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特塞爾轉會費折合人民幣1.58億,超出調節費1.13億,應該退給權健嗎?

龍哥侃個球


維特塞爾在世界盃上的出色表現吸引了包括多特蒙德在內的多支球隊青睞,由於天津權健的管理機制不夠健全導致維特塞爾出走轉會多特蒙德,可以說天津權健吃了個啞巴虧,本賽季天津權健的中超之路會很難走,但是維特塞爾在29歲正值巔峰期追求更好的舞臺證明自己也確實無可厚非。



既然事情已經塵埃落定,多說無益,但是關於維特塞爾高達2000萬歐元的轉會費,以及中國足協的調節費一事還是可以說上一說,我個人認為很奇葩。在去年天津權健為了引進莫得斯特就使出渾身解數很好的規避調節了轉會費,採用先租借後買斷的形式引進了德國銅靴中鋒。


誰料莫得斯特竟然鬧情緒要求漲工資,天津權健答應後莫得斯特狀態全無,這個虧吃大發了。而今年同樣的事情又發生天津權健身上,出於世界盃發揮出色,多特蒙德簽約維特塞爾並觸發違約金條款。2000萬歐元即題主所說的1.58億人民幣,但是中超聯賽規定的調節費為1.13億,尷尬的事情又發生了,這次維特塞爾以及多特蒙德也許不會付給天津權健差價了。

原因也許是足協規定了轉入調節費為1.13億不假,但是並沒有規定轉出限制,你說尷尬不,這個天津權健或許再次吃了個啞巴虧。正如球迷所說的,調節費的性質如果類似罰款,那就不用退。如果類似押金,那是要退的。也許是吧,不過這次小編並不看好權健了。


哈登是我親哥


恐怕多出的調節費再退回權健是不可能的,中超調節費政策中並沒有這一條款。但我覺得可以採取一個折中方案,既彌補了權健的損失,也使得調節費更加完善。

簡單來說就是已經上交的調節費不用退回,
多出的部分數額可以在權健下一次引進外援時使用,如果下次權健引進的外援轉會費為2000萬歐元,可以不用再上交調節費,如果超出2000萬歐元,只需要上交超出的部分即可。

這樣一來,既保護了權健的利益,也同樣保護了其他中超球隊的利益,應該會受到中超俱樂部的歡迎。

俗話說人挪活樹挪死,這樣一來,有的俱樂部高價引進的外援,不適應中超,隨時可以換人,而不用白白的養著他們。

不然的話,權健恐怕就沒得玩了,維特塞爾剛走,又傳出莫德斯特想離開的傳言,而權健又剛剛為莫德斯特上交了調節費,如果再換外援,還要上交調節費,實在不合理,也打擊投資人的積極性。


任何一項政策,都是在不斷改進中得到完善的,調節費的本意是不讓俱樂部盲目花錢,而不應該成為俱樂部多花錢的政策。

應該採取一些政策對中超俱樂部進行保護。


逸飛嶺伯爵


這問題的問主,可能不懂調節費的出臺初衷和中國足協的管轄範圍。

調節費是中國足協作為中國足球的管理者所實施行業內部的規範措施,主要是為了抑制中國的俱樂部盲目高價買人,中國足協還沒有那麼大的能耐管到國外的俱樂部買人,而且也管不著別人的俱樂部怎麼花錢。

如果規定要收國外俱樂部的調節費,估計別人又得翻查條文,去查核中國足協這樣是否超越了管理範圍,畢竟國外俱樂部是不歸足協管,他想多高價買球員,也輪不到中國足協來管。

所以中國俱樂部買人,是歸中國足協管,價格過高了,要收調節費,莫德斯特就是一例,但是國外俱樂部買人,是國外俱樂部的行為,例如多特蒙德買維特塞爾,要收調節費也是德國足協收,德國足協不收,中國足協也不能收,所以維特塞爾的轉會,沒有產生調節費。

也不可能存在退還調節費的事情。

所以這問題裡面說的什麼超出退還的事,是不存在的。

多特蒙德買維特塞爾多少錢,權健就會收到多少錢,足協不收調節費,但稅務部門可能會收稅。

因為調節費類似一種行業內部的罰單,罰沒了就沒有了,至於有傳聞說足協研究對於中超俱樂部搞女足等支持,或者從調節費退還部分著手,這都是傳聞,足協目前還是看著各俱樂部買人等收錢。

它並不是一種保證金,不存在雙向流動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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