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丨又是同学聚会发生的事儿 这次是钱包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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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不老 我们不散

一说到过年,大家都会想到亲戚朋友同学聚会,忙活了一年,正好趁着假期见一见,联络一下感情。在聚会中,还会遇到几个多年未见的伙伴或同学,这种久别重逢的感情仿佛并没有随着时间流逝而减少,你还是当年的那个你,他也一如当年的那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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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同学聚会,本来是人生一大美事,大家聚在一起,喝点酒,叙叙旧,可是有一位同学的钱包突然不翼而飞,大家情深似海,总不能怀疑是同学干的吧?可是偏偏出现了让人难以接受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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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四,张会(化名)收到了聚会邀请,初中的同学要在饭店聚餐,张会没有拒绝,下午6点多就到了饭店,10个老同学一起谈天说地,气氛很是热烈,一直到晚上十点多,酒足饭饱之后,大家依依不舍地相互告别,约定来年再聚。

这时,一个焦急的声音传来,“我的钱包不见了”,原来张会穿好外套,准备拿走放在椅子上的钱包时,发现钱包已不翼而飞。钱包里装着9000元钱,是年前给工人们发工资后剩下的钱。张会这里的慌乱,让本来打算离开的同学们都停下了脚步,大家都没想到本来一次好好的聚会,居然发生了这样的事,在现场的谁都走不了,每个人都成了犯罪嫌疑人,相互的目光也都带着审视,这种感觉让人非常的不愉快。聚会的召集人站了出来,让大家对这个房间的角落、桌椅下方都搜索了一遍,然而依旧没有钱包的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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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一位同学说:“咱们这些人从始至终都没有离开,但在吃饭中途,王龙(化名)因为有事就先走了,会不会是他?”张会这时想起来了,在大家喝得正酣的时候,一名叫王龙的同学先回家了。他为什么先行离开,而且离开的时候很匆忙,难道真的是他干的?张会赶紧向其他同学要了王龙的手机号码,当场就给他打了过去。同学们都在静静地等着电话那头的声音,大家都希望是一场误会,可能王龙不小心拿错了,毕竟大家可是同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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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那头传来了忙音,电话被拒接了……张会又拨了过去,很快电话那头传来了“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的声音,此时的张会已经六神无主。有一位同学拿起手机拨打了110,很快警察过来给这些人做了笔录。张会做完笔录回到家已经将近12点,但他按捺不住去找王龙对质的心情,便与妻子和另一名同学来到王龙父亲家,王龙的父亲知道王龙有可能拿了别人钱包的时候,他二话没说,就领着张会他们来到王龙家。

王龙发现自己的父亲和张会站在门口,下意识的站在了门口中间,没想到他的父亲开口就问:“你是不是拿了你同学的钱包?”王龙还没想好怎么回答,一行人便进了房间,在卧室,张会看到了自己的钱包。而此时知道自己已经逃不过去的王龙,跪在张会的面前乞求原谅,并说出了事情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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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真相

原来,在大家你来我往的喝酒说笑中,张会的钱包掉在了椅子下,趁大家没注意,王龙拾起张会的钱包直接揣在羽绒服里,匆忙打了招呼就离开了饭店,到家后他把现金都拿出来放在卧室窗台上,便去睡觉了。睡觉过程中,一个陌生号码给他打电话,他担心是找他问钱包的事,便挂了电话,又把手机关了机。

同学聚会丢钱包之谜彻底解开了。

检察官想说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本案中,被告人王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现金人民币9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被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检察官提醒大家,不要做王龙那样的贪心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供稿: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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