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堂兄的3萬元存款無法取出 怎麼辦?

2018-08-08 14:12 | 紹興晚報

已故堂兄的3万元存款无法取出 怎么办?

來自熱線:“我堂兄是位殘疾人,自己沒有結婚生子,多年來一直由我弟弟和弟媳婦照顧。今年5月份,堂兄因病去世,我們突然發現其一本銀行存摺上有3萬多元錢。事後,我們去銀行支取,但因為不知道密碼,無法取出,銀行建議我們去公證處公證,但公證處又不肯受理。”8月7日,市民邱女士給紹興晚報熱線88880000來電求助。

記者核實:據邱女士介紹,她堂兄1940年出生,出生沒多久,其母親就去世了,後來其父親也離世。更不幸的是,堂兄從小患病落下了殘疾,後來被評為肢體殘疾二級。因為身體不便,加上經濟條件差,堂哥一直沒有結婚生子,而他也沒有親兄妹。

“儘管身體有殘疾,在政府的照顧下,我堂兄在越城區府山街道一家福利廠上班,退休後有退休工資。不過,這些年來,堂兄一直由我弟弟和弟媳婦照顧,晚年生活還過得去。”邱女士說。今年5月27日,堂兄因病去世。

“去世後,我弟弟發現堂兄的一本工商銀行存摺賬戶上有3萬餘元存款。隨後,弟弟和我先後拿著存摺去銀行支取,但由於不知道密碼,無法取出。銀行建議我們去公證處公證,但公證處說這種情況無法受理。”邱女士說。

邱女士說,如果這筆錢能取出,她不會要一分錢,會全部交給弟弟,畢竟這些年堂兄都是弟弟一家照顧的。“二十多年來,堂兄一直由我照顧,平時堂兄的生活用品都由我購買,且他的殘疾證上寫的監護人就是我。”邱女士的弟弟邱先生說。

中國工商銀行客服熱線95588工作人員說,如果不知道戶主的密碼,的確無法支取賬戶內的存款。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存款人去世後,合法繼承人在證明自己的身份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但應向當地公證部門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再憑證明書到銀行支取存款。

越州公證處一位公證員說,按照繼承法規定,法定繼承人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案中提及的堂妹堂弟均不是法定繼承人,而他們只受理法定繼承人的公證申請。

浙江禾泰律師事務所呂洲賓律師說,當事老人去世後,其銀行賬戶上的存款屬於遺產,應由其繼承人繼承。按照繼承法規定,堂兄弟姐妹不屬於法定繼承人,不享有繼承權。雖然當事老人殘疾證上載明堂弟為其監護人,但監護人並不一定是繼承人。依據《民法總則》,監護人有沒有繼承權,只能依據繼承法規定,要麼屬於法定繼承人,要麼有遺囑明確有繼承權。具體到本案,如果當事老人生前沒有立下遺囑,依據《民法總則》規定,自然人的民事權利到死亡時止,那麼這筆存款只能作為無主財產處理。這個案例也提醒老年朋友,要在一定的時候以適當的方式留下遺囑,避免身後引發類似的財產處置問題。

(原標題《已故堂兄留下的3萬元存款怎麼才能取出來?》,原作者王曉宏。編輯金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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