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说法 第7期」What??? 水污染、食品安全受威胁来找检察机关吧!

「周末说法 第7期」What??? 水污染、食品安全受威胁来找检察机关吧!

「周末说法 第7期」What??? 水污染、食品安全受威胁来找检察机关吧!

真实案例一:

某公司在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开建厂房进行生产加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同时致使附近的饮用水存在污染隐患,而县环保局对本县区域内环保工作负有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其未报请县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进行拆除或关闭,怠于履行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县检察院发现后依职权向县环保局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经审查,该案已整改落实到位,该公司已被责令拆除、搬离,附近的水污染隐患得到了解决,同时也确保了环境的安全。

「周末说法 第7期」What??? 水污染、食品安全受威胁来找检察机关吧!

真实案例二:

某外卖利用其app平台提供网络餐饮服务,但是没有依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其app平台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上,公示网络食品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信息,也没有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备任何材料和营业相关信息,而负责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县食药监局未依法、及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存在怠于履职、监管不到位等情形,网络餐饮服务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存在。为此,县检察院向县食药监局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某外卖的负责人到县食药监局对其外卖站点进行了备案,其app平台上的商家均在活动主页面公示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周末说法 第7期」What??? 水污染、食品安全受威胁来找检察机关吧!

钟检君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一,县环保局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存在污染隐患,县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向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确保大自然的青山绿水不受污染。

案例二,县食药监局没有依法对某外卖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使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县检察院依据法律规定向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官解读

「周末说法 第7期」What??? 水污染、食品安全受威胁来找检察机关吧!

公益诉讼主要有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类型。那么在以上两个案件中为什么是发出检察建议而不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呢?

在行政公益诉讼中,诉前程序是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一种办案方式,在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先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时,人民检察院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重要体现。

检察官温馨提示

水是生命之源,维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无不关系着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当我们发现环境受到污染、食品安全等受到威胁、国家利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及时向人民检察院举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钟山县人民检察院

供稿:黎青武

「周末说法 第7期」What??? 水污染、食品安全受威胁来找检察机关吧!

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

「周末说法 第7期」What??? 水污染、食品安全受威胁来找检察机关吧!
「周末说法 第7期」What??? 水污染、食品安全受威胁来找检察机关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