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眾期待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減稅細則終於落地。
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通知,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
根據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這意味著,年應納稅額百萬以下小型微利企業的實際所得稅稅率低至10%。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優惠政策5年擴圍5次
近些年為了降低企業負擔,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在近5年擴圍5次。
這次標準提高,直接受益的是年應納稅所得額在50萬元至100萬元範圍中的企業,2017年底以前這些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而2018年至2020年三年內企業所得稅稅率相當於直接降至10%。應納稅所得額50萬元以下的企業同樣間接受益,此前這些企業享受這一政策優惠期是2019年12月31日,而現在則延長一年至2020年12月31日。
全面減稅力度空前
為什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多次擴圍?稅收範圍擴大等優惠政策如何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壯大?圍繞以上熱門話題,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相關負責人給出了答案。
為什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逐步擴大?
“
為小微企業減稅是近年來中國企業所得稅稅制調整的重點,也是促進創業創新的具體舉措。考慮到稅制結構的嚴謹性和高規格,這一輪小型微利企業全面減稅力度空前,持續發力。
”
企業所得稅優惠可以發揮哪些積極作用?
“
首先,有利於企業經營規模擴張。擴大小微企業範圍,增加稅收優惠減免,有利於企業成長。
其次,起到激勵作用。連續穩定的擴大減稅,給經營主體的激勵作用是非常顯著的。
最後,鼓勵企業創新經營。小微企業是創新不可忽略的主體。持續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提供稅收優惠,讓利潤更多留在他們手中,而且有助於這些資金進入創新投資領域。
”
小微企業 ≠ 小型微利企業
通知裡提到的“小型微利企業”,這與我們常常說的“小微企業”是一個概念嗎?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相關負責人給小編科普,小微企業並不等同於小型微利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屬於企業所得稅中的專業術語,有著特殊定義及認定標準!
劃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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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享受的是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小型微利企業享受的是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小微企業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
小微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2017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
2017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對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收增值稅。
小型微利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是自我僱傭(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僱員)、個體經營的小企業。
它們對於創造大量就業機會、扶助弱勢群體、促進經濟發展和保持社會穩定都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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