自己的思路,而去养一些温顺的小狗吧。这样既对自己有利,也对家庭有利,同时对他人更有利。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明一事。只要大家齐心协力,我想这种狗咬人,狗伤人的事件,一定会得到有效的控制,使其不在伤人,不在害人。最终让我们与狗和睦相处,与所有的动物结伴而行而共享天伦之乐吧……。

最后愿受伤的老人早日脱险,早日康复吧。并予祝老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山青水秀167193282


回答这条问题之前我先讲个故事吧。

两亿年后的地球上,一队考古学家在一次考古活动中发现了一块化石,经过专家鉴定后,鉴定结果让全世界震惊了,这居然是一本来自史前文明留下的笔记本,这是人类首次发现史前人类存在的直接证据。


全世界的考古学家对这本笔记本展开了紧张的破译工作,两天后,一段来自史前人类的记载跃然呈现在了公众面前:


我是Arsenic醉人,

到今天为止距离肥胖危机爆发已经过去了两年零六个月,人类还是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是的,我想人类文明已经走到了尽头。


肥胖引发的各种心脑血管疾病已经让全世界各地的医院人满为患,有的医院门口甚至排起了50公里长的长龙,开始的时候还好,到后来这些为了争夺医疗资源的人们开始大打出手,最后终于引发了新的世界大战。

肥胖和战争夺去了地球上百分之九十九的生命,作为人类为数不多的幸存者,我想我大概也快撑不下去了………………



具权威专家 砒霜 称,

史前文明最终走向灭亡的真正罪魁祸首是猪肉,猪肉和一些高脂肪含量的食品的大量摄入间接的导致了史前人类的大灭亡。

砒霜,还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就是寻找猪肉的替代品,最终给出的答案是 狗肉。

狗肉一种高蛋白,高营养价值,低脂肪含量的理想肉类,如果用狗肉取代猪肉成为史前人类的主要食用肉类的话,史前人也不至于走向大灭亡。

其实史前人类也有人想过这个问题,比如一些先进人士在“玉林”创立的“玉林狗肉节”,这就是历史留给史前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但是他们并没有把握住,原因来自一些“爱狗人士”的阻挠,

所以,“爱狗人士”和 猪 才是大灭亡的罪魁祸首。


Arsenic醉人


俗话说"狗仗人势",狗只是畜牲,它再凶狠如果背后没有溺爱纵容它的主人存在恐怕是不会闯下如此大祸以至命丧黄泉!

广东河源的钟姓老人已处耄耋之年,本当安享晚年他未曾想到一次普通的散步之举让自己遭遇了横祸。

对他造成伤害的不是人,而是邻居家中饲养的一条犬,一条突然越墙而出的恶犬。由于老人伤情严重,最后不得已医院只得对其左手截肢。



恶犬伤人从表面上看只是一起意外事件,实则不然。事发之前,伤人的恶犬就曾经咬死过村里的两条狗,被咬伤的狗更是数不胜数。有介于此,不少人也曾劝恶犬主人不要再养因为危险,但是狗主人一直视若无睹坚持要养,最终导致了此次惨剧的发生。

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就该事件来看,老人在事发之际是在正常地进行散步,而恶犬是突然从墙内窜出进而对其撕咬的。

老人的自身的行为并没有任何的过错,狗之所以能够出来伤人主要是因为其主人没有对狗采取一定的约束措施。因此,狗主人需要对老人的受伤承担完全的民事赔偿义务。不过,对于老人而言恐怕再多的赔偿也不能弥合已经对他造成的伤害。

作为一名普通人,我并不反对他人养狗,因为这是个人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不应该建立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


通城丹妹


八旬老太太,散步出门外,遭遇恶犬扑,倒地浑身筛。恶犬不客气,血盆大口开,又咬又撕扯,啃下肉几块。


家人闻信出,操棍把手抬,棒杀恶犬死,救下老太太,急往医院赶,送上手术台。性命虽保住,动脉血管坏,左手保不住,只得狠心裁。老太泪如雨,亲属人人哀。

恶犬邻居养,翻墙跳出来,自然负全责,破财来消灾。

城市养猛犬,确是不应该,一旦不小心,就会将人害,不能存侥幸,犬非人脑袋,是非分不清,畜性总发拽。


害人又害己,背时又退财,饲养恶犬者,法要学明白,别当糊涂汉,自己跟头栽,出事不得了,后悔药没买!


平淡人生一帆顺


因为“狗是人类的朋友”这句话才导致多起“恶犬”伤人事件。

现在,我们国家虽然没有明令禁止养狗、立《养狗法》,但是各地都有“养狗规范”,给狗牵绳、上牌、大型犬套嘴套都是写进“规范”的。



然而,因为“狗是人类的朋友。”所以一些养狗人士、爱狗人士才罔顾人民的生命安全,忽视法律、法规的存在,放纵“恶狗”的恶行。既然“狗是人类的朋友”,就没有必要给“朋友”牵绳、戴嘴套,将“朋友”关进笼子里。恶狗咬人的事件就很自然的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我的狗不咬人”这是爱狗人士、养狗人士的口头禅。甚至有人将狗咬人,跟交通事故比较,认为交通事故比狗咬人的案例多,禁养狗,也应该禁止开车。简直就是一派胡言、强词夺理。现在交通法已经规定汽车上牌,有驾照,戴安全带、上保险带才能驾驶。请问你们养的狗上牌、牵绳、上保险了吗?现在就算是军犬、警犬平时不执行任务的也是牵绳、进笼的。

更让人反感的是,一些养狗人士,将狗视为伴侣、视为孩子。狗咬了人就不见主人,人伤了狗就让别人赔偿,甚至要人给狗偿命。

还有人认为立法养狗,出了事赔偿就行,这件事情,已经打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何况现在又出现了无效狂犬病疫苗事件。

综上所述,发生这养的惨事,不仅仅是恶狗咬人,应该再加上爱狗人士、养狗人士“率兽食人”。


太极云飞扬


近来恶犬伤人的事件频发,加上狂犬疫苗造假,弄得社会人心慌慌,闻犬色变。群众和宠物饲养者的矛盾不断的激化,那么,有没有好的办法?来约束人们的养犬行为呢?

本人认为首先第一:从狗一出生便为狗狗建立规范的犬只出生证明,以出生证为准,没有出生证的视为野狗,无法办理养犬证。第二:满月以后为狗植入芯片,配发狗牌用以识别身份,以后人携狗狗外出狗狗必须佩戴狗牌。第三:注射防疫针同时建立电子档案,便于以后监督管理及了解每年的防疫针注射情况。第四:设计宠物类的商业保险,对每只犬都进行强制保险,用来作为养犬违规及咬人后的赔付。第五:对犬只带出的行为要进行规范,要求系狗绳带狗牌,同时对大小便要自行处理,保护好环境,对违反者重罚。第六:规定市内犬只饲养品种及大小的标准,杜绝弃养产生野狗。对野狗、流浪狗,要排除隐患,对扰民的狗要求有投诉必处罚。第七:对于违反养犬规定引发严重后果的,犬只拥有者,将承担因此引发的刑事及民事责任。

饲养宠物是人们的生活需要,宠物也是人们的好朋友,但是一定要遵守公德规范自己的饲养行为,才能得到人们的理解支持和社会的认可。


花丛乱数蝶


为老人的遭遇感到揪心,为养狗人不顾周边百姓的劝阻执意坚持要凶猛的狗并不关笼子里感到愤怒,也为这样一名80多岁的女性老人临老的难关感到忧愁。老人如今年岁已高,正常都是垂垂暮已,这还遭到了截肢,真是悲剧!!!


事发的狗是凶狗,曾经多次咬死咬伤村中土狗

咬伤人的狗是附近邻居家养的狗,异常凶猛。作为老家护院的狗,它确实够资格了,可是在人流距离的城镇,饲养这样凶猛的工作犬,是不是走失道德和法规了?村民害怕被咬,曾多次上门劝阻不要饲养或者将狗关在笼子里或者戴上链子,有一些保护措施。可是其主人不听劝告,反而骂村民多管闲事。没成想,没过多久就引发的惨案!


老人的伤势

老人是5号早上6点多外出溜达的时候被狗咬的,恶犬从围墙翻越而出,将老人扑倒在地。是附近几名工人看到后,大声呼喊引来老人家属到来才乱棍将狗打死的,不然后果更难以想象。

老人送去医院的时候,身体已经被血染红了,其双手尤其是左侧手臂被咬伤的非常严重。左上肢已经被咬的肌肉撕裂残缺不堪,医生尽了最大的努力,也保不住这条手臂了,无奈,为包住性命只能截肢了。


目前,虽然老人已经平稳了,但是仍然处于危险期。一是因为老人年岁大,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二是扑倒狗,老人身体很多地方都受到了损伤。

后续情况

如今,虽然狗主人的两个女儿出面积极的帮助受伤老人一家处理医院的事物,可是沉重的医疗费用先不说能不能拿的起,后续的赔偿和恢复的费用也是天价,农村的狗主人会不会拖着不赔钱也是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狗的问题就不用想了,已经被乱棍打死了,可是人的问题还存在,赔偿的数额肯定是天价,会不会变成老赖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其应该受到教育,并且附近此类凶猛的狗都应该处理,起码要关起来。

狗确实是人类的朋友,狗和人类相处有几万年了,但是,狗毕竟是动物,而且驯化的程度不同,有的狗驯化的对人类一点攻击性没有,有的狗为了保持其野性,用作狩猎,对什么都有攻击性。而这类的狗,其实并不适合在城市或者人类居住的范围内饲养,因为对人类来说太危险了。

养狗要科学饲养,外出一定佩戴链子,凶猛一点的狗一定在外出的时候佩戴防止咬人的口罩。其实养一些温柔的狗狗不是挺好的么,非要养凶猛的,也不知道咋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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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新同学


恶狗伤人并非这一例。最近有关恶狗伤人的报道经常见诸于网络和报端。

譬如,某地一个八九岁的女孩,被恶狗咬伤后,狂犬病复发,不治身亡;

某小区遛狗人不拴绳,狗惊吓到小孩,奶奶去就小孩,被狗主人打伤;

某地一小孩,被恶狗咬住,拖着跑,家属打狗,主人跟家属干仗;

某小区野狗伤人,物业花钱请人来打狗;

某小区附近一女士大电话,被没牵绳的狗吓着了,说狗主人两句。狗主人竟然动手打受害者。

还有更恶劣的,某孩子被狗咬伤,其父亲摔死了狗,网上爱狗人士不断讨伐摔狗之人,扰乱人家正常生活,最初的孩子妈妈忍受不了舆论的攻击,选择自杀被救,最后是导致夫妻离婚。

每次只要有狗伤人,一些人同情的不是受伤者,而是畜生。这个现象真的很让人无语。给人一种错觉,狗比人重要。

现在不只是有主人的狗偶尔会伤人,一些地方有许多的流浪狗,也有爱狗人士收养流浪狗的。

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到处有狗狗,行人是防不胜防。

过去农村人养狗是为了看家护院的,现在养狗纯粹是像养孩子一样。

我住的小区里,除了一些小狗狗以外,还有几只非常大,看起来很凶猛的狗。它们的主人遛狗时都是绳子提在手中,不挂在狗脖子上。每次在小区路上遇到,我都必须站在原地不动,等狗和主人走过去后,再慢慢跟在后边往前走。

我18岁那年曾经被一条大狗咬伤过,到现在右腿后边还有两个大牙痕,所以看见狗就怕。

总之,狗伤人,人能有什么好办法。如果没有办法制住狗,那么狗伤人的事情还会继续发生的。希望狗狗爱好者能够文明养狗。

你说是不是?

欢迎朋友们一起交流探讨!


牵住夕阳的手


近几年恶狗伤人事件频繁发生,不是以前伤人事件少,只是报道伤人的少,但现在发生恶狗伤人事件,如果被伤者有什么打狗举动就会被一群所谓的爱狗人士攻击,真的狗比人命还重要吗?

一、对于恶犬必须处死

对于伤人的狗,不管是大狗还是小狗,必须处死,不管是有人喂养的狗还是流浪狗,只要发生伤人事件或则有伤人的征兆,就应该处死,因为你不知道它何时发狂。特别是狗发情的时候和没有吃的时候,一个不注意就有可能被咬。

二、加强对犬子的管理

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应该被告犬子登记造册管理,城市应该禁养大型犬只和猛犬,凡是没有登记的狗视为无主犬,一律捕杀。现在养猪都要带环,为何养狗不可以呢?拍着登记,如果出了问题也能找到狗主人。

三、加强对狗主人的监管和处罚

对于外出遛狗和散养的狗,没有套绳子和狗嘴拢的可以视为无主犬只,予以处理。基本上每个城市都有对狗的管理规定,但却没有认真执行,应该将相关执法权交给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对这些狗狗和狗主人进行提高和处罚,我想只要监管到位,这些狗主人应该会收敛的。

四、打击爱心泛滥的爱狗人士

对于那些动不动就在高速路上拦车,阻截人家正常运送犬只的车辆,相关部门应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是谁给他们的权利在高速中处拦车的,他们是如何进到高速公路的,如果出了事故是谁的责任?相关部门不要一直和稀泥,这样只是纵容了所谓的爱狗人士。

五、提倡文明养狗

对于莫名其妙被狗咬过的人,现在看到狗都是绕道走。特别是大点的狗,所以说在萄人喜欢的狗,现在都喜欢不上。你们有养狗的权利,但要文明养狗,外出一定要栓狗绳,带上嘴笼,不随地大小便,我想这样大家也没有什么意见,相关部门应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不合规的狗就应该处理。

个人观点。狗粉勿喷。


穷哥爱生活


近来,养狗者日益增多,并自美名曰爱狗人士。由于狗的数量增加而发生的狗咬人事件也日益增多,令众多的惧狗者汗颜。

这次广东八旬老人散步被咬,又向爱狗人士的某种谎言给以当头棒喝。

狗本身就是一种凶猛的动物,虽然对主子十分忠诚,但对其他人咬起来可是毫不留情。因此,有素质的奍狗人一是不养大型犬,一是办理相关的养狗证件,还有就是出门遛狗要牵狗绳,戴口套。尽量不与人发生冲突。

可是此狗的喂养者却远远没有做到这些,让这个恶狗扑向老人,被咬了十几口后无奈截肢。这样的后果,让一个八旬老人如何承受,狗主你做何感想?

面对这个惨状,狗主估计不会去承认狗是自己的,而主动承担责任,而是丢狗保人,溜之大吉了吧。那些爱狗人士也会集体噤声,更不会为狗造成的伤害去承担赔偿责任吧。希望有关部门查出狗主,让其承担故意伤害罪和咬人致残的民事责任。

狗是凶猛动物,不适合城市喂养,希望国家出台相关法律,禁止城市奍狗。对于没有主人牵绳,没戴口套的狗,市民发现,有权进行处置,从而让我们的城市得以宁静,让狗患远离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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