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TRUTH往往并不美妙


1、妇联是群团组织:妇联是党委领导下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工作的、实现男女平等的群团组织,主要职能是引导妇女参与社会主义建设、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服务。

2、妇联是参公单位:妇联和工会、团委一样,都是群团组织。工青妇和党委一样,都是参公机构,其管理、待遇都和公务员没有什么区别,在公务员单位之间也可以实行自由流动,调动无障碍。

3、妇联的编制使用:妇联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其下属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在县一级妇联,有的地方由于行政编制短缺,工青妇虽然和党委机关一样参公,使用的却是事业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方向,今后事业单位之中的参公属性极有可能全面取消,但不并不影响党委和工青妇这类群团组织参公性质的改变。其解决方法,大概的方向是所有使用行政编制的政府人员是公务员,党委、群团是参公人员,这样一来,群团组织今后全部置换,统一使用行政编制的可能性非常大。

4、妇联的改革方向:包括妇联在内,工青妇正处于改革阶段,其职能范围、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都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扩大,以确保职能全覆盖,实现协调推动、全面保护。妇联机构设置延伸到村组一级,领导职数、工作人员全面实行兼职化,除极少数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外,大量存在兼职领导和兼职工作者,以促进妇联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保证妇女儿童的权益全面提到保护,不留死角。


真宁腔调


至于说为什么?那就要从我们国家社会团体特殊的情况说起了。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中国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拔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在这近200个团体中,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的政治地位特殊,社会影响广泛。还有19个社会团体的政治地位虽然不及上述三个社会团体,但也比较特殊。它们分别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法学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黄埔军校同学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职业教育社。以上22个社会团体的主要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确定,它们虽然是非政府性的组织,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因此,这22个机构在我国也叫主要社会团体,并且可以不进行社团登记。


九品小吏


妇联和共青团、工会等单位一样,都是群团组织。关于群团机关的编制性质,中央编办对此曾有两点具体的解释意见:

第一、关于群团机关的性质

目前,部分群众团体的机关的机构编制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机构性质属于群众团体机关。在贯彻落实《公务员法》过程中,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28号)精神,部分群众团体的机关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但不改变其机构性质。

第二、关于群团机关编制的性质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地方机构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编办发〔1995〕3号)的精神,群众团体机关要逐步克服行政化倾向。除工青妇外,其它群众团体机关一般不使用行政编制。

因此,

一般群团组织都是参公性质的单位,现行包括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单位性质各地其实使用的都是参公编制,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在工青妇机关中不排除有部分行政编制人员。无论是参公还是行政,群团组织在编人员都需经公务员统一考试进入,其人员工资待遇和公务员无异,交流提拔完全不存在障碍。

顺便普及一下概念,群团组织包括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具体名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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